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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报告公告
《綦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2023年9月28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綦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要抓实整改,推进审计问题清零,持续加强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审计监督,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建统领“八张问题清单”运行管理机制要求,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高强度推动审计整改;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关于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3〕27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3〕24号)等文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在全区廉政工作会上进行了通报,达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级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区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綦江财发〔2023〕1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通知》(綦江财发〔2023〕208号)、《綦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綦农委〔2023〕132号)、《綦江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綦规资发〔2023〕86号)等制度。各整改牵头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职责,区审计局采取会审、现场指导、结合项目督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责任,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24年3月26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等规定,现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262个问题,截至2023年12月,已完成整改254个,正在整改8个,整改完成率97%。相关部门和单位上缴、追缴、清退财政资金3635.40万元,清退单位相关资金67.58万元,上缴罚款、违约金100.1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83亿元,盘活使用资金4.13亿元,调减工程投资2530.58万元;促进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完善制度75个。移送线索22件,已处理回复14件。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收入组织与管理方面。一是收入质量欠佳问题,已按审计署整改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并出台制度规范。二是应收未收垃圾处置费,已纳入市级审计问题清单闭环管理。
2. 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区财政局代编选举经费100万元,已下达60万元、收回40万元;区教委代编项目支出967万元,已落实到校园应急排危等项目。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区财政局将项目绩效与预算挂钩并同步批复下达;12个未达绩效目标的项目,除区老年养护中心、三江水厂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外,均已达到绩效目标。三是以拨作支、虚列支出2.33亿元。区经济信息委等3个单位已支付5877万元,区财政局收回綦江中学结余资金442万元和区农田建设中心预算指标16,950万元。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挪用的雨污分流改造和水环境治理资金9189万元已归垫;未及时拨付的“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等专项资金167万元已拨付企业;未落实到项目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6万元已安排到“铝电解烟气深度治理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3. 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银行少计社保专户存款利息,区财政局等部门已督促相关银行对全区社保基金账户全覆盖检查,补计利息724.78万元。二是9个未录入财政一体化平台的实体账户已补录,7个单位已通过单位账户代缴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部门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方面。一是区农业农村委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结余较大、款项未付、挪用专项资金,已强化预算管理、缩小预决算差异,项目资金7813.93万元已拨付,专项资金37.76万元已归垫。二是石壕镇借用双代管资金455.86万元已归垫。三是区城市管理局已出台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2. 财经纪律及制度执行方面。一是依法依规决策意识有待加强。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编造虚假资料报销442.57万元,区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东溪镇套取培训费2.29万元已清退缴区财政;区经济信息委向未缴清环保处罚金的企业发放补助,已出台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和核查;文龙街道已收回免费为文龙商会提供的办公场地并停止补助;古南中学收取的捐资助学费273.60万元已缴区财政;石壕镇已出台制度规范大额资金和项目决策。二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区经济信息委4个合同23.35万元虚假招标、涉嫌围标,已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綦江河畔樱花苗圃基地招标不规范,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加强了对采购单位和交易代理机构的监管。三是公务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区经济信息委违规在外租用固定停车位,已停租并出台管理制度;三江街道长期违规租赁车辆、资产权属不清、报废车辆未及时处置,租赁车辆已归还,垃圾车1辆已过户,报废车辆已按程序处置;区农业农村委未单车核算、租车不规范,已全部实行单车核算并制定租车管理制度。四是福利待遇政策执行不严。古南中学等3个单位未及时申报解缴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77.31万元,已解缴区财政;文龙街道多缴纳住房公积金,已清退15.45万元缴区财政;区总工会少扣住房公积金2.12万元,已扣缴区财政;区经济信息委违规发放慰问金1.73万元和驻镇驻村值班补助0.51万元,已清退缴区财政。
