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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411J/2024-00029 | [ 发文字号 ] | 綦水〔2024〕146 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4 |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綦水〔2024〕146号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
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局有关科室、站、中心:
8月1日以来,受强盛的高压影响,我区各地出现连晴高温少雨天气,部分街镇出现连续1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当前全区已有三江、石角、新盛、郭扶等11个街镇因旱受灾。根据最新气象预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全区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旱情可能持续并进一步发展。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有关规定,当前已经满足启动响应条件,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决定于2024年9月4日8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街镇、局有关科室、站、中心高度重视抗御高温伏旱工作,落实责任,按有关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加强监测会商研判,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加强排查检查,严密监控当地旱情,重点关注易缺水区域或近年来受旱灾害影响较重的村社,落实人员采取常态化、网格化监测和预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水资源管理和科学合理调配,在确保水利工程和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有效利用每场短时降雨,采取蓄、引、拦、提等多种形式,引水入库、入塘、入渠、入池,尽力多蓄水,加强水源工程蓄水统计分析。按照“先生活、再生产、后生态”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供水调度方案,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加强抗旱期间生态流量泄放管控,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确保城乡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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