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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綦江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内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经济大盘、兜“三保”底线、优支出结构,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严格财政收支管理。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7亿元,其中区级22.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93亿元,其中区级24.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9亿元,其中区级72.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4亿元,其中区级19.53亿元。
——多措并举筹集资金。2023年,全区完成收入49.49亿元,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8.52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8.4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抓实财政资金统筹。全年压减205项各类支出4700万元,统筹安排财政存量资金3.2亿元,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完善财政管理措施。出台《重庆市綦江区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开展区委政法委等8个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清单”闭环管理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整改见实效;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一系列整改长效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要求,对12个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考核扣分,并充分运用审计整改结果,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5个方面104项315个问题,已整改250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追缴财政资金631.2万元、建立完善制度68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区政府将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区政府将在明年3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把“三保”作为预算安排重点,统筹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精准。3个单位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1206.15万元,区文化旅游委未将体彩公益金486万元细化到具体项目,区融媒体中心未将286.9万元收入纳入预算管理、4个项目36.87万元预算不精准。二是预算执行不严格。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507.84万元,3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11.53万元,2个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支付应由代管资金支出的款项51.42万元,区商务委挤占9.44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差旅费,篆塘镇未经审批超标准支付倒损房补助1万元,区林业局等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二)财政资金绩效和管理方面。一是资金绩效方面。永新镇全自理特困人员护理补贴28.87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2个单位110.54万元专项奖补资金由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享受;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6个类别4.77亿元的项目推进缓慢或未达绩效目标。二是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待规范。国资收益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困难群众支出未纳入工资专户管理,2个单位2个银行账户未录入财政一体化系统,4个单位使用个人账户、公务卡代缴职工保险和个税144.69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全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案,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了14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注重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推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经纪律及制度执行方面。一是福利待遇政策执行不严。6个单位存在少扣社保费等3.03万元、超标准报销体育活动服装费2.88万元、少收工会会费1.47万元、超范围购买职工商业保险1.57万元、为职工租用停车位等问题。二是重复报销费用。3个单位重复或超天数报销差旅费、疫情值守补助7.11万元。三是应缴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未督促职工申报生育生活津贴、4个单位未依规将生育生活津贴52.17万元解缴财政;7个单位应缴未缴利息、资产出租等收入394.01万元。
(二)项目与专项业务管理方面。一是项目管理不规范。永城镇4个建设项目、郭扶镇17个建设项目存在工程发包不规范、档案不完整、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2个镇多计工程价款2.53万元,赶水镇8个公路建设项目5471.82万元结算依据与合同约定不符,永城镇永和村公路硬化工程完工验收后长期未结算,实验中学2个项目应扣未扣质保金8.98万元,2个镇2个项目工程增量未经集体决策,永城镇6个乡村振兴项目未实施或未调整项目计划。二是专项业务管理不规范。永新镇卫生院存在超限用药、挂床住院、药房管理不严等违反医药行业政策规定的行为;实验中学发展规划推进不及时;区文化旅游委直接指定篮球协会、游泳协会承接体育赛事活动,3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未经审批在协会兼职,区体校未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向区篮球和游泳协会直接支付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经费52.6万元;区交通局用以往年度完工项目、市交通局安排其他财政资金实施项目的投资额和里程抵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任务且1.19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未分解到具体项目。
