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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2-003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1总则 4

1.1编制目的 4

1.2编制依据 4

1.3适用范围 4

1.4工作原则 4

1.5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5

2组织机构及职责 5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5

2.2成员科室及职责 6

3预防和预警 6

3.1预防 6

3.1.1风险防范 6

3.1.2预警监测 9

3.2预警 7

3.2.1预警分级 7

3.2.2信息收集 8

3.2.3预警甄别 8

3.2.4预警发布 9

3.2.5预警行动 9

3.2.6预警调整 10

4应急响应 10

4.1分级响应 10

4.2响应措施 12

4.2.1指挥协调 12

4.2.2污染处置 13

4.2.3应急监测 14

4.2.4现场调查 15

4.2.5信息报告 16

4.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18

4.2.7后勤保障 18

4.3响应终止 19

4.3.1响应终止条件 19

4.3.2响应终止程序 19

5后期工作 19

5.1后期防控 19

5.2调查评估 20

5.3善后工作 20

5.4总结归档 20

6应急保障 20

6.1应急队伍保障 20

6.2物资装备保障 21

6.3应急技术保障 21

6.4应急通信保障 22

6.5应急资金保障 22

7宣传培训和演练 22

7.1宣传教育 22

7.2技能培训 22

7.3预案演练 22

8附则 23

8.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3

8.1.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3

8.1.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4

8.1.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24

8.1.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5

8.2局指挥中心工作组职责 26

8.2.1指挥调度组 26

8.2.2现场处置组 26

8.2.3应急监测组 27

8.2.4综合信息组 27

8.2.5事故调查组 27

8.2.6后勤保障组 28

8.3局指挥中心成员科室职责 28

8.4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30

8.5预案管理 30

8.6预案实施 30

9附件 30

9.1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31


9.2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

9.3区生态环境局应急值班通讯录

9.4街镇应急值班通讯录

9.5綦江区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 3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职责明确、预警规范、反应快速、处置科学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缓、处置、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綦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綦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对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核与辐射、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关专项预案等执行。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防救结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协调配合

1.5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8.1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由区生态环境局统筹成立环境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局长任指挥长,由值班局领导或分管局领导任副指挥长;当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值班局领导或分管局领导任指挥长,由指挥长指定相关室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局指挥中心根据需要组织指挥调度组、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事故调查组、综合信息组、后勤保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的牵头科室、成员科室见附则8.2

局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执行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的指令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决定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响应级别调整和应急状态的解除;向区政府提出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建议及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按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制订污染物处置方案,指挥调度环境应急服务队、环保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装备开展现场污染处置;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向已经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县、相邻行政区的生态环境部门通报事件信息;牵头或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件原因,开展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根据职责权限发布或协助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各工作组的职责见附则8.3

2.2成员科室及职责

局指挥中心成员科室主要包括局办公室、污染防治科、固废土壤和辐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生态环境保护科、法治与宣教科、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环境应急管理中心。成员科室职责见附则8.3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3.1.1风险防范

局属各科室、支队、站、中心要按照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分工要求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并将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应急队伍和设施设备、物资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及时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在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风险管理平台上进行风险信息登记,实现风险信息动态化管理。

3.1.2预警监测

相关科室通过各类监测技术手段,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局指挥中心。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可能造成污染,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中毒伤亡的。

预警级别标准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2信息收集

应急值班室接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相关部门通报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详细询问和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或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危害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向当日应急值班领导或值班长报告。

3.2.3预警甄别

当日应急值班长立即对获取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甄别与确认。对不能准确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必须立即协调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现场核实,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要求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20分钟内如实报告现场情况;对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的通报,情况紧急的,应急值班长应向在核实情况后向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值班记录。

对未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班长可直接解除警报,按照一般投诉处理。对初判为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班长应立即向当日值班局领导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应级别预警的建议;情况特别紧急的,必须同时报告局主要领导。

3.2.4预警发布

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区生态环境局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授权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经指挥长签署后按规定发布。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3.2.5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局指挥中心应启动以下预警行动:

