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
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公开的环境信息包含环境评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监察执法等11大项38小项。据统计,全年在区政府官网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信息721条,在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633条,在局官方微信发布信息973条,截至目前召开新闻通报会3次。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发布生态环境各类信息,让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我区生态环保工作的进展、成效,知晓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情况,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在我局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处理时限、注意事项等,并将依申请公开表下载放置到办事大厅供有需求的群众领取。2019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更无违规收费情况。
(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较好落实,2019年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
局法宣科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督促,并纳入年度内部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6 | 减28 | 98 | |
行政强制 | / | /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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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