(三)财务管理方面。一是经济合同执行不严。2个单位购买设备和服务未经验收支付合同价款94.6万元;2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23.1万元水电费和校外培训费;区文化旅游委未按合同约定与老瀛山国际越野挑战赛策划企业清算赛事招商收益;永新镇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退地款存在违约风险,涉及资金202.49万元;永城镇政府未与临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未购买临聘人员相关保险,1名临聘人员在工作中伤亡后面临赔偿损失。二是村居财务管理粗放。永城镇7个村居应收未收入股企业分红款34.5万元,个别企业已停止经营,分红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三角镇中坝村集体公司联合雷竹公司开展竹笋种销存在合同诉讼风险;永新镇三溪村1个联营项目未经审批,项目投入产出绩效低,且该村未收取3.2万元保底收益;永新镇2个村未及时收取32.8万元集体资产租金、入股企业本金及分红款;永城镇1个集体经济组织112笔交易、47.7万元未纳入财务账核算,永城镇中华村1个集体经济组织在该村银行存款充裕时向个人借款18万元并支付利息1.1万元;郭扶镇28.93万元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专项资金闲置;打通镇马颈村45.53万元集体土地流转补偿金被个人侵占;永新镇保觉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将22.62万元道路工程转包给自然人并未签订协议,存在工程建设风险。三是财务收支管理不到位。郭扶镇政府未及时归垫410万元村社集体资金、银行存款长期账实不符;永新镇未收回预存在银行的复垦资金存单,导致70.48万元被支取;2个单位应收未收垫付款、工程质量鉴定费6万元;5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债务33.55万元和往来款项565.65万元;区体校发放78.13万元赛事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2.6万元赛事活动费支付依据不充分;区供销合作社313.7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未取得发票;4个单位610.27万元设备和服务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4个单位未健全公务用餐等财务管理制度;区交通局1.45亿元项目拨款未明确到具体项目。
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区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綦江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保市场主体等决策部署,夯实稳定和扩大就业举措,全区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12家企业涉嫌编造资料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44.83万元和就业补助资金5.25万元;不符合条件的267名人员、24家企业享受就业补助和失业保险待遇89.06万元;符合条件的37名人员和224家企业应享受未享受就业补助和失业保险待遇63.26万元。二是滞留截留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627家企业稳岗返还补助资金60.74万元;1家企业将派遣员工稳岗返还补助45.2万元缴纳自有员工社会保险费;1家劳务派遣单位滞留用人单位社保补贴38.26万元。三是就业创业基地管理不规范。綦江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实训基地的部分办公室及设备挪作他用,基地也未有效发挥功能作用;11家不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未及时清退,92家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未达规定比例;2个孵化基地的14家孵化企业未实质性经营。四是就业岗位管理不规范。郭扶镇对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管理不严,4个街镇违规安排10名公益性人员从事政府重要核心岗位工作,7家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1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登记为新增就业人员。五是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不到位。75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审核发放时间过长,17万元贷款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六是培训效果不佳。177人参加创业培训后未实际创业,21名重度残疾等人员参加与身体条件不符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綦江区2020—2022年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綦江区相关部门、街镇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征收拆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征拆工作有序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征地政策执行不到位。2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一次性设备搬迁补助费8.55万元;1名不符合安置条件人员获得安置补助10.8万元;6户农户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多认定351.3㎡,获得补偿款20.7万元;住房安置政策中对“该家庭无其他住房”的政策规定不明晰,个别常住地和户籍地无房但其他区域有房的拆迁户享受15㎡的住房安置。二是被征地农户权益保障有失公允。同一项目的不同拆迁组,对同类型房屋结构及同等装饰的认定补偿标准不一致;同一项目的不同拆迁组、同一拆迁组对不同农户的“与房屋相连有永久性顶盖且层高大于等于2.2m的檐廊”计算标准不一致;同一项目的不同拆迁组对“无产权房屋高度计算打折标准”执行不一致。三是征收实施职责履行不到位。因面积测量有误、补偿金额计算有误、房屋结构认定不准确、被安置人员身份认定不准确、产权认定不清、资料审核不严等原因,多支付11户拆迁户补偿款64.55万元。四是拆迁资金和档案管理不到位。拆迁专户利息29.6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拆迁工作组重复报销餐费1.27万元,17个项目档案未及时移交,11个项目档案遗失,2个单位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
(三)公立医院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綦江区2021—2023年公立医院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綦江区认真落实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相关政策,有效推动公立医院规范采购和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2家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耗材1.26亿元;区人民医院4678.74万元耗材采购程序倒置(先供货后签订采购合同)、超规定品规配置7种药品,未及时优化供应目录,目录内151种药品、1330种医用耗材长期未采购,多次临时采购目录外药品或医用耗材2406.17万元,15.8万元的设备捆绑采购耗材4412.29万元,5465.12万元药品采购未签订合同。二是医用设备采购管理不到位。区人民医院1台1945万元的大型医用设备先采购后申请配置许可,100.69万元的18台医用设备购买后一直未投入使用,2152.87万元的24台医用设备实际服务患者人次仅占可行性论证的20%,采购1台医用设备与同类医院、相同设备相比溢价20%、98.2万元,在采购672万元2台设备中违规设定特定参数排斥潜在投标人且供应商涉嫌串标;区妇幼保健院采购验收不严,1台47.75万元的医疗设备与招标参数不一致。