1)指挥长确定副指挥长,根据需要确立局指挥中心各工作组牵头科室、成员科室和组长。

2)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向指挥调度组发出指令,组织各组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3)指挥调度组按照环境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调度事发地人民政府赶赴现场先期开展应急监测、调查处置,督促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污染事件的发生,并报告污染情况。

4)指挥调度组将应急接警、甄别、预案启动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登记,并会同后勤保障组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5)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6)如情况紧急,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向事发地镇街、园区管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控制污染蔓延、舆论引导的建议。

7)可能涉及跨行政区污染的,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及时向市局或有关相邻区县通报情况。

3.2.6预警调整

发布预警信息后,指挥调度组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或者报请区政府调整预警级别,及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按有关规定宣布或者报请区政府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级、级、级、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级、级、级应急响应,由市生态环境局、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应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级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长指令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报告区政府,提请区政府按照《重庆市綦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级应急响应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指挥长指令局指挥中心六个工作组、专家、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按相关职责协助区政府开展应对工作。

级响应: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长指令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报告区政府,提请区政府按照《重庆市綦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级应急响应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指挥长指令局指挥中心六个工作组、专家、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按相关职责协助区政府开展应对工作。

级响应:指挥长指令指挥调度组会同综合信息组报告区政府,提请区政府按照《重庆市綦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级应急响应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指挥长指令局指挥中心六个工作组、专家、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按相关职责协助区政府开展应对工作。

级响应: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区生态环境局督促涉事镇街人民政府、园区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同时,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还应指令指挥调度组视情况组织其他工作组赴现场,按相关职责协助指导镇街、园区开展应对工作。

指挥调度组应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响应启动后,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立即发出指令,调集各工作组出警并做好指挥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

响应时,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在10分钟内发出出警指令,由指挥调度组将各工作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分发到各组组长。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事故调查组自接到出警指令20分钟内,必须完成应急物资设备、执法取证设备、通讯保障设备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应急监测组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应急监测及应急防护设备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后勤保障组根据其他工作组的需求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现场保障工作。

4.2.1指挥协调

指挥调度组分为前方指挥小组和后方调度小组,两个小组应按照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协同开展工作。

前方指挥小组:

1)到达现场后,立即与事发地镇街政府或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取得联系,参与部门联席会议和指挥协调工作,向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污染防控的建议。

2)收集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制订现场指挥调度方案,通过现场工作会议等方式调度相关处置工作。

3)向局指挥中心其他工作组及政府相关部门传达领导指示、政府现场处置指挥部指令,通报环保部门污染处置情况。

4)检查、巡视、督促局指挥中心其他工作组工作情况,收集污染处置和指挥调度情况,与后方调度小组协同指挥调度工作,并将应急指挥调度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态势中登记。

5)编写指挥调度工作日志,书面报综合信息组。

后方调度小组:

1)根据前方指挥小组相关要求调度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资、队伍、设备、车辆、经费等保障工作。

2)督促综合信息组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快报报送和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3)及时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汇报现场处置情况,向前方指挥小组传达领导指示,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县环保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4)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将应急指挥调度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态势中登记;编写指挥调度工作日志,书面报综合信息组。

4.2.2污染处置

现场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污染控制、消除工作。

1)督促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2)开展现场踏勘,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组织专家会商,制订污染处置方案。

3)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救援队伍、企业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方法,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巡查、收集现场处置情况,评估污染处置效果,并根据污染态势及时调整处置方案;每2小时向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和应急监测组报告相关情况;将应急处置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态势中登记。

5)编写污染处置快报和工作日志,书面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和应急监测组。

4.2.3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应急监测工作。

1)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结合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大气、水体、土壤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扩散途径和范围,实时调整监测方案。

3)及时收集环境监测数据和水文、气象等其他相关数据,对照环境标准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向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事故调查组报告相关情况。

4)根据需要协调国家或相关省市监测力量增援。

5)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留存相关监测样品以备后续调查。

6)编写应急监测快报和工作日志,书面报指挥调度组和综合信息组。

4.2.4现场调查

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调查工作。

1)查明涉事单位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会同有关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