3. 项目管理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面。一是区经济信息委对漏电保护器全覆盖安装项目监督不力,已督促供电公司完善了2000户“僵尸”用户销号手续,与不愿安装漏电保护器的550户用户签订放弃安装协议,对750户需求用户已逐一安装完毕,验收资料重新清理归档。二是4个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发包未经集体研究、无发票支付工程款等。东溪镇等4个单位已建立制度规范项目发包、工程验收、资金支付、项目档案等管理。三是5个项目效益不佳。区经济信息委支付31.54万元开发的2个信息系统一直未使用,开发单位已移交程序、代码等;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对个别学校心理辅导设备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区第二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已完工、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石壕镇响水村公路已完工、“一事一议”补助资金28万元已使用;三江西山二库因大坝漏水12年一直未投用,已聘请第三方进行了地勘。四是实验幼儿园因未及时处置遗留问题多支出121.50万元,已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支出的监管。
4. 部门财务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资金损失12万元。区经济信息委重复支付服务费10万元,已全面清理合同、建立台账并加强合同审核;三江街道多支付交通事故护理费2万元在护理费中扣除。二是财务管理不到位。区经济信息委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资金占用费32.69万元,已向重庆烯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递送了律师函;2个单位多付7.59万元已退回缴区财政,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75万元已缴区财政。三是文龙街道充分就业考核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奖代补”经费使用不规范,已重新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管理。
(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一是医保基金管控仍存短板。医疗机构通过违规加价、重复收费、违规使用限制结算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导致多报销医保基金,区医保局已追回49.06万元、收缴违约金98.23万元,并出台医疗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二是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与使用不规范。26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及时支付的药品款78.85万元已支付;荣农村卫生室违规线下采购药品、三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精麻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医疗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
2. 农业民生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一是制度建设与项目管理有待规范。区农业农村委部分管理制度不细化,部分项目验收、审核不到位,农业项目台账和档案管理不完整,已对原有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农业农村项目的管理实施办法和验收、报账等细则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等制度,持续加强项目、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种粮补贴的监管;3家公司涉嫌使用156.98万元虚假发票申报补助,移送区税务局调查处理,区税务局对顺尧公司处罚款1万元;东溪镇虚假验收多补助6.90万元、2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多报补助15.28万元,已收回缴区财政。二是种粮及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不精准。种粮及地力保护多补贴9.12万元、重复补贴8.16万元,已收回缴区财政,漏发补贴15.51万元已补发;东溪镇1种粮大户骗取补贴5.31万元,区纪委监委已给予1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处理;补贴发放未扣除非耕地面积82.12万亩,区农业农村委已及时扣除非耕地面积;补贴发放不规范,已对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核查并追回资金30.11万元,现已全部采用“一卡通”发放;3人侵占集体资金2.57万元,已追回并对9名责任人进行了书面诫勉等处理;未及时入账的3.14万元已入账核算。三是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管理不严。饭遭殃公司2021年未履行辣椒收购协议,已取消该公司2022年、2023年辣椒订单企业资格;精绿蔬菜合作社2018年草蔸萝卜收购补贴无收购明细,已调整补贴方式,由补助数量调整为补助面积、补助业主调整为补助街镇;2019年草蔸萝卜种子采购合同未约定质量纠纷和赔偿责任,种子不达标发生纠纷,已取消原供种企业参与采购资格,并优化采购合同违约责任条款;2018年辣椒宣传营销和品牌打造项目涉嫌套取财政资金,已将不合规补助资金21.18万元追回缴区财政。四是村级集体经济较为薄弱。部分项目绩效不佳,补助400万元的2个项目仅产生经济效益13.98万元,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农业农村项目绩效管理细则,强化项目论证、储备和绩效评价,运用现有政策、资源培育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村集体组织资金不入账、违规转包工程、无发票付款等,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加大财务培训和监管力度,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行为。
(四)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一是4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530万元,被审单位已按要求调整账务。二是3个工程项目招标环节管控不到位,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规范管理。三是转关口大桥工程合同签订与执行管理不到位。城投公司已加强合同管理,中介机构已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按协议约定提供了完整的服务成果。四是2个项目的绿化工程管护不到位,已完成补植并加强后期管护。
