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送审稿)
前 言
“无废城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最终处置量,将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无废城市”是新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2018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由中央深改委审议,先后两次报请习近平总书记审批,由国办印发实施。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十四五”期间,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对建设目标、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无废城市”共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6月,四川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区县分期分批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綦江区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于国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不断强化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绿色发展相关政策和责任机制,持续推进矿山修复、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常抓不懈农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作。“无废城市”建设对将綦江建设成为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试验区和知名休闲旅游目的地,渝南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
总 则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强化上游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以“无废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转型,将绿色打造成为“如来·如愿”的“多彩綦江·创新之城”最靓丽的底色。
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綦江特色。紧扣綦江区“一点三区三地”发展总体思路,在解决地区产业接续、生态治理、社会稳定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时,针对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精准识别问题原因,因地制宜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长效性的建设任务。
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协同联动。处理好“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与城市建设运营的关系、与其他相关领域的关系,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系统集成不同类型固体废物管理的示范经验做法。推动城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工业和农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
紧扣重点领域,补齐治理短板。以现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工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凝练总结,集成创新。充分分析綦江的产业结构、城市发展定位,产业低碳转型,重点识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薄弱点,明确目标,补齐短板。
坚持责任明晰,提升管理水平。借助“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理清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跨领域、部门间、跨区域协同联动,推进实现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全链条高效管理。有效发挥专家或专业机构在实施方案编制、建设实施和成果凝练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倡导全民参与,营造共建共享。全面增强民众生态文明意识,树立循环、绿色、低碳的生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统筹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宣传、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建设范围及时限
綦江区“无废城市”建设范围为綦江全域,分为三个阶段。
2022年为启动阶段,开展现状调查,掌握固体废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明确目标值和任务清单。
2023年-2025年为建设阶段,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完成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城乡发展与“无废城市”建设基础
綦江区城市发展基本情况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綦江区位于重庆市南部,幅员面积2182.14平方公里。全区辖5个街道,16个镇,302个村,2513个村民小组(截至2020年底)。常住人口77.57万人(截至2020年底)。2020年綦江辖区内地区生产总值714.27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33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325.17亿元、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310.77亿元、增长1.7%。地区生产总值近五年年均增长7.5%。
生态环境状况
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9天,在全市排名第七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2.8%、63.9%、3.8%。綦江河北渡断面、蒲河寨溪断面年平均水质保持Ⅱ类。声环境质量总体达标,土壤、辐射环境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农业农村发展现状
2020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8.31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农业增加值67.15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86.6万亩,比上年增长0.1%。蔬菜种植面积35.37万亩,增长2.5%。全年粮食总产量35.53万吨,比上年增产0.1%。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4.05万吨,比上年下降8.8%。
工业产业发展现状
綦江区是西南能源、冶金、齿轮三大重型工业基地,主要发展以齿轮为核心的新能源汽摩整车、改装车及其零部件产业、以建筑产业现代化为依托的装配式绿色建筑产业、以煤电化一体为主的高端煤化工产业、以铝精深加工为主的高端轻金属材料产业。先后获得“中国西部齿轮城”、“国家高性能齿轮产业化基地”、“重庆市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绿色建材示范基地”等称号。拥有全市唯一专业食品园区,先后被原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5户,实现工业总产值428.05亿元,比上年增长3.1%。工业增加值163.41亿元,增长3.2%,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2.7%。工业实现税收6.81亿元,下降20.6%。全区三大支柱产业中,铝铜材料比上年增长3.5%,建筑产业现代化增长13.0%,汽摩整车及零部件增长14.6%,支柱产业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2.2%。税收方面,采矿业比上年下降68.0%,制造业增长2.8%,水电气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8.0%。
綦江区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利用现状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2020年,綦江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83.25万吨,主要来自煤炭、电力、食品加工、机械加工等行业。其中锅炉灰渣51.57万吨,占比约61.95%;脱硫石膏28.19万吨,占比约33.86%;废品及加工废料1.49万吨,占比约1.79%;残阳极炭块1.72吨,占比约2.07%;其他固废2759吨,占比约0.33%。约有82.93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99.62%。其中锅炉渣及脱硫石膏主要用于生产水泥、混凝土砌块等建筑材料。
綦江区地区是重庆市老工业区,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和历史存量较大。据统计,2018年綦江地区历史堆存大宗工业固废3221万吨,其中铁矿尾矿72万吨、煤矸石2752万吨、粉煤灰17万吨、工业副产石膏380万吨。同年綦江区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为500.6万吨,其中煤矸石137万吨、粉煤灰175万吨、工业副产石膏180万吨、铝灰8.6万吨。綦江区对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量为67.5%,尾矿综合利用方式为供给水泥厂作为水泥混合材料。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71%,主要利用方式为用作水泥替代原料、混凝土混合料的替代料和粉煤灰砖等。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为61%,主要利用方式为用于生产石膏粉、石膏砌块、纸面石膏板等建筑材料。铝灰综合利用率为93%,主要利用方式为生产再生铝。綦江区综合利用的大宗工业主要来源于新产生的大宗工、业固废。目前,綦江区重点资源利用企业有旗电(重庆)石膏有限公司、泰山石膏重庆綦江有限公司、重庆京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公信建材有限公司、重庆蓬坤建材有限公司,以上企业主要采用磷石膏新型干燥煅烧技术、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脱硫石膏气流煅烧技术等技术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
