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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696599495J/2025-00036
- [ 发文字号 ]
- 綦商务发〔2025〕31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6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收集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有关部门:
我区2024年度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项目已全部建成。为做好2025年度保供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工作安排,现就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储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内容
本次项目支持方向为(详见附件3):
(一)公益类:市级应急物资中转站建设项目,区县级应急物资中转站建设项目;应急疏散场地末端投放点建设项目。
(二)市场化类:重要民生商品智能化储备库建设项目、提升批发企业保供能力类项目、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类项目。项目有效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应于2024年起建设,并能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
三、支持标准
(一)公益类:公益类项目补助比例为100%,其中:市级应急中转站建设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区县应急中转场站建设项目不超过50万元,区县应急疏散场地末端投放点不超过10万元。
(二)市场化类:重要民生商品智能化储备库建设项目、提升批发企业保供能力类项目、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类项目为市场化保供能力提升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投资额4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四、申报流程
企业单位应提交《企业申报项目清单》(附件1),并按《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2)及申报材料清单,编制申报材料向区商务委申请保供储备项目。
区商务委将对本次申报项目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并向市商委报备。
五、项目申报主体条件
1.须是注册地在綦江区域内的独立法人;
2.具有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内容的相关经营范围;
3.最近三年保持良好经营状态,无重大资产危机;
4.须提交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录。
5.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书中承诺建成后10年内持续向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报送保供所需数据。
六、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信息化要求。
1.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包括信息化或对已有信息化基础进行改造;
2.项目在验收前须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并支持与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二)禁止重复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必须是新建投资,项目的实施合同和发票应与项目建设期对应;
2.申报建设内容从未享受过中央财政补贴(包括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农商互联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禁止以同样建设内容重复申报。
(三)不予支持范围。
房屋土地购置、租赁费用,房屋建设相关的勘测、设计、评估等相关费用,房屋基础建设费用,道路建设费用(应急中转投放项目除外),人员工资(不包含商贸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转型项目软件开发人员),以及违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商务〔2022〕8号)第四十一条的企业等。
七、申报储备项目时间
企业应于2025年7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给区商务委。
八、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区商务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表;
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承诺书;
4.被检查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5.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整体情况介绍、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项目实施的目标及规划;项目资金来源及构成、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明细;);项目效益分析;
6.项目投资明细表;
7.佐证资料(包括有关询价报价、合同、发票、转款单证、记账凭证、设施设备及场地图片等);
8. 审计报告(可在验收时提交);
9. 其他有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征信情况证明(可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企业近两年年度纳税证明、涉及项目场地的土地(房屋)资料等〕。
九、加强项目摸底及政策宣传
请各街镇、有关部门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项目摸查和政策宣讲,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储备项目申报,同时对项目审核把关,指导企业及时申报。
十、政策咨询和联系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详情请咨询区商务委商贸流通科,联系人:李源;联系电话:61280324。
附件:1. 企业申报项目清单
2. 项目申报书模板
3. 项目分项参考内容
4. 重庆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储备情
况表-按月更新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生活必需品保供能力提升先行区县项目企业申报清单 填报企业单位: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 |||||||||||
序号 |
年度 |
项目位置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支持方向 |
承办企业 |
计划总投资额(万元) |
拟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建设具体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街镇推荐意见: (盖章)
注:1.此表为项目申报企业填写;
2.建设类型为新建或改造;
3.支持方向参照项目分类(附件3)所属方向;
4. 建设具体内容中填写项目投资建设的各具体事项、数量、规格及金额;
5. 街镇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企业申报项目书模板
