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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4-002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8-14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綦江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的公示

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区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28个,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7个,纳入省监管清单21个。

2024年8月,我区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新增1个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

监督举报电话:023-48662872

綦江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序号
(市、区)
乡镇或
街道
行政村(社区) 水体名称 水体
类型
涉及的自然村 水域面积:平方米 黑臭段地理位置信息 监管级别 黑臭
成因
完成治理时间 治理后是否常年有水
起点名称 起点经度 起点纬度 终点名称 终点
经度
终点
纬度
1 綦江区 东溪镇 一居社区 一居社区东柴路口 沟渠 一居社区 400 东柴路口 106.661839° 28.764950° 四通发电厂堰沟 106.665100° 28.764822° □国家 a;h;g 2024.8 无水
☑ 省

注:黑臭成因包括: a.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畜禽名称参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如:鸡(50)猪(10));

 c. 水产 养殖污染; d.种植业污染;e.企业排污; 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 g.底泥淤积; 

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 黑臭水体形成原因,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置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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