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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411J/2024-000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
重庆市綦江区移民中心2023年度区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编制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承担新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监测评估及绩效评价;调查研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未设置下属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移民工作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7.95万元,支出总计87.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2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增加20.5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20.52万元,增减相抵增加20.5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2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移民直补较上年增加1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2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移民直补较上年增加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5万元,占60.21%;项目支出35.00万元,占39.7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9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52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移民直补较上年增加1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2万元,增长15.9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5万元,下降8.41%。主要原因是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事业在职)有6.27万元未完成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2万元,增长15.9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5万元,下降8.41%。主要原因是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事业在职)有6.27万元未完成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5万元,占7.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发生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2.48万元,占3.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发生变动。
(3)农林水支出59.26万元,占85.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1万元,下降9.90%,主要原因是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事业在职)有6.27万元未完成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占3.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发生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生2022年清算以前年度待遇(统发)2.50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万元,增长269.4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0万元,增长141.03%,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移民直补较上年增加11.00万元。本年支出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0万元,增长141.03%,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移民直补较上年增加11.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61.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2、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3、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4、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61.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7.7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增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70%。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5.0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