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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1-015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4 |
綦江区部门联合执法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环境安全
为科学精准安全做好我区秋冬季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不断提升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水平,有效防控疫情传播,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和綦江区卫健委开展联合执法,“一二三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环境安全。
开展“一次检查”。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綦江区卫健委对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隔离点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联合检查医疗机构28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集中隔离点2个,发现问题5个,已全部责令整改。
做到“两个分开”。一是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开,二是涉疫情医疗废物与一般医疗废物分开,实现精准分类、源头减量。
强化“三个举措”。一是各街镇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隔离点的日常监管;二是各责任主体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三是执法支队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紧抓“四个环节”。紧盯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4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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