2)查明污染物种类、数量和可能进入外环境的通道。

3)查明污染发生原因,做好调查笔录,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通报并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锁定相关证据。

4)向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报告相关情况,将现场调查情况放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附件中共享。编写现场调查快报和工作日志,书面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

4.2.5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组按照以下信息报送要求,收集、整理、汇总企业、局指挥中心各工作组、政府相关部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各类综合环境应急处置快报,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信息。

1)报送级别和途径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如有特殊要求,按要求报告。

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通过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送。

区委区府:通过政府值班系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送。

相关部门、区县:书面通报和报告经指挥长审批后,通过传真、信函通报相关部门、省市。

2)报送时间

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时间要求分别为:

初报:初判为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已经)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3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政府、市局,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初判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2小时内书面报告。

续报:原则上每天不少于1次,分级别报送区政府、市局。

终报: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 个工作日内分级别报送区政府、市局。

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对初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并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

终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除对外报告、通报外,综合信息组还应编写工作日志,并将各类信息报告和通报抄送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指挥调度组。

4.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综合信息组结合现场处置指挥部或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1)提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的建议,经指挥长审批后按照工作程序报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通过政府或政府授权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2)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澄清事实。

3)每日将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情况通报指挥调度组。

4.2.7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指挥调度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后勤保障工作。

1)与各工作组密切衔接,及时调配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仪器设备、应急车辆参与应急工作,协调应急指挥大厅、指挥车、单兵应急平台、通讯、网络和电力保障。

2)协调应急工作经费。

3)为应急工作人员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4)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对口的重要部门和领导提供接待服务。

4.3响应终止

4.3.1响应终止条件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4.3.2响应终止程序

经指挥调度组会同现场处置组评估,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调度组提出响应终止的建议,经指挥长审批同意后报请市局和区政府批准;当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调度组向局指挥中心提出响应终止的建议。响应终止建议获批后,指挥调度组向其他工作组发布响应终止指令。

5后期工作

5.1后期防控

响应终止后,应急监测组、现场处置组根据需要指导事发地镇街、园区开展后期防控工作,督促肇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5.2调查评估

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事故调查组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和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情况特别复杂的,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事故调查组协助市生态环境局或区政府调查组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和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将调查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

5.3善后工作

事故调查组协助涉事镇街政府、园区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

5.4总结归档

调查评估结束后,各工作组牵头科室完成相关文字、影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评估预案响应、处置效果、事件影响等情况,形成应急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汇总归档,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对事件过程、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根据要求分别报市上级部门。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依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业救援队伍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区生态环境站加强队伍人员建设,提升环境应急监测队伍专业素质和水平。

6.2物资装备保障

区环境应急管理中心要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加强环境应急监测仪器、防护设备、物资器材、车辆船舶、通讯装备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存储、调拨、供给。

6.3应急技术保障

区环境应急管理中心依托“重庆市环境应急物资设备管理系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平台重点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重点风险源、环境敏感点和应急物资储备信息,以及各类污染物处置方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等信息;优化提升“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和辅助决策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可视化。

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结合辖区实际加强风险物质监测技术、监测设备的储备工作,拓宽监测因子覆盖面,提升应急快速分析能力。


6.4应急通信保障

局指挥中心各成员科室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通讯器材随时处于正常状态。局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值班长、成员科室负责人电话及各成员科室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6.5应急资金保障

环境应急经费纳入区生态环境局常年经费预算,落实应急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演练培训等专项经费。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媒体,向公众大力宣传环境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应急防范、处理、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2技能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专业人才;加强对重点风险源和重要风险防范设施等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

7.3预案演练

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8附则

8.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8.1.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8.1.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区县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7)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8.2局指挥中心工作组职责

8.2.1指挥调度组

1)牵头科室应急中心

2)成员科室局属各科室、支队、站

3)工作职责:行使局指挥中心现场指挥职责,按照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对监测预警、污染处置、事故调查、信息报送、信息通报、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提出预警建议