目前,綦江区和南川区正在建设渝南片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预计2023年全部建成。建成后基地主要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基地各类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重点企业数量超过20家;以磷石膏为代表的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集聚化、规模化处理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建筑垃圾处置能力超过600万吨/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建成后基地预期产值达到300亿元,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及产值达30亿元,实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领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2个,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推广占基地总产值比重达2%。
农业废弃物产生回收与利用处置情况
2020年,綦江区农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秸秆、畜禽粪污、废弃农膜和农药化肥包装物。其中农作物秸秆产生量25.58万吨,可收集量22.74万吨,综合利用量20.59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0.53%,主要利用方式为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等。养殖场的畜禽粪污产生量约104.2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96.97万吨,利用率达92.99%,主要利用途径为沼液还田、肥水利用和制作农家肥、有机肥。綦江全力构建“村、街镇回收转运—区集中分拣贮运—区加工企业加工”三级模式,2020年,全区共设置5个场镇回收网站(点),67个村级回收网点。全年农膜使用量283.88吨,回收量为250.61吨,回收率达88.28%。2020年,綦江区在文龙街道、东溪、永新、隆盛、打通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全区布点77个,回收量6.6吨,处置6.6吨,处置率100%。
生活垃圾产生回收与利用处置情况
2020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4.28万吨,全区建成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3个示范片区,示范区内政府所在地内50%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90%,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全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年内已开展宣讲30余场次,直接宣传教育4000余人次,宣传活动参与人数2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綦江区还打造了重庆市首个区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文龙街道千山半岛小区,实现科学智能化垃圾分类投放。
目前全区有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位于綦江区新盛镇德胜村,设计日处理规模190吨;2020年,位于綦江区扶欢镇东升村的綦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建成后,全区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以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应急保障、其他处理方式并存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
建筑垃圾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綦江区2020年全年产生建筑装修垃圾17665立方米,全区建筑垃圾原来由綦江区南州城市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末端处置,处置方式为临时堆放。为响应重庆市在2022-2025年期间在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建设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任务要求,区政府在綦江区新盛镇德胜村六社,綦江区城市垃圾填埋场东北侧,建设“綦江区垃圾治理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场总库容为28.17万m³,日处理能力406.16吨,使用年限3.2年,总填理规模为47.44万吨。
生活污泥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綦江区目前有镇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21座,其中,綦江城市污水处理厂1座,街镇污水处理厂20座。主要分布在城区、三角镇、隆盛镇、永城镇、石角镇、永新镇、横山镇、中锋镇、新盛镇、打通镇、郭扶镇、三江镇、赶水镇。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4.5万吨,街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1.8万吨。全区污泥产生量为75吨/天,全部交由辖区内的重庆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工艺好氧发酵。污泥经该工艺处理后,变成可二次利用的有机肥,目前主要用于园林工程、盆栽园艺及部分非食用农产品种埴土壤改良等。
危险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綦江区危险废物类型主要包括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含铜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含镍废物,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染料、涂料废物,以及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其他废物等。根统计,2019年全区转移危险废物总量为4497.21吨,2020年全区转运危险废物共9879.7吨,主要为大修渣、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容器、染料涂料废物等。其中,部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由本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收集转运,其余危险废物主要运往永川区、潼南区、巴南区、江津区、璧山区等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目前,綦江区有三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庆杰顺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越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经营规模分别为2200吨/年、3000吨/年、5000吨/年。
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处置情况
綦江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品种主要包括废钢材、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纸板、废塑料、报废汽车、废轮胎、医疗废弃物等,现有重庆市虎贲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重庆彩翔纸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新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仅回收无处置)等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处置重点企业3家。根据统计,2018年三家重点企业回收废钢8000吨,废纸板3000吨,废塑料1504吨,废橡胶200吨,废玻璃1000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952吨,一次性玻璃输液瓶1563吨。2019年三家重点企业回收废钢9350吨,废纸板3560吨,废塑料1642吨,废橡胶232吨,废玻璃1090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1262吨,一次性玻璃输液瓶2239吨。2020年三家重点企业回收废钢9200吨,废纸板3150吨,废塑料1425吨,废橡胶210吨,废玻璃900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1393吨,一次性玻璃输液瓶2671吨。
“十三五”期间,綦江有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企业一家,为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2018~2020年每年均回收汽车约292台。2020年9月1日起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分支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6号)文件要求,该公司只能回收不能拆解,目前全区无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初步统计綦江区2020年全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为18949吨,其中回收废钢9200吨,占比48.6%;废纸板3150吨,占比16.6%;一次性玻璃输液瓶2671吨,占比14.1%,2020年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为19.5%。
綦江区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般工业固废方面
綦江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总量约为83.2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9.40%,综合利用率较高。但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却较低,多以铺路、烧砖、用作水泥配料等低值化利用模式为主,缺少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附加值的技术工艺及设备设施。此外,由于綦江产业结构原因,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存量多,存在主体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贮存场所底数不清、建设不规范、环境风险高、管理松懈等情况。