一、项目申请表
1. 重庆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1);
2.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2);
3.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承诺书(附件2—3);
4. 被检查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2—4)。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整体情况介绍。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详细介绍、所获荣誉等,附件2—5)。
2.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情况(附件2—6)。
①项目的详细建设内容;
②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③项目投资(包含资本的组成部分等)。
(二)项目实施背景。
(三)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四)项目实施目标及规划。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1. 项目必须包括信息化内容,并对信息化内容及与市级调度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和持续进行数据报送进行适当陈述;
2. 项目实施进度可以分期进行,明确分期建设内容和时间;
3. 分期的建设内容如被纳入重庆市首批建设项目,则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4. 已开工或即将建设的需提供相关进度资料。
四、项目投资情况
1. 投资资金来源及构成(支持方式为先建后补,全部投资自筹);
2. 投资资金明细(附投资明细表)。
五、项目亮点及效益分析
六、佐证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复印)件;
3. 企业信用征信情况证明;
4. 企业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
5. 企业近两年年度纳税证明;
6. 项目开展合同及相关发票;
7. 土地(房屋)合法性相关佐证材料;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1
重庆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
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法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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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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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批发市场¨储备企业¨仓储配送企业¨连锁商超¨电商(平台)企业¨农贸市场¨菜市场¨团餐¨其他 | ||||||||
申报项目 类型 |
(文件支持8个方向) | ||||||||
项目所在地址 |
〔xx区(县)xx乡镇(街道)xx村〕 | ||||||||
建设周期 |
(xx年xx月—xx年xx月) | ||||||||
申报项目 资金情况 |
具体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投资额合计(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合计(万元) | ||||
(参照项目分类) |
|||||||||
(参照项目分类) |
|||||||||
(参照项目分类) |
|||||||||
(参照项目分类) |
|||||||||
(参照支持方向)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备注 | |||||
收入(万元) |
|||||||||
利润(万元) |
|||||||||
税金(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企业简介 |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500字) | ||||||||
申报项目 建设内容 |
包括重点建设内容、拟投资明细、建设进度计划、整合上下游资源等 | ||||||||
绩效目标 |
不同类型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作为项目评审重要资料。 | ||||||||
项目单位申报 意见 |
本企业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且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同类型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如有漏报、失实或欺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2—2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申报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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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
1 |
2020年 |
||||||||||
2 |
2021年 |
||||||||||
3 |
2022年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4.专项资金获批后,积极采用在线填报、信息系统对接等方式,10年内报送本企业或单位生活必需品库销存、销售价格等信息至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 | |||||||||||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日期: |
附件2—3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承诺书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作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资金支持项目实施主体,现承诺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
切实履行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资金支持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配强人员队伍,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工作规划,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积极稳妥推进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实施。
二、加强廉洁自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不碰法律红线,坚守廉洁底线,不搞权钱交易,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公平公正确定(申报)、执行资金支持项目。
三、强化资金管理
坚持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100%用于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不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杜绝虚构项目、虚报骗补,申报项目未曾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4