8.2.2现场处置组

1)牵头科室执法支队

2)成员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

3)工作职责: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制订处置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救援队伍切断污染源,收集、转移、处置污染物,协助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编写处置快报报,提出已经信息建议

8.2.3应急监测组

1)牵头科室:生态环境监测站。

2)成员科室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社会监测机构

3)工作职责: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制订监测方案,实施应急监测,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编写监测快报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事故调查组。

8.2.4综合信息组

1)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2)成员科室法宣科执法支队

3)工作职责:跟踪事件进展,收集、整理、编写、审核、报送事件有关信息资料;开展舆情监测,按职责权限组织宣传报道、对外发布信息,妥善引导舆论,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

8.2.5事故调查组

1)牵头科室:环境应急管理中心。

(2)成员科室:局属各科室、支队、站。

3)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赔偿、追责等工作;编写事故调查信息报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

8.2.6后勤保障组

(1)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2)成员科室:应急管理中心。

3)工作职责:负责应急物资、救援队伍、仪器设备、应急车辆调配和应急工作经费、应急通讯及电力保障工作,为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8.3局指挥中心成员科室职责

1)应急管理中心:牵头环境应急处置组织调度、物资准备、信息报送、事件调查和损害评估

2)局办公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

3)行政审批科: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相关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4)污染防治科:负责区域流域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参与突发水环境事件调查,提出突发水环境事件污染控制的对策和技术方案;协助提供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相关技术资料,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影响的饮用水源地的相关资料。负责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参与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提出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污染控制的对策和技术方案;协助提供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相关技术资料。

5)固废土壤和辐射管理科:负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危险废物,依法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鉴定和环境风险评估,协助提供造成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的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

6)生态环境保护科:参与因畜禽养殖、渔业养殖、农业种植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污染控制的对策和技术方案。

7)生态环境监测站:做好除核与辐射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预警工作。负责协助环境监测处指导全市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及污染因子监测能力建设。负责维护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平台并提供环境预警服务。接受局指挥中心应急调度,负责应急监测的值守工作、预案启动、指挥调度、现场监测、趋势预测及信息报送,并提供监测报告和对策建议。协助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8)法治与宣教科: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发布,向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网信办报告事件处置情况,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和舆论引导事宜,发布新闻稿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摄影、摄像等相关工作,加大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9)执法支队:牵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施,包括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现场处置、责任追究;协助开展信息编写和报送

8.4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级,以下不包括本级。

本预案所称区县,包括重庆市辖区内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8.5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环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修订与组织实施。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9.1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9.2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

9.3局应急值班通讯录

9.4街镇应急值班通讯录

9.5綦江区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


9.1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9.2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应急中心物资清单(2022年)

仓库

位置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备注





















A416























A416

A1

1

气体致密性防护服

2


2

高效防颗粒呼吸面罩

10


3

防毒面具

10


A2

4

医用急救箱

2


5

PVC手套

4


6

隔离衣

10


7

护目镜

15


B1

8

大疆无人机 M300RTK

1

配有充电箱X1、镜头X1、电池X4

9

大疆无人机 MAVIC2

1

10

松下 传真机

3


11

移动发电机

1


B2

12

防爆摄录取证仪

3


13

索尼 PJ-350E摄像机

3

配有电池X3

14

索尼 XR260E摄像机

1


15

松下 摄像机

1


16

索尼 AXP35摄像机

1


17

执法记录仪

3


18

手持GPS

2


19

录音笔

6


20

佳能 CP910打印机

3


21

佳能 iP100打印机

1


22

扫描仪

3


23

车联网云后视镜

2


24

话筒

3


25

视频会议配件

1


B3

26

喉振通讯设备

5


27

防爆对讲机

6

配有充电器X6

28

防毒面罩

2


29

复合式气体检测仪

2


30

PH温度测试笔

1


31

辐射检测仪

2


32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

2


33

惠普 笔记本

1


34

荣耀平板v6

1


C1

35

正压式空气呼吸机(橙)

4


C

36

正压式空气呼吸机(黑)