农业固体废物方面
綦江区农作物秸秆年产生量25.58万吨,综合利用率90.53%。农村秸秆的主要利用方式仍是肥料化(还田),燃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利用途径不足,且秸秆还田后存在病虫源残存基数量大,病虫害可能发生和造成危害程度增加的风险性;2020年,全区畜禽粪污约有86%由规模下养殖散户产生,利用方式较为简单粗放,约32%采用肥水利用的方式,规范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推广不足;全区农用地膜使用量从2018年的130吨增加到2020年的约284吨,增加趋势明显,可降解地膜推广力度不足,部分地区仍在使用加厚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工作回收刚刚开展,相关制度和体系尚不健全。
生活固体废物方面
目前,全区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仍然以填埋为主,近几年生活垃圾填埋量仍在逐年增加,2019年-2021年,全区生活垃圾填埋量分别为13.22万吨、14.28万吨和14.84万吨;餐厨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大,分类量低。
建筑垃圾方面
2020年,全区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50万立方米,处置方式为消纳场临时堆存或回填。建筑垃圾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缺失,缺少高附加值资源化利用途径。
危险废物方面
危险废物产生量加大,2019年到2020年2年间全区危险废物转运量增长了近1.8倍,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绝大部分均运往永川区、潼南区、巴南区、江津区、璧山区等其余区县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跨区域转运处置过程中环境风险大,本区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较弱;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尚未建立,有害废物收运处置台账未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尚未建立。
目标与指标
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发挥綦江在重庆主城都市区南部重要支点作用,充分结合綦江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加快制度创新,完善基础设施等方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实现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阶段目标
启动阶段(2022年)。开展现状调查,掌握固体废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明确目标值和任务清单。
建设阶段(2023-2025年)。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类指标阶段目标全面达成,在重点机构完成相关宣传培训工作,“无废文化”培育工作初步完成,形成1-2个“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亮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满足需求,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具体指标
遵照《“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綦江实际情况和区域特点,制定綦江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及目标。綦江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共设置39个规划指标,其中必选指标25个,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
建设任务
完善无废制度体系建设
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高效管理模式
根据綦江“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梳理全区工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在产生、收集、分类、转运、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相关的机制体制,逐步健全完善各环节缺失制度,加快推进已有制度改革,构建綦江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分类、转运、处理处置等环节各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责任清单,压实各部门责任,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到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各部门“无废城市”绩效考核机制,制定高质量综合绩效评估办法。建立长效培训制度,持续推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固体废物的监管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业务培训、执法监管设备设施、监管工作经费、信息公开等固体废物相关监管工作的能力建设。每年开展培训次数2次以上。
落实重大战略,探索跨区协同共建
推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级战略,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建立常态化生态环保合作协同机制。主动融入成渝地区现代化产业系统,共建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绿色化升级,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聚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积极推动綦江—万盛生态环境保护联防共治,加快推进扶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不断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在“十四五”期间投资500万用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有效处置綦万两地餐厨垃圾。加强固废危废协同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积极推动北渡组团360亩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提高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区域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互认证据材料,增强跨区域违法案件的响应和查处能力。
落实綦江与自贡签署的《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市区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固体废物协同治理,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和危险废物资源处置中心,推进毗邻地区处置设施共建共享。
推动工业固废利用水平提升
推动产业转型,实现固废源头减量
推动“三线一单”精准落地,全面推行“生态+”发展模式,积极探索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产业路径,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传统产业的绿色化、特色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对机械制造、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产废行业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现生产过程清洁化、制造工艺绿色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固废产出。着眼于长远,助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实现,遵循将固体废物减量化处理从后端向前端转移的思路,大力发展绿色新兴产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新材料等项目优先布局綦江,以工业园区为核心,积极推进重点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提升改造,引进培育一批先进环保企业,引领生产方式向绿色、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创新利用途径,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依托渝南片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探索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多途径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总量。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基地范围内上游煤电、有色、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打通部门间、行业间堵点和痛点。在矿山行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在钢铁冶金行业推广“固废不出厂”,加强全量化利用;在煤炭行业推行“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在建筑建造行业推动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提高利用效率。推动赤泥、煤渣、原灰、脱硫石膏、矿渣、赤泥等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