被检查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作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维护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和项目现场检查工作的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不向检查人员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土特产等,不为检查人员违规安排宴请,不组织检查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检查任务的活动。
二、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检查工作要求,配合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根据检查要求提供所需资料,保证本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真实有效。
三、检查前,不向检查人员及其他被检查项目实施单位了解公开信息以外的检查细则;检查结束后,不与检查人员就检查结果等内容进行私下沟通。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5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全称(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年月 |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员工人数 |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简介 |
||||||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备注 | ||
收入(万元) |
||||||
利润(万元) |
||||||
税金(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附件2—6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参照申报指南填写) | |||||
申报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内容 |
||||||
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如:营业面积 |
||||
如:商品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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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如: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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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就业人数 |
||||||
如:社零完成额 |
||||||
如:保供能力 |
||||||
满意度指标 |
如:顾客满意度 |
|||||
项目投资(万元) |
自有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已获财政支持金额(万元) |
中央 |
市 |
区县(自治县) | |||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
||||||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年 月— 年 月 |
其余资料按照本通知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提供
附件3
项目分项(供参考)
一、应急物资中转站建设项目
(一)市级应急物资中转站建设。
支持对象:符合依托交通、接卸、中转、仓储、停车等设施条件较好的物流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郊大仓、专业场站、广场等经营主体单位。
条件要求:1.配置适用的水电气供给等设施设备、大型货车进出通道不少于4条、公厕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和污水分流设施、信息化办公软件设施,配套停车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电动车充电设施不少于5套(即至少满足同时5辆电动汽车充电),可堆放货物或搭建遮盖设施,具备分拣和转运的功能,每一处每天满足200万人以上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组合式分拣转运,具有组合式分拣转运等统计功能的信息化软件系统;2.根据应急物资保供任务规模和相关建设标准,中转站建成后应当具备司机换乘、车货接驳、临时住宿、临时仓储等功能,包括以下功能分区:(1)中转区。用于运输车辆进出停靠以及应急物资装卸搬运,面积不得低于3000平方米。(2)临储区。用于临时存储应急物资,各中转站可利用现有常温库【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库容不低于2000立方米、高温保鲜库(0-5℃,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库容不低于1500立方米)、低温冷冻库(-18℃,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库容不低于1500立方米)仓容存储应急物资,面积不得低于4000平方米】。(3)应急区。设置停车等待区和出口缓冲区,能有效应对公共卫生等应急场景事件,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4)可封闭管理区。设置中转站办公区、生活区、司机休息区等功能配套区,确保各区内设施齐备,满足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临时休息、办公等需要,具备可封闭管理的条件,面积不得低于4000平方米。中转站日常由企业自行管理使用,承诺在应急时期由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机构管理和调配;3.市级应急物资中转站经营主体单位建设的信息化系统对接联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采取自动抓取方式对接联通);4.在市场保供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听从政府调配的企业。
(二)区县应急物资中转站建设。
支持对象:现有综合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和城市广场、公园、闲置商业设施等经营主体单位。
条件要求:1.以区县为单位,配置适用的水电气供给等设施设备、大型货车进出通道不少于2条、公厕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和污水分流设施、信息化办公软件设施,配套停车场不小于500平方米、电动车充电设施不少于3套(即至少满足同时3辆电动汽车充电),每一处每天满足20万人以上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组合式分拣转运,具有组合式分拣转运等统计功能的信息化软件系统;2.根据应急物资保供任务规模和相关建设标准,中转站建成后应当具备司机换乘、车货接驳、临时住宿、临时仓储等功能,包括以下功能分区:(1)中转区。用于运输车辆进出停靠以及应急物资装卸搬运,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2)临储区。用于临时存储应急物资,各中转站可利用现有常温库【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库容不低于1000立方米、高温保鲜库(0-5℃,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库容不低于800立方米)、低温冷冻库(-18℃,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库容不低于500立方米)仓容存储应急物资,面积不得低于800平方米】。(3)应急区。设置停车等待区和出口缓冲区,能有效应对公共卫生等应急场景事件,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4)可封闭管理区。设置中转站办公区、生活区、司机休息区等功能配套区,确保各区内设施齐备,满足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临时休息、办公等需要,具备可封闭管理的条件,面积不得低于2000平方米。中转站日常由企业自行管理使用,承诺在应急时期由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机构管理和调配;3.区县应急物资中转站经营主体单位建设的信息化系统对接联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采取自动抓取方式对接联通);4.在市场保供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听从政府调配的企业。