5

24台+31

C3

37

救生抛投器

2

配有一个压力瓶

38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

3



















A413

























A413

A1

39

防爆工作灯

2


A2

40

A16UPS电池柜

2


41

金属探测仪

1


A3

42

尚为灯支杆

1


43

尚为头灯

3


44

防爆方位灯

9


45

LED驱动电源箱

1


46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8


A4

47

救生衣

10


B1

48

应急防护服

8


49

作战靴

19


B2

50

下水衣

9


51

Honeywell防化服

5


52

睡袋

4


53

帐篷

2


54

冬大衣

2


B3

55

应急工作服

16

单独有一件上衣未配套

56

风衣

10


57

救生衣

20


B4

58

救生衣

30


C1

59

铁铲

2


60

水桶

7


61

杆子+水瓶

4


62

大气采样器

2

使用年限太长,建议报废

63

便携式微电脑粉尘仪

2

使用年限太长,建议报废

64

气体检测管

1

使用年限太长,建议报废

65

噪声振动测量仪器

4

使用年限太长,建议报废

66

取土钻杆

4


C区旁

67

应急发电机

1



C2





C2

68

强光工作灯

1


69

安全带

1


70

喊话器

1


71

电缆线

1


72

折叠凳

3


73

绳子

1


74

水壶

1


75

劳保手套

40


76

一次性雨衣

8


77

防腐蚀手套

5


C3

78

化学器皿

1


79

COD测试仪

1


A410


80

重金属捕捉剂

400

公斤

20桶,20公斤/

81

溢油分散剂

1260

公斤

63桶,20公斤/

82

皮艇

2


83

PVC-U排水用管

25


84

喷雾器

12


85

铁镐

2


A407


86

急速吸油棉、网

148


87

吸油毡(大)

13


16


88

轻型围油栏

52


A405


89

轻型围油栏

26

11/

18

3.6/

90

下水衣

2


A101


91

重型PVC围油栏

660

28

92

凝油剂

500

公斤

25

93

活性炭

4000

公斤

160

94

吸油毡(大)

21


95

吸油毡(小)

