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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3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3 |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规章。
2. 负责辖区范围内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
3. 接受委托参与对外监测服务。
4. 负责《环境质量报告书》、《工业污染源监测及排污状况报告》、《空气质量周报》等各类专项监测报告的组织编写工作。
5. 负责定期编报与发布环境质量简报(或公报)。
6.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重庆市綦江区环境保护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即: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38.63万元,支出总计838.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52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3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7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63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38.6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5.52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21.88万元,占86.1%;项目支出116.75万元,占13.9%。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无结转和结余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8.6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5.52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7万元,下降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52万元,下降1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无结转和结余支出。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24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减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32.46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减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689.49万元,占8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79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7.45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1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用运行费、公务接待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5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原因导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保业务检查、环境监测、环境行政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3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原因导致。
公务接待费0.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环保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环保工作,接受国家、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万元,下降63.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万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4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型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116.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我评价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58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