依托綦江工业园区现有技术基础,联动重庆市及其他地区技术研发资源,推动工业园区推广应用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与高校开展合作,推广应用尾矿库低成本高效胶结填充技术。依托工业园区内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科研力量,加强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等科研单位的合作,推动煤矸石生产建材和复垦绿化等规模化利用,重点推广研发煤矸石生产净水材料、胶结充填专用胶凝剂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依托重庆京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发应用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依托泰山建材、重庆大学等,推广应用工业副产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扩大副产石膏生产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等高附加值产品规模。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新产品纳入首台(套)体系,各级政府部门给予首台(套)相关政策支持。积极推动一批大宗工业固废项目落成投产。
开展矿山治理,推进产业绿色转型
推进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及绿色产业转型。对采煤沉陷区实施以“沉陷区综合治理+矿区生态修复+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转型”为核心的区综合治理及绿色产业转型EOD项目。在綦江区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156平方公里的空间上,重点实施松藻煤矿等五矿一厂(逢春煤矿、渝阳煤矿、松藻煤矿、打通一矿、石壕煤矿、洗选厂)的沉陷区综合治理。其中,对采煤沉陷区的约63471平方米的危房和360125.17平方米的闲置房屋进行改造;依托4.5平方公里的安稳镇新型智能产业园为中心,对南部矿区约3909.1万吨煤矸石、渝新公司移交五矿一厂的2334万吨煤矸石和关停小煤矿遗留的1575万吨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利用方式主要为煤矸石和废石灰石以及建渣生产水泥用料、活性矿粉和建筑砂石料。通过煤矸石等尾矿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盘活沉陷区的高价值闲置资源,支撑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材产业绿色转型。
持续推进非煤矿山的综合治理,采取关大扶小、淘汰落后、严格许可等综合手段,淘汰“小弱散”,规模化整合资源,对龙塘村砂岩矿、岔滩村煤矿和遥河村石英砂矿等24个矿山进行政策性关闭。引导矿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推动非煤矿企业机械铲装率达100%,推行露天矿山进行防污降尘工艺改造。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开展“回头看”,对复核不符合绿色矿山创建标准的,按照“先移除,后整改”的模式进行处理。对辖区内尚未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或建设不达标的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或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力争到2025年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产业园区发展
落实《綦江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相关文件要求,创建现代农业绿色农业产业园区,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把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作为核心任务,推广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机制。园区内推行新型减量增效技术,积极鼓励使用缓控释肥和有机肥、配方肥,发展绿色种植,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果蔬种植”新型环保种养结合模式,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和集中育秧、直播栽培等轻简化栽培技术,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
强化示范效应,提升秸秆利用水平
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提升秸秆综合化利用水平,拓宽秸秆还田渠道。以区域内环保企业为依托,积极探索秸秆燃料化、基料化等新资源化利用途径,强化试点示范区域效应,带动全区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化利用工作。全区选取6个基础较好的村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推行规范养殖,提升畜禽养殖水平
推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养殖,对已有畜禽养殖区进行标准化升级,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提升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努力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循环利用,推动畜禽养殖节本增效,减少源头污染。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85%以上。
健全回收系统,推动农业固废回收
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7号)和《重庆市綦江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持续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完善“村、街镇回收转运—区集中分拣贮运—区加工企业加工”三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优化废弃农膜回收网点和贮运中心布局,将农膜回收与街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场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相结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渠道开展农膜回收的宣传科普,让农户充分认识到农膜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农民规范使用0.01mm以上标准地膜,积极参与农膜回收,实现农户自愿交售-村镇回收站点-加工企业加工处理的利用体系。每个赶集场镇至少建设1个废弃农膜回收点(站),全区至少建成1个贮运中心。积极推广新型生态地膜、秸秆地膜等易降解替代地膜。力争到2025年底,废弃农膜回收率达100%,废弃农膜处置率达100%,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废弃农膜的有效回收。
推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选取文龙、打通、东溪、永新、隆盛镇作为区首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试点街镇。督促农资经销商建立台账,并在规定时限内收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上交到回收公司。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工作,按照“谁使用谁交回、谁出售谁回收、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正确引导农资经销商及农户不乱丢弃包装废弃物。设置奖励机制,激发农户和农资经销商的回收积极性。
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实现
落实制度要求,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统筹各部门力量,明确其在推动绿色生活中的职能定位,建立部门联络机制,明确各自工作内容、考核方式、时间节点,形成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合力。加强对各级部门绿色指标和政绩的考核,督促制定适合绿色生活方式的实施计划,引导政府实现绿色管理方式的转变,把推动绿色生活方式作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健全分类机制,推进处置设施建设
健全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深化改革任务、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保障、重点提案调研的工作内容,压实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制度,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运行。不断夯实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根据办公机构、居民住宅区、交通物流场站、商业服务网点、公共清扫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工业企业和文化教育场所等各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和收集点。配齐专用收运车辆,布局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其他垃圾转运站。加快推进全体系各环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处置设施建设标准,优化处置设施落地模式,按照集中加就地就近处理原则布局终端处理设施,实施街镇生活垃圾收储转运及垃圾场治理工程,在21个街镇新建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新建7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加快建设綦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加快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推行绿色建筑,推进处置能力建设
积极落实《重庆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綦江区作为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以辖区内产业园区为核心,加快园区内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全面启动安稳组团新型建筑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建设,构建100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产业体系,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持续推进渝南片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依托该基地内企业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途径和利用水平。
力争在2025年度,绿色建筑执行率力争达到90%,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建设