(四)林业民生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綦江区2019—2022年林业民生发展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綦江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林权改革,加强林业资源培育,切实守护绿水青山。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编制本地区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二是林业资源管护不到位。未制定国有林地对外承包、流转管理制度,区国有林场、赶水镇、中峰镇白峰村低价转让或出租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12,370亩;1460.04万元购买的6800亩林地未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未经审批或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24.38亩;区林业局打卡支付中峰镇中峰村三角塘社社长个人账户的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8.32未入村或社级财务账;石角镇未按规定公示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对象和金额。三是林业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退耕还林方面,3个镇涉嫌虚报退耕还林面积736.09亩,导致承包业主多获得财政补助104.51万元,篆塘镇虚报退耕还林项目支出20万元,部分镇存在造林面积合格率低、在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内实施4554.85亩、承包业主确定未公开招投标、工程实施程序不规范、种苗费和土地流转费支付不合规等问题。长江防护林方面,项目实施选址在耕地范围内、未与业主签订合同、2320亩未进行区级验收、272亩未达到合格标准;550亩天保造林工程未经石壕镇政府决策由村级直接发包,且工程款支付时间早于验收报告出具时间;642万元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部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存在未公开招投标、未执行项目审计程序等问题。四是林业执法监管不力。行政处罚内部审理决策机制不完善,未建立内部法制审核制度和案件审理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的案件线索共享和协作机制不健全;行政处罚后续整改督促不力,部分企业长期违法占用林地,62.22亩林地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未及时追缴53.14万元林业罚款;个别案件未经批准延长办理时限,且案件程序不合规、档案不规范;5个镇对林业违法行为监管不够到位,未及时发现滥伐林木等问题,永新镇护林员巡护出勤率低、林长制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有差距。
四、重大项目管理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对綦江科创中心钢结构示范项目等7个工程项目实施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造价控制不严。7个项目送审金额7.64亿元,因工程量计量不实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2153.78万元。二是4个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设计不合理,部分规划方案无法落实;档案馆装修装饰工程因空调设计变更耗时长且资金不到位长期处于停工状态,导致档案馆未投用;科创中心钢结构示范项目招标时无初设、财评等,建设程序倒置;阳光商务写字楼工程资金筹集不到位,建设工期超合同工期549天。三是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设计、监理或新增工程违规直接发包;王良同志纪念馆部分电缆招标挂网清单特征描述与施工图不一致;5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个别条款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合同约定代理费超规定取费标准81万元,合同前后条款表述不一致存在争议,合同工期与建设规模不匹配无法实现。四是项目监管力度不够。3个项目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其中:高标准农田部分工程内容未按实收方;档案馆生化池设计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王良同志纪念馆不锈钢栏杆签证综合单价偏高、跟审单位对约700㎡手摆片石签证工程量不实、部分绿化乔木规格未达设计要求;2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高标准农田项目部分田间道路损坏、水利灌溉设施无法正常使用,阳光商务写字楼部分绿植死亡。
(二)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綦江区2020—2022年西部陆海新通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划部署方面。19个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部分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不力,建设发展纲要中16个项目未纳入五年攻坚行动重点项目清单。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未细化分解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渝黔综合服务区建设任务清单;未按建设工期要求招标,东溪高速路口至东溪新区道路工程项目无法按期完工。三是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綦万两地未建立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和渝黔综合服务区合作机制;未落实渝黔综合服务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政策等8项任务监督考核机制。四是产业运行方面。未出台渝黔综合服务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外经贸活动不足,2021—2022年区内产品经通道外运仅9标箱货品。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国企经责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业务管理方面。交通实业公司对部分“十四五”规划事项推进缓慢、未督促子公司制定发展目标、未对子公司实施考核管理,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不到位被罚款82.41万元,内部监管不力导致个别职工收受租赁商项目转款涉嫌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靠企吃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宏光公司未经集体决策或未按党委会议决策外聘建造师和出台重要管理制度,未按质押通知支付3585.13万元工程款形成代偿风险,编造采购资料、无决策依据用103.99万元购买已拆迁补偿苗圃场的苗木,且后续管护不到位形成损失浪费;千里传媒公司业务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收取21.41万元广告位租金,部分销售业务存在合同未签订、未存档、未编号等问题;畅捷公司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询价比选流于形式,2个工程存在运输费价格不合理、材料消耗异常、未按合同约定结算等问题,4个桥梁维修工程钢管租赁价格远高于同期行情价。二是财务管理方面。千里传媒公司431.55万元未收款项存在漏收风险、92笔110.05万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宏光公司编造资料在不同项目交叉报销工程款5248.62万元、个别职工编造资料套取资金25.22万元;交通实业公司未及时清理收回34.66万元职工借款;2家国有企业超公车停车需求租用停车位造成浪费;畅达公司430.2万元交通转运车辆租赁费报销存在价格超过定点租赁最高限价、油费与里程不匹配、重复报销等问题。三是工程管理方面。宏光公司未核算工程成本导致土石方工程成本为合同价的3.68倍,未如实登记61.97万元租赁设备运行记录,车辆燃油费多报销0.22万元、重复报销1.04万元、无依据报销3.81万元,16.91万元燃油不知去向;宏光公司违规转包259.72万元排危工程给无施工资质的企业且未签订施工协议,并编造设备租赁合同支付工程费用110.92万元;宏光公司编造资料在道材公司报销应由宏光公司列支的工程款项1.23亿元;交通实业公司4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千里传媒公司智慧公交候车亭建设运营项目未办理工程结算。四是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千里传媒公司未经公开拍卖程序出让95个公交车站台灯箱广告位经营权,交通实业公司未经集体决策转包河道采砂权,导致305.8万元采砂权购买成本存在损失风险;交通实业公司垫付工伤赔偿款18.19万元未按总经理会议决策与劳务承包方结算并扣回、门面租赁决策依据不充分导致租金损失16.39万元;宏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管理台账,未按规定期限盘点,未登记资产现状等信息。