2.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整改情况。一是部分金融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科技创新方面,未及时补足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已通过压缩在贷余额、追加抵押等措施,目前贷款余额已符合贷款放大倍数的要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未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未建立2项机制,已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金雀公司制定了《种子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风险控制及信息沟通机制;重庆百年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贷款余额21.65万元已申请法院强制追收。应急转贷周转金方面,未严格执行0.1‰优惠费率政策、应补未补、应免未免,区经济信息委制定了补助管理办法,22家企业的补贴16.14万元已发放到位。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门槛高、免除反担保政策落实不力、多贴息,已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9笔8097万元、支付贴息177.95万元,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的比例,收回多贴息资金3.69万元;对第三方机构评审结果审核不力,区经济信息委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员。二是部分财政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减税降费方面,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占比少,已有214户企业享受缓缴5000多万元;企业未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已有3654户企业享受2627.11万元;未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已返还5家14.73万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2笔3175.33万元已清偿。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企业实际发生水费、气费补贴政策推进缓慢,已兑付市场主体9177户水费补贴14.8万元、5335户气费补贴73.35万元;违反保函替代现金保证政策要求,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等进行了调查,并责成横山镇举一反三,严格执行政策。科技创新财政补助方面,未及时拨付的19家企业713.94万元扶持资金已拨付;未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扶持资金51.50万元已按要求使用;众创空间补助差异大,已调整补助对象,只对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进行补助。三是部分人才引育政策未落实到位。“重庆英才服务 B卡”方面,已制定服务办法及指南,发放4名博士后“ B卡”并开通线上服务通道,落实重庆英才服务港68项服务事项;工业园区管委会56套人才公寓使用不合规,已加强人才公寓管理;未按规定培训、超范围发放培训补贴,区人力社保局加强了对培训机构的指导与监管,收回补贴3.82万元缴区财政。四是部分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工代赈政策落实不到位,区政府已制定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和指南,责成区水利局等单位落实政策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兑付劳务报酬。违规申报享受见习人员补贴0.46万元,已退回缴区财政。五是部分重大项目管理不规范。綦万一体化创新经济走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土石方工程直接发包、未签施工合同,涉及应急抢险工程部分已签订施工合同,对不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单独剥离,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套取工程款问题,交通实业公司追回套取款项25.22万元并辞退相关责任人,廉政约谈34人次。2个重大项目推进缓慢,庆江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纳入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实施,采煤沉陷区永庆路(一、二期)工程已完成征地130.20亩。续建2万亩草蔸萝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的目标任务已完成。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经营业务管理不严格。兴农担保公司对5家企业未落实授信前必查程序、2个工程履约担保项目风险防控措施不实、业务档案未归档管理,已落实水电气必查程序,增加了阳光商务写字楼等2个项目的反担保措施,档案已归档管理。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数据不真实,2个项目虚报投资完成额,区重大项目办出台了《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南》,对项目填报实行“三级审查”,实行全过程管理;兴农担保公司超薪酬标准发放3.60万元已清退缴区财政。三是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三江街道原西源公司应收款1173.42万元存在损失风险,经清理核实,743.42万元已由三江街道收回或抵扣工程款,另有430万元正在核实中;渝南公司1套房产被无偿占用,已收回房产并追收租金3.89万元。
2.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区经济信息委对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力,已对储备物资进行了清理,将临期的34万个口罩分别捐给区城管局和教育系统。二是3个单位漏记股权投资350万元、应收未收租金8.15万元、未定期清查固定资产等,区农业农村委已将股权投资350万元、滚存资金15万元补记入账;实验幼儿园和东溪镇解缴区财政租金21.43万元;区教委对资产进行了清理盘点,下账两辆公务车,并制定闲置校舍盘活方案。
3.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一是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力。耕地保护方面,296个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3.89万亩基本农田撂荒,19.10万亩基本农田未确权颁证,1.35万亩存量土地未盘活,2569.59亩新增耕地不实,2.63万亩非耕地报为高标准农田,18.82万亩非耕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已开展全区违法占地专项整治,出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管护制度;对296个违法占地项目进行分类研判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对3.89万亩撂荒农田,建立台账,定期巡查;未确权颁证农田,已聘请第三方核实,确权颁证16,381.39亩,集体新增地、未发包地等收回统一管理;存量土地已处置到位5496亩;2569.59亩不实耕地已从部级占补平衡系统中移除;已补录高标准农田4.30万亩;18.82万亩非耕地划入“两区”,待国家“三区三线”确定后,再启动“两区”划定“回头看”工作。农业执法未建台账、案件未及时结案,已建举报和执法台账,对前期案卷开展自查,约谈了责任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不规范,已加强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合同不规范,已明确补助标准。二是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不严。0.62万亩农田被纳入退耕还林,2000亩耕地未用于种植目标作物,74.32万元补助2个茶园,林果产业土地租赁超法定期限,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与区林业局已建立协调机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0亩耕地已恢复种植,2个茶园已套种粮食作物,区农业农村委印发规范的土地流转示范文本。