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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10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5-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6 |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区农业农村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乡村振兴中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建议》(第190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50座,分散式处理设施10座。1000人以上聚居点,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同时,结合实际,并因地制宜,通过完善管网、新建三格式化粪池等方式,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16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逐年提高,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与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力度,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设施建设,提升处置能力。2023年,我局牵头完成7个行政村(社)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座,新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4公里。积极推进老乡场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一期工程实施,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新建新盛街道正自、赶水镇岔滩、东溪镇大安、东溪镇镇紫、永新镇升平、永新镇三会、石角镇新民、石角镇瀛山和石壕镇清平等9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古南街道两路村、古南街道花坝村和篆塘镇盖石社区等3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590m3/d。目前已完成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土地调规手续,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内开工建设。预计到2025年,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二、坚持强化监管,健全运维机制。一是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扎实有效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我局牵头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和区供销合作社制定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2023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对标对表,打表推进。二是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我局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綦环发〔2023〕8号),进一步保障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三、坚持项目包装,积极争上投入。针对当前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以200户500人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及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为重点,策划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稳步提升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切实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群策群力,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黄豪 ,联系电话:1361769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