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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411J/2025-00081
  • [ 发文字号 ]
  • 綦水许可〔2025〕103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1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5

关于綦江区扶欢自来水厂取水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自来水厂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第158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许可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扶欢自来水厂位于綦江区东升村5建于2006年,于2019年和2021年分别完成改建,供区范围綦江区扶欢镇场镇及盘石、松山、高滩、小卷、崇恩、东升、长榜、万盛经开区关坝镇林地村8个村同时为扶欢园区部分企业供生产用水水厂设计供水规模生活2000m³/d、工业2500m³/d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根据《綦江区扶欢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扶欢自来水厂从吴家湾水库、跳蹬河水库、扶欢河取水。如后期有充足水源保障,应取消扶欢河工业取水。

规划水平年2030年,水厂取水量90m3,其中吴家湾水库15m3,通过输水管道自流到水厂;跳蹬河水库25m3通过输水管道自流到水厂;扶欢河50m3,通过右岸泵站提水至水厂。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綦江区扶欢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吴家湾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41.03m3、跳蹬河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63.03m3、扶欢河多年平均来水量6377m3经供需平衡分析和长系列径流调节计算,满足供水保证率95%要求。

根据水质监测报告,吴家湾水库、跳蹬河水库和扶欢河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四、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本项目供水区城乡人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85L/(人.d),用水指标包含居民生活、建筑业及第三产业用水,定额满足綦江区节水指标要求,也满足《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要求。

五、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同时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水资源的统筹调度。

(二)你单位应按《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取水计量管理的通知》中《重庆市取水计量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渝水资〔202320号)规范取水计量设施选型、安装、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本工程为已工程,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水时限内按季度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水资源税缴纳水资源税时同时向綦江区水利局水文水资源科提供必要的原始取水记录、计量设施照片或者能佐证取水量的相关资料。

)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若本工程取水量增加或取水用途(因水权转让引起的取水量改变的情形除外)、取水水源或取水地点等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附件:綦江区扶欢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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