114个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04万亩和70宗临时用地占用耕地4664.25亩未落实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要求,区政府已将表土层剥离利用纳入目标考核,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台临时用地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4个镇街对水资源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已加大了巡河频率,强化河道管理;文龙街道修复松榜村梅子垭生化池工程,石壕镇已建立饮用水源地制度,升级改造南二号污水处理站,东溪镇清理和修复水库公示牌。2个镇街违规决策占地,已将三江街道照贵村1社樱桃园从基本农田调出;石壕镇停止石泉村公墓项目建设并收回结余资金1.60万元。三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到位。违规审批临时用地21.33亩,陈家坝采砂堆放场已复垦,赶水镇“四好农村路”搅拌站已申报农用地转用审批。9宗地未复垦、未收保证金195.70万元、少收复垦费148.03万元,2宗地已完成复垦,追缴7宗地复垦费299.66万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台临时用地、损毁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台账。502户违法占地80.24亩建房,已对2020年7月3日之前的490户按政策建立台账分类整治、之后的12户已依法查处。3个项目违法占地53.76亩查处整改不到位,已对1个项目立案查处,另2个整改中。4个镇街土地复耕复绿工作、环境监管不到位,4个镇街已积极履职尽责,加大了政策宣传、日常巡查和执法,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手续、复耕复绿。四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建设管理措施不实。土地整理项目方面,11个土地平整工程结算金额占比不足30%,13个项目1.13万亩选址不符合规范,新增耕地670.02亩转变为非耕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实施的所有项目投入均已超过30%,并建立台账和选址“一张图”进行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未聚焦地力提升,未优先在“两区”布局,21个项目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5个项目的2958.74万元资金用于非粮产业项目配套设施,2个项目未下达管护任务,区农业农村委已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建成工程设施管护制度,土地平整资金投入占比已达50%以上,已实施完成的2020年、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分别提升了0.97、0.99,已优先在“两区”范围内布局高标准农田项目,2019年建成的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25万亩已移交管护。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自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项目推进较慢、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与区农业农村委已出台制度加强项目现场、财务和档案管理。五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未按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已按政策规定计提2488.51万元;未收取耕地开垦费1.20亿元,已建立解缴工作机制,应征未征406.85万元已追缴,因未进行市场交易的差值11,568.62万元不再追收;挤占挪用耕地开垦费等1.36亿元,耕地开垦费10,310.84万元已按进度安排,农田建设专项资金3177.35万元和土地整理项目资金62.32万元已归垫;复垦项目成本结余5.48亿元未用于土地整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制定《复垦项目成本资金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施工企业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42万元,已追回缴区财政。岗上生猪养殖场多补助0.64万元已追回缴区财政。
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22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机关17件、公安局1件、主管部门4件。目前,已回复17件(含本报告期前的移送回复3件),其中区纪委监委机关11件、主管部门6件;4人被判刑,已给予相关人员记过处分1人、采取组织措施处理23人;收回财政资金561.67万元,罚款及处违约金3.9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15万元;本报告期其余8个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三、未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从整改情况看,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尚有8个问题仍在整改中。
(一)应收未收方面问题3个、534.91万元未整改完毕。
其中:区经济信息委未收取借出款资金占用费32.69万元,三江街道原西源公司对綦江县市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收款430万元仍在核实中,兴农融资担保公司未收回为个人代偿款72.22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问题2个、6708万元未整改完毕。
其中:綦江区老年养护中心项目、綦江河三江水厂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涉及中央专项资金6708万元未实现末端支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方面问题3个未整改完毕。
其中:重庆亿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县华舜齿轮有限公司等2个项目违法乱占耕地被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罚款后仍在原违法建筑中生产经营;闲置土地尚有8004亩批而未供;区农业农村委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中存在非耕地、退耕还林等地块18.82万亩未整改。
对未整改到位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整改调度。审计问题清单工作专班定期召集专题会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整改见实效。二是加强督查和考核。夯实整改“三个责任”,加强整改协同配合,严格按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要求实施考核。三是加强贯通融合监督工作。落实区委“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的整改要求,深入开展区政府廉政建设“四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审计整改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