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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4-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2-04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重庆市綦江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渝府令〔2020337号)、《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88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綦委网办〔201732号)等有关规定,《重庆市綦江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属重大行政决策,需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对《调整方案》进行了全面认真的风险评估,形成了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风险评估事项概述

(一)起草依据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衔接最新“三区三线”成果,结合綦江区实际,系统调整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与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我局依据《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渝环函〔2022426 号)、《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渝环函〔2022438号)等文件要求,完成了《调整方案)》的编制。

(二)主要内容

《调整方案》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调整原则、总体目标、调整结果三个方面。

1.调整原则。坚持底线约束。坚持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严格禁止降低要求、弱化管控的调整;强化空间管控。结合“十四五”环境管理目标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完善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突出分类准入。以调整后的环境管控单元为单位,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优化调整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总体目标。2025年,统筹保护好綦江河水系网和大娄山脉生态空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显提升,“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取得明显进展,居民幸福感显著增强,山清水秀美丽綦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35 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主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管控要求,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庆南部生态屏障功能更加凸显,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綦江。

3.调整结果。调整后,全区环境管控单元由24个调整为26个。优先保护单元:个数维持11个不变,面积占比由21.1%调整为21.1%,基本不变。重点管控单元:由8个调整为10个,面积占比由25.6%调整为25.3%,较上一轮减少0.3%。一般管控单元:个数维持5个不变,面积占比由53.3%调整为53.6%,较上一轮增加0.3%。结合调整后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主要特征、突出问题和环境质量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控要求。全区原总体管控要求共18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8条,修改7条,新增19条。调整后,全区总体管控要求共29条。

二、风险评估准备

(一)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情况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参考周边区县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草拟《调整方案(2023年)》(征求意见稿),通过会议和书面形式征求了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水利局、区统计局、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及各街镇意见。202312月上旬,按照相关要求,我区再次进行了网上公示全面征求意见及书面形式征求部门意见,起草前后共4次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调整方案(2023年)》(送审稿)。

(二)评估依据

“三线一单”编制内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分析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形势,结合綦江区实际和“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政策要求,确保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系统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完善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88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綦委网办〔201732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48号)等有关规定,应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三)评估主体

区生态环境局为评估主体,开展《调整方案》的风险评估工作。

(四)评估原则

《调整方案》的风险评估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节的规定,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依法进行评估。

三、风险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分析。《调整方案》内容已经过法律顾问审查,在制定的主体,内容,程序上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我局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渝环函〔2022426号)以及《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渝环函〔2022438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调整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设问解答,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要求,且内容符合法定范围。

因此,该重大决策事项具有合法性,可能引发的风险程度低

(二)合理性分析。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綦江区“十四五”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目标,系统开展綦江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因此,该重大决策事项具有合理性,可能引发的风险程度低

(三)可行性分析。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20232月份,区生态环境局正式启动并委托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2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技术培训,下发了市级初步调整成果数据。20232月份,区生态环境局正式启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2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技术培训,下发了市级初步调整成果数据。47日,形成《重庆市綦江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技术方案》。625日,初步形成调整成果,并向市生态环境局和重庆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进行中期调度工作汇报。728日,在区生态环境局的主持下,与区各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并在全区范围内征求意见。89日,重庆市綦江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初步成果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核。919日,区生态环境局、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市课题组下发的《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征求意见稿)》及各部门反馈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并最终形成了《重庆市綦江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成果》(含研究报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图集)。在此基础上,优化了綦江区总体管控要求,形成了29条总体管控要求,并最终形成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12月上旬,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再次进行了网上公示全面征求意见及书面形式征求部门意见,通过起草前后共4次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调整方案(送审稿)》。

因此,该重大决策事项可行性风险程度低。

(四)可控性分析。《调整方案》分为调整原则、总体目标、调整结果 3个部分。调整原则方面明确了坚持底线约束、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的原则,总体目标提出我区2025年、2035年总体目标。调整结果方面,全区环境管控单元由24个调整为26个。优先保护单元:个数维持11个不变,面积占比由21.1%调整为21.1%,基本不变。重点管控单元:由8个调整为10个,面积占比由25.6%调整为25.3%,较上一轮减少0.3%。一般管控单元:个数维持5个不变,面积占比由53.3%调整为53.6%,较上一轮增加0.3%。全区原总体管控要求共18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8条,修改7条,新增19条。调整后,全区总体管控要求共29条。整体结构科学合理,调整方案注重与綦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等内容的衔接,结合綦江区区域发展战略,对比分析上一轮“三线一单”与本轮“三线一单”区域发展战略变化,综合把握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企业),识别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关注“十四五”期间新提出的发展战略与定位,识别新发展战略与定位带来的环境问题;跟踪上轮识别出的重点问题的解决和改善情况,分析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演进态势。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优化调整建议。但在实施过程中需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以下风险:一是要实施跟踪区域发展战略变化,在后续动态更新时跟随国家和市级的要求作出适当调整;二是《调整方案》涉及区域规划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多个主管部门,需构建良好的沟通机制,尽可能在后续动态更新时跟随各部门最新政策等作出适当调整。

因此,该重大决策事项可控性风险程度低。

四、风险评估结论

通过综合评估,《调整方案》逻辑层次清晰各章节之间衔接较好,符合《重庆区县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试行)》。根据綦江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政策要求,在衔接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针对性地修改调整綦江区总体管控要求,确保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整体实施风险可控,形成与綦江区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调整方案》实施风险可控,为低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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