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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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奖励方案》的通知

綦环发〔2019〕63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綦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建设。

原重庆市綦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奖励方案〉的通知》(綦环发〔2016〕169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7日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

奖励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创建,对于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更对于提高广大居民环保意识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促进生态建设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各街镇、行政村生态创建的积极性,为我区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一)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

符合《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指标(试行)》基本条件,顺利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实地考核验收,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命名的镇(街)。

(二)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

符合《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指标(试行)》基本条件,顺利通过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专家实地考核验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复核,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命名的行政村。

二、奖励标准

(一)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10万元/镇;

(二)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2万元/村。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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