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被审计的17个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行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5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165.12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二是区体育中心、永城镇未对外单位使用国有资产收取费用,永新镇未及时催收国有资产出租收益20万元。三是3个单位未及时为部分教学楼和综合楼等房屋办理产权证。四是区交通局“正宏山庄”承包合同无决策依据且存在赔偿损失风险,2套住宅资产长期由单位职工或家属无偿占有使用,2套道班房及1辆装载机闲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区林业局、三角镇等4个单位的17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资源管护不到位。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郭扶镇等4个镇巡河次数低于规定要求,2个镇“一河一策”方案不完善,永新镇对个别鱼塘取水许可监管不力,三角镇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水利违法行为,赶水镇、郭扶镇对饮用水源地监管存在巡查次数不足、无应急预案等问题。河道水资源保护不佳,三角镇部分河段有漂浮垃圾、污水管道渗漏直排入河;永新镇三会老乡场污水管网建设进展缓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对个别养殖场排污监管不力导致污水散排;永新镇个别小二型水库外包收回事项无决策依据、外包无收益。二是土地资源管护不到位。5个镇对违法占地行为监管不严;3个镇未及时督促违规占地、到期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等进行复耕复绿;永新镇未建立储备土地管护制度,未制定责任清单,无巡查日志,收取租金4万元未上缴财政。三是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5个镇日常环保巡查责任落实不力,未及时发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并存在巡查次数不达标、档案不完整、污染地块监管缺位等问题;2个镇对环保巡查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41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机关29件、区公安局8件、区检察院1件、主管部门3件。移送的问题线索主要情形为: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是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二是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是侵占集体资金等。三是履职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企业骗取财政补助等。四是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是低价出租出让国有资产、无偿占用国有资产等。五是个别职工涉嫌以权谋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目前,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已办结7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5人,处以罚款2万元,追回资金10.14万元,其余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改革,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一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紧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在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上用重力,推动轻合金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优化升级、产品结构调整,抓住食品加工、天然气化工、农特产品等特色产业聚链成群、集群成势,巩固提升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培育厚植战新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推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重新核定国有企业核心功能、主责主业和高质量发展指标,推动国有企业找准做强核心业务,实现功能、优势、体制机制重塑,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三是防范化解风险。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体系和举措,统筹推进债务化解与风险防控,严格规范融资行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有序推进政府和国企化债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社会治理等方面重大风险隐患的综合研判,稳步推进保交房、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
(二)开源节流,有力有效保障重大战略。一是加强财源精细化管理,确保“颗粒归仓”。强化财政与税务、规资等部门联动,协同抓好财政收入。紧盯成渝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积极对接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决策部署,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资金支持。二是统筹安排财政预算支出,将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机制,实施“六减六控”措施,削减不必要开支,集中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引导,构建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构建“评估+评审+评价”联动机制,深化政策、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抓实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全链条控制,将财政支出绩效与预算资金挂钩,跟踪问效财政资金使用结果。
(三)精准施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一是统筹推进重点民生项目。坚持惠民有感导向,统筹谋划和推进民生项目,抓实项目资金和要素保障,强化对民生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的分析研判和协作调度,发挥政府投资民生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把牢民生领域重大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关口。二是健全惠民惠企实事举措。聚焦医疗、农业农村等民生领域,确保民生政策精准落地,民生资金发挥效益。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程,严格落实稳就业政策,发挥民生发展资金在促进产业发展、扶贫和乡村振兴中的带动作用。
(四)正风肃纪,持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一是加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企业补助等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压实权力监督。二是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的监督检查,严惩财经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财经纪律“高压线”。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深化整治医药、就业、基本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以优良作风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