3


96

喷雾器

2


97

耙子

5


98

粗绳

3

长度大于200

99

筒靴

10


100

救生衣

13


101

环境应急荧光背心

5


102

粗铁丝




A101

103

细铁丝

1

6

104

锯木棉

1


统计日期:2022616






9.3区生态环境局应急值班通讯录

科 室

姓 名

办 公 室

手 机

房号


科 室

姓 名

办 公 室

手 机

房号


48650123

13330357888

501





48671873

15086889627

315

高思强

48662746

13609409696

611

胡粝丹

48665012

13637737833

305

李治云

48662745

15086762669

601

金文勇

48670132

18680726725

409

48670152

13883565998

301

刘 俊

48660093

13996394683

310

蒲德凤

48661286

13883615659

503

刘长远

48654294

13983409670

201

杜雪峰

48653012

13508353900

603

48660152

15823097587

307

罗开品

48657973

19923560588

614

文联成

48662150

13983113306

203

黄 文

48657973

13708388683

B115

朱 进

48671911

15803063321

406





李小静

48660093

13368218958

310

办公室

48625505

13509486940

505

48663075

13224031130

408

田少梅

48661900

15998977327

505

梅秀均

48651535

13637854769

313

税 静

48658249

13883328810

509

何 杰

48660253

18725843913

311

李 洁

48489983

15123886887

516

焦海平

48651535

13251334192

313

韦 维

48660080

17782269868

506

杨 东

48660253

13883142988

311

48658249

13648296933

506

邹婷婷

48663460

18581010992

312

王 柯


15023114161

509

张应礼

48671868

13996289118

409

冉欢欢

48660080


506

徐艳茹

48668586

18375725766

综合科

池胜南

48489983

13648380534

516

金 涛


13983514482


纪检组

程莲秋

48653201

15923121377

610

母永红

48668586

13594661688

综合科





杜 勇

48671911

15123887731

406




张俊雷

48671950

13594150700

211

李 倩

48663460

13594021517

312

封成双

48671950

13527324130

211

陆 松

48654294

18983380745

201

邹景伟

48671950

13368218929

211

王 平

48670132

13983234296

412

杨 帆

48671950

13594627785

211

赵治元

48663075

13983729210

408

陈崇高

48671950

15178704577

211

刘亚鑫

48663075

18696919393

408

陶 然

48201265

13883404858

213

48671911

13206139495

316

张 健

48201265

13883762994

213


17783129566


陈文波

48201265

13883831443

213

万柯佚


15736009821


张家鑫

48201265

13368219354

213





代廷科

48201265

13996223990

213






张 青

48657973

15922615042

B115

法宣科

王婷婷

48671949

13509499032

511

丁祖川

48653037

18702316048

B111

赵 霞

48652196

18223387812

514

王慧铭

48671952

13883229742

B106

熊 悦

48671949


511

周国新

48663212

13594387743

B112





刘兴燕

48652199

13983226211

B107

污防科

陈昌伦

48667207

13883749456

512

王 艺

48663183

18623455496

B108

唐其文

48755516

13635445884

508

苏 静

48652199

15923125282

B107

田雨鹭

48755516

18182313363

508

高华程

48653037

18375882213

B111

胡强辉

48671951

18983657167

510

李 建

48663584

13657657764

B110

48755516

19122242125

508

肖艺曼

48663183

15111943109

B108

辐固科

陶学彬

48662872

15723350608

609

许春洋

48662871

18696667406

B105

朱海琳

48662872

15902336260

614

邹永树

48669329

13594852141

B109

明 月

48603695

15823958466

614

张 翔

48671952

13983747243

B106





董 鑫

48669329

15215038263

B109

生态科

税雁雨

48663602

13452967501

605

邓生

48663183

13896104660

B108

陶光彪

48756722

13983595944

604

黄 豪

48663584

13617691646

B110

曹笑寒

48756722

15922782797

604

王 真

48662871

13594220214

B105

















审批科

李 青

48652159

13667611222

608





傅秋蓉

48652159

15823773588

606





李秋平

48606385

13883762638

606





唐明辉

48606385

15736003506

606





值班

政务

值班室

48662014



支队传真

48670369



环境投诉


15922812349


环保窗口

48602694






9.4街镇、园区应急值班通讯录

序号

单 位

办公电话

值班电话

传 真

备注

1

古南街道

48658700

48658700

48658767


2

文龙街道

85880300

48619110

85880379


3

三江街道

48200300

48208222

48200300


4

石角镇

48250013

48250001

48252337


5

东溪镇

48752001 

48752001 

48751814 


6

赶水镇

48772407 

48772223

48772223


7

打通镇

48700488

48700488

48700113


8

石壕镇

48740007

48740007

48740990


9

永新镇

48460049

15178888718

48460049


10

三角镇

48400009

48400009

48402528


11

隆盛镇

48481547 

48480003

48480003


12

郭扶镇

48430002

48430002

48431918


13

篆塘镇

48229093

48229093

48229000


14

丁山镇

 48757001

15223259515

48757001


15

安稳镇

48826281

48826281

48826281


16

扶欢镇

61270008

61270008

61270029


17

永城镇

48489098

48489098

48489181


18

新盛街道

61288500

61288500

61285105


19

中峰镇

48469760

48469760

48469767


20

横山镇

48406451 

48406451 

48406451 


21

高新区管委会

48624118

48627567

48690171


22

食品园区管委会

48678107

48678107

48678107


9.5重庆市、綦江区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专业方向

1

高级工程师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13896139262

化工工艺

2

杜庆萱

高级工程师

原重庆市安监局危化处

13594376362

化工设计、化工安全

3

副院长、总工程师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68631450

13608386529

化学工程与设计

4

刘光德

校长、教授

重庆市农业学校

65711131

13983766587

土壤、固废环境监测与环境标准

5

王定勇

教授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68251691

13983206870

土壤、固废环境监测与环境标准

6

凌朝元

注册核安全师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68806172

13110111912

核与放射性

8

吴富荣

主任医师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8803103

13002368869