提升处置水平,加快处置设施建设
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处置方式。以区为整体,根据不同地区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统一配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几个,在哪儿建”的问题,实现危险废物处置资源的共建、共用、共管。加大对政策扶持力度,竞争选择经济技术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运营或投资人。辖区内新建1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实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到2025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提高管理能力,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合作协议》、《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完善跨区县跨区域的危险废物联动管理机制,简化相关流程,充分共享资源,避免处置能力重复建设。统筹安排转移计划,根据綦江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结合对方处置能力建立辖区内主要危险废物转移“白名单”制度,提前通报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类别和数量等信息,提高效率效能。力争到2023年度,跨区县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初步形成。
实行创新引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管理新模式,通过制度创新,突破制度障碍,严控环境风险。建立健全产废者连带责任,倒逼产废企业与利用处置企业在市场机制下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机制。完善园区内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制度,解决零散收集和贮存成本高、落实去向难、处理成本高等问题。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在重点产废单位落实“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完善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将污染控制与生产过程控制紧密结合,削减污染物产生,实现源头减量,减轻末端治理负担。
推行动态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全防全控。切实将危险废物风险防控纳入全区日常环境监管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对工业园区、重点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开展动态监控。严格监督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管控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政府环境危险废物管理职能,增强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和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工程防范措施,全面开展企业环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依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的内容,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管理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环境监管和差别化管理的依据,同时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
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医疗危废管理
制定出台医疗废物管理细则,从制度、人员、设施、资金等方面给予规范指导。梳理医疗废物管理各环节事宜,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合执法,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全过程均纳入政府监督范围。
积极推动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梳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医疗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管理中制度、设施、人员等各方面存在的短板。探索突发情况下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深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建立以街镇中心卫生院及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为节点的医疗废物中转贮存体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保医疗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到2025年,全区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推进全民共建共享
“无废细胞”创建
“无废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紧扣重庆市“无废细胞”建设相关指标要求,围绕綦江的区位优势和自身特色,2023年,创建15个区级“无废细胞”,2025年累计创建28个区级“无废细胞”。
(一)创建无废机关。按照市“无废机关”建设相关要求,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创建5个“无废机关”。推行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打造绿色食堂,使用节能燃气灶具、节水型洗菜机等节能餐饮设施设备,倡导“光盘”行动。推行绿色用能,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倡导干部职工践行“135”(指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低碳绿色出行方式。推行绿色建筑,定期开展运行评估。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注重信息与文化建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宣传引导。
(二)创建无废社区。将“无废细胞”建设深入到居民生活领域。以永新、永城、赶水、郭扶、三角5个乡镇为基础,深入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选择10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区创建“无废小区”。通过“撤桶建站”、“分类行为监管”等强制措施和“垃圾分类绿色积分”等激励措施,提升社区垃圾分类率。充分发挥社区和小区与居民的联系纽带作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区居民定期宣传无废知识。引导居民广泛践行绿色生活,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和习惯,节约资源和能源,鼓励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落实光盘行动,杜绝浪费。
(三)创建绿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立足綦江作为主城都市区向南发展重要支点城市定位,选取1个村镇为核心区,聚焦本地区萝卜、辣椒两大优势产业,统筹规划,完善基础设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广绿色现代的发展方式,高品质打造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园区内大力推进种养循环,优先发展“四化”养殖场,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全面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实施水肥一体化,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农用薄膜100%回收处理,亩均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比全区平均水平低30%。产业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深入推进“三清一改”,在园区内建成示范村镇,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明显提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延伸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触角,产业园内垃圾分类示范率达80%,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四)创建循环化工业园区。“十四五”期间,围绕全市建设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发展战略。对綦江原有桥河组团、北渡组团、食品园区3个工业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内产业链循环链接,聚焦“十四五”期间国内新能源需求,着眼以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不足的现状,大力采用低碳清洁生产工艺,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业创新发展,形成资源循环就地转化和利用的优势集聚地,打造全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发展垃圾综合利用产业。依托本地发电厂,推动布局垃圾发电铝渣产线。探索构建垃圾发电收费制度。推动工业固废利用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各产业链固废协同资源化利用技术和固废源头减排技术,促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向高性能化、高值化良性发展。大力推动园区节能降碳,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限制高耗能工业的发展,用低消耗、少排放的高新技术产业替代现有少量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鼓励发展“质量型、效益型、循环型、节约型”工业。园区内新上项目要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严控高能耗外资企业。围绕园区内主导产业,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实现园区内产业循环组合、物料循环使用、能量梯级利用。注重现有先进技术推广,引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的建材产业,加速电铝动力车间废渣的循环利用,推广铝液直供,降低铸造能耗。园区内建立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及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
