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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411J/2026-00026
- [ 发文字号 ]
- 綦水〔2026〕2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2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局有关科室、站、中心:
根据气象预测,预计19日14时到20日20时,我区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累计雨量50~70毫米,局地雨量可达70~9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重庆市水利局已于4月19日8时启动全市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有关规定,当前已经满足启动响应条件,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决定于2026年4月19日10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险情。
二是高度关注水雨情变化,充分考虑降雨落区和雨强的不确定性,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预警,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进行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暴雨覆盖区域的在建涉水工程要及时停工,确保安全。同时各镇街要及时上报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
三是局属相关科室、站、中心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等风险点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各镇街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6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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