核与放射性

9

副主任技师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8803103

13101342253

核与放射性

10

程绍钧

教授

第三军医大学

68752321

13668033632

核辐射辐射剂量

11

舒为群

教授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环境卫生学教研室

68752294

15909318696

环境卫生学

12

周富春

教授

重庆交通学院

62650053

13012333293

大气、水环境监测与环境标准

13

郑泽根

教授

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65120293

水环境监测、与环境标准

14

刘祥贵

站长、研究员

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89133939

13983066236

植物保护

15

袁兴中

教授、博导

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65102421

13896039266

环境生态学

16

何学福

副教授

西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68252365

15923272612

脊椎动物学、鱼类资源

17

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89031767

13983015319

环境评估咨询、环境工程

18

罗荣莉

高级工程师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13983042557

环境影响评价、损害评估、化学工程与设计

19

庞家胜

高级工程师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13002349107

环境影响评价、医药设计

20

王里奥

教授

重庆大学

13808382596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

21

李吉春

高级工程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13072309116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

22

吴淼庄

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13996477035

环境工程

固体废物处置

23

教授级高工、注册环评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15902355626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工程

24

彭代华

安全工程师

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1028066

13368026268

化工、安全环保

25

高工,副局长

九龙坡区环保局

68789232

15902306618

环境监测、预案评审

26

赵黎明

高工,副局长、注册环保工程师

涪陵区环保局

72899923

13996843399

环境监测、应急处置、环境影响评价

27

梁克中

教授

重庆三峡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5084422677

58149098

化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急处置

28

秦圣祥

高工、副总经理

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

61001166

13609431080

化工工艺、隐患排查、应急处置

29

副教授、副院长

重庆三峡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8680900790

58102256

环境化学

30

李廷真

副教授、副院长

重庆三峡学院

58102256

13638260744

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

31

讲师

重庆三峡学院

15202382200

64888718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32

林晓毅

高工、部长

重庆兰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3883917558

85356181

环保、安全、应急处置

33

安全工程师

安全环保总监

重庆万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3243523908

48358075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

34

黄力武

环评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高工

重庆化工研究院

13060218506

67896982

安全环保、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

35

唐翔宇

安全工程师、高工

副院长

重庆化工研究院

13452308360

86852599

化学工程、应急处置

36

副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15023171628

环境法学

37

胡龙江

安全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中石油重庆销售仓储分公司

13983130543

安全环保、应急处置、应急演练

38

安全工程师

中石油重庆销售仓储分公司

伏牛溪油库

13983428141

68541963

环保安全、应急处置、应急演练

39

安全工程师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5923633568

79428818

环保安全

40

杨大业

教授级高工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公司

13032380657

化工、应急处置

41

陈玉成

教授

西南大学

15902360716

环保、损害评估

42

钟成华

教授

重庆工商大学

13808388222

环境监测、应急处置、损害评估

43

曹照勋

高工

重庆化工设计院

13647626971

污水处理、应急处置

44

陈刚才

教授级高工

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896691650

环境预测预警、生态保护、水与大气模型

45

教授级高工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3983889369

环境应急监测

46

潘光伟

教授级高工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13072375821

环境应急监测

47

教授级高工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13638302198

环境损害评估

48

教授级高工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3983856042

环境水生生态

49

教授

武汉科技大学、沈阳化工大学

13109899716

环境工程、化工专业、环境风险评估

50

林星杰

工程师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13810814310

环境工程、环境风险评估

(重金属污染、尾矿库)

51

谢德体

教授、院长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13908394691

环境风险评估、预案评审、水污染防治及应急

52

赵秀兰

副教授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13883979897

环境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损害评估、危险废物处置

53

周廷勇

处长

重庆市委宣传部

13650578787

新闻宣传、舆论引导

54

杨志敏

副教授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13638310332

环境科学与工程

55

陈昌伦

高级工程师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13883749456

环境监测、应急处置

56

周国新

高级工程师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13594387743

环境监测、应急处置

57

黄文

高级工程师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13708388683

环境监测

58

张青

高级工程师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15922615042

环境监测

59

王耀仲

注册安全工程师

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13983706318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60

周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13609409236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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