“无废氛围”营造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针对不同领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明确宣传对象,创新宣传形式,实现“共建共享”,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开展日常管理,宣传信息的收集、编发和报送等。落实宣传经费,制作公益宣传视频,印制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在主流媒体(报纸、电台、网络)大力宣传本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在重点场所,如广场、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利用现有LED显示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视频、宣传标语宣传。充分发挥街镇、社区(村)的力量,社区(村)宣传栏开设“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专栏,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通过社区公园、文化礼堂等活动场所,定期组织“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讲座和活动。组织广大群众参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做好现场引导和讲解工作。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确定“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小组,区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参建各单位。全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强化激励,协同做好本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加大要素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区财政要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同时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安全处置体系建设和“无废城市”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激发市场活力。
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监督考核,推动政策落实。区“无废城市”建设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方案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对相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年度考核评估结果未通过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宣传,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推广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面向全社会宣传实施“无废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积极投入“无废细胞”建设,积极引导主动参与“无废”宣传活动,传播“无废”理念。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有效引导绿色、健康、可持续的消费需求,形成有力的市场终端推动力。
附表1:綦江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0.495吨/万元 | ≤0.3吨/万元 | 区生态环境局 |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0.0048吨/万元 | ≤0.008吨/万元 | 区生态环境局 |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10% | 15% | 区经济信息委 |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占比 | 2% | 5% | 区经济信息委 |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 綦江有1个工业园区 | 100% | 区经济信息委 |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56% | 100%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20%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14.28万吨 | 清运量增长率逐年下降 | 区城市管理局 |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90%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17.19% | ≥70% | 区经济信息委 |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4% | 10% | 区生态环境局 |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53%; | ≥90% | 区农业农村委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4.86%; | ≥85% | 区农业农村委 | |||
农膜回收率★ | 88.28%。 | ≥90% | 区供销合作社 |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40% | 70% |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12.30% | ≥14% | 区城市管理局 |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 10% | 20% | 区卫生健康委 |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降幅★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下降幅度★ | 10% | ≥10% | 区生态环境局 |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綦江区工业固废处理场1座 | 100%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 |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2020年以前全区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方式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 | 有 | 各相关部门 |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有 | 各相关部门 |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 | 将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纳入生态环境年度考核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 | 28 | 各相关部门 |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 | 100%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区生态环境局 |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目前綦江区有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有 | 区生态环境局 |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100% | 100% |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90% | 区生态环境局 |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90% | 区生态环境局 |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90% | 区生态环境局 |
注:★表示必选指标。
附表2: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主要内容 | 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制度体系建设 | |||||
建立“无废城市”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 制定“无废城市”政绩评价考核办法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 | 2023年 | |
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 2023年 | ||||
完成綦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期自评估 | 2023年 | ||||
建立定期培训机制 | 每年开展2次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培训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供销合作社、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 2023年 | |
巩固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 持续推进綦江区内重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确保危险废物100%无害化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5年 | |
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共建 | 推动綦-万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共建綦万两地餐厨垃圾和北渡组团360亩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 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供销合作社、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2025年 | |