二、应急疏散场地末端投放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支持条件良好的、有强烈意愿承接政府应急物资临时仓储、中转、分拣和末端配送任务的连锁商超门店、社区店、菜市场、生鲜电商或生鲜电商仓库、团餐门店等。
条件要求:1.进行信息化办公、自身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末端冷藏存储能力提升和分拣供应能力提升等改造,建成的应急疏散场地末端投放点,应急时每一处每天满足5万人以上所需生活必需品的分拣、储存和供应;2.配置适用的供给设施(若干)、大型货车进出通道不少于1条、公厕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和污水分流设施、信息化办公软件设施,配套停车场不小于200平方米、电动车充电设施不少于2套(即至少满足同时2辆电动汽车充电),具有信息化软件系统,具有办公、生活等配套功能设施,满足封闭管理需要,平时由企业自行管理使用,承诺在应急时期由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机构管理和调配;3.企业应急疏散场地末端投放点建设项目的信息化系统对接联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采取自动抓取方式对接联通);4.在市场保供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听从政府调配的企业。
三、重要民生商品智能化储备库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已承担或协议建好承担市级或区县级政府生鲜蔬菜、猪肉、牛肉、禽肉、蛋品、食糖、方便食品、应急用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任务的企业。
条件要求:1.支持生鲜蔬菜、猪肉、牛肉、禽肉、蛋品、食糖、方便食品、应急用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库建设;2.储备库用于完善储备布局,改造升级储备库点,加强智能化储备库建设,配备冷冻冷藏等相关设施设备和防灾防汛防火设施,保证储备规模,提高存储投放能力、储备物资管理能力和储备库点防灾减灾能力等方向;3.建成后具备出入库数量、品类、质量等统计功能和仓储视频监控功能的储备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接联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采取自动抓取方式对接联通),实现储备物资轮换、保管数字化管理和视频实时监管。
四、提升批发企业保供能力类项目
支持对象: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1.优化生鲜农产品、日用品、方便食品(预制菜)等生活必需品的批发市场布局,改造升级相关设施设备,优化市场内部结构,增强自身防灾防汛能力,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提高批发市场储存、加工、分拣等配套服务能力,完善检测、检验、安全、卫生、防疫等设备,夯实专业(综合交易)批发企业辐射能力;支持生鲜农产品、肉食品(冻品)、日用品、方便食品(预制菜、小包装食品)、瓶装水、婴幼儿奶粉等重要生活物资批发企业进行仓储、冷链设施、加工、配送和信息化等方面建设和改造提升;2.批发企业进销存等量价系统对接联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采取自动抓取方式对接联通);3.在市场保供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听从政府调配的企业。
五、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类项目。
(一)物流分拨中心保供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对象:商贸流通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
条件要求:1.支持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仓配设施信息化建设改造,重点支持投建标准化仓库、公共仓库、仓配信息管理、智能分拣、扫描识别等设施设备,鼓励发展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系统,提升物流配送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水平;2.协同信息化建设,支持推广应用物流配送标准化设施设备,重点支持购置(租赁)标准托盘(1200mmx1000mm)、标准物流周转箱(筐)等设施,投建改造新能源配送车辆、叉车、货架、月台、定位设备等,提升物流配送高效中转能力;3.支持融合供应商、实体零售网点、网络零售等配送需求,发展干支结合共同配送、主城分区共同配送、连锁统一配送、末端整合共同配送、“互联网+共同配送”等集约化配送,配备可共享的无人配送、自提货架(柜)、移动冷库(冷箱)等设备,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末端配送效率和平急转换能力;4.对接联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采取自动抓取方式对接联通),在市场保供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听从政府调配。
(二)中央厨房企业或单位保供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对象:商贸流通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
条件要求:1.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覆盖门店不少于20家的中央厨房企业或单位;2.支持建设有中央厨房的保供企业或单位在生产制造、质量检测、仓储物流、包装等关键环节,布局智能控制、智能检测、智能物流等先进装备;在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经营管理、生产制造、质量检测、物流、营销等各环节实施信息化改造,建设应用数字化管理、制造执行等信息系统,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能力;3.对接联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采取自动抓取方式对接联通),在市场保供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听从政府调配。
(三)大型商超保供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对象:大型连锁超市。
条件要求:1.单店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覆盖门店不少于30家的企业或单位;2.生活必需品区域占比不低于全店面积25%;3.全年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4.对接联通重庆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应用管理系统(重点支持采取自动抓取方式对接联通),在市场保供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听从政府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