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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按照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公开的环境信息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监察执法等内容,全年在区政府官网发布生态环境信息469条,召开新闻通报会2次,并通过“綦江生态环境”“綦江微发布”等多渠道发布生态环境信息,让公众知晓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情况,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通过网站、信函、电话等各种渠道面向社会全面接受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更无违规收取信息公开申请费用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在已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就已向局属各科室、支队和站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各业务科室支队站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登录网站后台上传发布”的机制,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谨有序规范。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根据区政府网站统一改版后的栏目设置,重新对应上传了机构简介、部门职责、领导信息等内容,并按照要求在各栏目中持续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中谋划统筹和组织推进,

促使全局各科室、支队和站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严把政治关、保密关,确保发布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7

增2     

2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2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减51

47

行政强制

1

增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比如还存在有的信息超过公开规定期限的问题,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二是强化监督,持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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