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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411J/2023-00097 [ 发文字号 ] 綦水许可〔2023〕40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500110-77-01-088562)和《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内容。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93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86.9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措施投资314.9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1.98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56.93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保投资52.1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83万元),植物措施费262.78万元(全部为主体设计水保投资),监测措施费9.90万元(全部为方案新增投资9.90万元),临时措施费14.33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保投资0.0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4.29万元),独立费用15.88万元(全部为方案新增投资),基本预备费21.59万元(全部为方案新增投资),水土保持补偿费5.5万元(免征)。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完善工程后期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并严格落地实施,将水土保持措施投资纳入本工程的总投资中,属于工程概算中的一部分。同时,开展工程运行期的水土保持评价工作。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弃土弃渣应按本批复要求,只能运至东部新城V08-1地块进行回填,如有新增弃土弃渣场,应重新报我局审批。本方案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未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我局将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对工程扰动地表情况、水土保持措施执行情况、植被恢复情况、弃土弃渣情况、表土堆放及使用情况、人为水土流失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

附件:1.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3725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侯光毅;联系电话:023-48619479

附件1

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重庆市

涉及县或个数

綦江区

项目规模

污水厂区设计规模1.5m3/d;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约2.42km

总投资(万元)

26711.17

土建投资(万元)

18691.09

动工时间

20235

完工时间

20247

设计水平年

2024

工程占地(hm2

3.93

永久占地(hm2

2.33

临时占地(hm2

1.60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7.05

10.08

0

6.97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3.93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469.78

新增土壤流失量(t

312.42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污水处理厂防治区

主体设计:排水沟长478m、截水沟长162m、雨水管网长720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74m3、表土回覆0.7m3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1.75hm2

方案新增:车辆冲洗池1座、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长258m、编织土袋挡墙200m3、防雨布覆盖2500m2

管网工程防治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55m3、土地整治1.53hm2

主体设计:植被恢复1.01h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2000m2

投资(万元)

56.93(主体设计52.10、方案新增4.83

262.78(主体设计262.78

14.33(主体设计0.04方案新增14.29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386.90(主体已列314.92、方案新增71.98

独立费用(万元)

15.88(方案新增15.88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9.90

补偿费(万元)

5.5(免征)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3315888491

建设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678676493R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唐亮/023-47283216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龙樱/023-48678107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滨州西路3116-4

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滨河大道二号桥

邮编

402244

邮编

401429

联系人及电话

贺蛟/15123336743

联系人及电话

文悦静/1322038393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459010898@q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511日,綦江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评审会。綦江区水利局、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与会专家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分别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单位于2023531日提交了《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93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本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和管线工程;污水厂区主要由建筑工程、道路边坡、管道工程和绿化工程组成,主要生产构筑物包括: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水厂及收集管网均按近期规模15000m3/d设计,污水厂采用局部下沉半地埋式建设。污水厂工程占地2.32hm2,污水收集管网长度2.42km,并配套建设检查井。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0235月至20247月,总工期15个月。项目总投资为26711.1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691.09万元。

项目占地总面积3.93hm2,其中污水厂区占地面积2.32hm2,属永久占地,污水收集管网占地面积1.61hm2,其中临时占地1.60m2,永久占地0.01m2。工程总挖方17.05m3,填方10.08m3,弃方6.97m3,其中工程污水厂区总挖方13.65m3(含表土剥离),填方6.68m3(含表土回覆),弃方6.97m3,污水收集管网总挖方3.40m3(含表土剥离),填方3.40m3(含表土回覆),弃方运至东部新城VO8-1地块回填处理,项目不设置弃方场。工程未设置取土(石、砂)场。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的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93hm2,其中损毁植被面积2.76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总量469.78 t,新增水土流失量312.42 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分区:污水处理厂防治区、管网工程防治区。主体工程防治区下设2个二级防治分区:园建工程防治区、河道治理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污水处理厂防治区

施工前,对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堆存于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前覆土,在表土堆场四周布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施工中,厂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末端接临时沉砂池;备置防雨布对裸露地表及表土堆场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覆盖,防止降雨冲刷侵蚀;主体设计边坡工程坡顶设截水沟、坡脚设排水沟,厂区布设雨水管网,进场道路边设置排水沟。施工后期,对厂区规划绿地进行景观绿化,绿化前对绿化区域回覆种植土。

2.管网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堆放于施工作业带内管沟开挖断面一侧,后期全部回填覆土。施工中,备置防雨布对裸露地表进行临时覆盖,防止降雨冲刷侵蚀。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地表或扰动区域根据原地貌进行土地整治后复耕或播撒草籽复绿。。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86.9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措施投资314.9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1.98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56.93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保投资52.1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83万元),植物措施费262.78万元(全部为主体设计水保投资),监测措施费9.90万元(全部为方案新增投资9.90万元),临时措施费14.33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保投资0.0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4.29万元),独立费用15.88万元(全部为方案新增投资),基本预备费21.59万元(全部为方案新增投资),水土保持补偿费5.5万元(免征)。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一)项目应加强施工管理,及时做好拦挡、截排水、沉砂、覆盖以及场地恢复等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尽量减小水土流失影响。

(二)加强表土资源剥离及保护。表土资源做到应剥尽剥,加强施工组织,明确表土堆放位置,做好表土资源保护及利用。

(三)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

十、评价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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