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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411J/2024-00026 | [ 发文字号 ] | 綦水〔2024〕12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8 |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綦水〔2024〕125号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局有关科室、站、中心:
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西伸和台风“格美”残余环流共同影响,预计当前至30日白天,我区有强降雨天气,雨量大雨到暴雨,降水具有一定极端性。过程累计雨量30—50mm,局地60—80mm,最大小时雨量30—40mm。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28日22时启动全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有关规定,当前已经满足启动响应条件,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决定于2024年7月29日9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险情。
二是高度关注水雨情变化,充分考虑降雨落区和雨强的不确定性,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预警,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进行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暴雨覆盖区域的在建涉水工程要及时停工,确保安全。同时各镇街要及时上报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
三是局属相关科室、站、中心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等风险点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各镇街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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