落实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 建立辖区内农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调查监测制度,摸清试点乡镇范围内农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底数。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制定《綦江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办法》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将农业固体废物回收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二、技术体系建设 | |||||
农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 大力推进种养循环,优先发展“四化”养殖场,推广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
以园区内企业为依托,积极探索应用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基料化等利用方案,拓宽资源化利用途径 | 区农业农村委 | 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
推广应用生态地膜、秸秆地膜等易降解地膜,持续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确保地膜回收率在90%以上。 | 区供销合作社 | 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
持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推广补贴制度,确保回收处置率为100%。 | 区农业农村委 | 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
推进病死畜禽处置设施建设 | 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1处,健全全区病死畜禽收集处理体系 | 区农业农村委 | 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
新建生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提高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 | 完成1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全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 区城市管理局 | 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
完成1项废水处理项目,实现全区污水污泥100%无害化处置。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
开展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地整治工作 | 新建1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完成历史遗留大宗工业固废整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5年 | |
推进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 拓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逐步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推进“生态+”发展模式,以园区企业为重点,积极鼓励研发采用新工艺、新设备,降低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等 | 2025年 | |
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化利用水平 | 推动渝南片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拓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途径和利用水平。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等 | 2025年 | |
建立和完善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 | 聚焦本地区萝卜、辣椒两大优势产业,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扶持3个核心区域,打造高品质打造绿色生态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实现示范区内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和经验,引领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供销合作社、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2025年 | |
扩大装配式建筑生产规模 | 以工业园区为抓手,扶持园区内装配式建筑制造企业发展壮大,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高新区管委会 | 2025年 | |
推广绿色建筑 |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所占比例,力争到2025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90%以上。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高新区管委会 | 2025年 | |
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 推进綦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三、市场体系建设 | |||||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 鼓励第三方单位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优势互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效率。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5年 | |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 为全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推进项目尽快落地。 |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2025年 | |
推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定制第三方服务,在全区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增强民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意识,实现“共建共享“。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 | 2025年 | |
加大包装废弃物回收力度。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 | 2023年 | ||
逐步限制餐饮、酒店行业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及使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 | 2023年 | ||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等 | 2023年 | ||
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 全面启动安稳组团新型建筑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建设,构建100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产业体系。提高区域内装配式建筑比例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25年 | |
四、监管体系建设 | |||||
强化秸秆禁烧监管 | 扩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禁烧宣传氛围,让群众知晓焚烧秸秆“害己害人害环境“。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
压实巡查,开展联合执法,在秸秆禁烧的重点区域,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 | 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 2023年 | ||
织密监管网,将秸秆焚烧治理纳入网格化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社长、网格员的作用,建立三包责任制,入户签订镇村社责任书。 | 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 | ||||
开展全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专项督查 | 督察各街镇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宣传工作。 | 区供销合作社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定期督察标准农膜销售和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情况。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市场监管局 | |||
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管 |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基础数据调查。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
餐厨垃圾收运监管 | 定期开展餐厨垃圾收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整治拒签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的单位和查处餐厨垃圾收运秩序中的违法行为。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 | |
推动建筑垃圾减量 | 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建筑垃圾源头监管 |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要求施工现场把多余土石方外运至规范消纳场进行填埋;对废旧钢筋、模板、木方实行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并由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并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文明工地等考核内容。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监管 | 督促各街镇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安全合规检查,督促其做好回收利用工作。 | 区商务委 | 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23年 | |
强化医疗废物监管 | 加强各街镇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隔离点的日常监管;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规范处置医疗废物责任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可回收物分类工作,实现精准分类、源头减量。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实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3个环节全过程监管.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
实施医疗废物处置环节全过程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
推进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监督执行。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 引导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工业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5年 | |
督促产废和经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3年 | ||
要求产废和经营单位对危险废物产生源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台账,客观、真实的记录危险废物全过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3年 | ||
要求产废和经营单位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建立演练记录台账。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3年 | ||
对各危险废物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立即整改。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3年 | ||
规范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流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3年 | ||
对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3年 | ||
矿山综合治理 | 关闭落后产能矿山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 | |
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等 | 2023年 | ||
对关闭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废水开展隐患排查 | 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
对关闭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废气、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开展隐患排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 | 2023年 |
附表3: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工业领域 |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对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 | 2025年 | 高新区管委会 | 南州城市管理服务公司 |
完成150万吨磷石膏综合处置。 | 2025年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完善风险企业应急处置设施建设。 | 2025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高新区管委会 | ||
2 | 危险废物 | 推动1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建设,北渡组团占地360亩,对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填埋。 | 2025年 | 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3 | 废弃矿山修复治理 | 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33公顷。 | 2025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推进金鸡岩洗选厂及打通一煤矿、石壕煤矿、渝阳煤矿等关闭煤矿煤矸石堆场的整治。 | 2025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綦创公司 | 相关镇人民政府 | ||
推进关闭煤矿矿井水治理,完成3个煤矿矿井废水达标整治。 | 2025年 | 区经济信息委、相关镇人民政府 | 区生态环境局 | ||
(二)农业农村领域 | |||||
4 |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 |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85%以上。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5 | 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 发展“325”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壮大优质稻、生猪、萝卜、辣椒、草食牲畜五大10亿级产业集群,力争建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6 | 推动农村污水处理 | 新建石角干坝、东溪竹林堂、三角吉安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 | 2025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人民政府 |
7 | 推动农村污水处理 | 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85%以上。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8 | 推动化肥农药持续减量 | 全区农药化肥利用率较2020年降低2.5%。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三)生活领域 | |||||
9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 新增建设48处垃圾分类投放点、16个垃圾分类积分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16个厨余(易腐)垃圾堆肥池。新增16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 2025年 | 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10 | 垃圾场治理及设施建设工程 | 实施街镇生活垃圾收储转运及垃圾场治理工程,在21个街镇建设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新建7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实施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场渗滤液二期工程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 | 2025年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财政局、南州城市管理服务公司 |
11 | 垃圾处理站建设工程 | 庆江新建一座日处理量约500吨的垃圾处理站。 | 2025年 | 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12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工程 | 建成綦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站,占地面积55246m2,建筑面积24349.67m2,发电量16632.69×104kWh/a、售(上网)电量14137.79×104kWh/a。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000吨,服务范围包括綦江、万盛等区县。 | 2025年 | 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13 | 餐厨垃圾治理工程 | 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有效处置綦万两地餐厨垃圾。 | 2025年 | 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四)细胞工程和宣传领域 | |||||
14 | 无废细胞建设 | 创建15个“无废小区” | 2025年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
创建10个“无废机关” | 2025年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相关部门、街镇 | ||
创建1个“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
15 | 创建1个循环化工业园区 | 2025 | 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 |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
16 | 宣传教育 |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启动宣传工作。 | 2023年 | 区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