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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报告公告
《綦江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内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2020年10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綦江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审计重点,实事求是地揭示了在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边审边促改,审计监督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会议要求,要更加突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坚持将审计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紧密结合,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探索建立和完善对屡审屡犯问题的处罚机制,努力克服年年审、年年犯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采取“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建制度、强管理、促改革”六结合,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成效。区政府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0—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区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綦江区区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对审计梳理的问题清单各单位主动认领,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审计局,实行清单销号。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未整改完毕的问题责任单位进行了目标考核扣分并纳入区长督办事项。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200个问题,截至2021年1月,已完成整改190个,正在整改10个,整改完成率95%。相关部门和单位上缴、追缴财政资金2002.25万元,补缴税费7204.50万元,收回债权93.95万元,上缴罚款7.8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978.80万元,盘活使用17,475万元,调减工程投资272.48万元,清退非财政款项173.60万元,减少财政拨款10.95万元,促进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完善制度91个。移送线索18件,被区纪委监委立案8件、被区检察院公诉1件、2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理、收缴财政资金403.10万元。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和控制还有待加强问题。一是预算安排人防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未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当年未实施问题,区财政已收回结余资金945.95万元,并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严格审核了2020年度一般性支出压减,并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二条举措的通知》等文件。
2.关于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问题。一是违规缓征普惠康城二期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736.25万元问题,已追收700万元;二是应收未收36个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20,824.31万元、16个建设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1855.40万元问题,已追缴城市建设配套费4734.87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1611.38万元;三是南州水务公司滞留污水处理费158.25万元问题,已补缴。
3.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和统筹使用还不够规范问题。结转在部门一年以上存量资金882.68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问题,已全部盘活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和民政“以奖代补”资金216.65万元未使用问题,已安排使用;用于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的新增债券资金304.30万元未及时使用问题,已全部使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968万元分配不及时问题,区政府在已出台的“过紧日子”十二条中,明确了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到位后及时分配下达资金。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街镇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等83个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6608.49万元,未实施政府采购问题,区财政局和相关单位开展了清理,区财政局等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区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区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以案四改—改政府采购监管实施方案》。二是区人民医院等6个部门单位涉及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280.60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学习并出台内部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卫生计生系统23个医疗单位超标准收费156.64万元、自立项目收费499.86万元问题,已停止违规收费,并缴罚款6.80万元;项目打包收费1237.28万元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已加强对收费系统的监督管理;南州中学等3个单位违规收费52.88万元问题,原区安监局已缴罚款1万元,实验中学、南州中学校已将超标准多收的12.56万元缴区财政,重复收取的学费24.12万元退还学生家长。四是原区安监局等18个单位344.71万元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励等清退不彻底问题,17个单位已清退缴财政199.95万元、1个单位补充相关资料。五是区妇幼保健院等3家医院超总量控制发放绩效工资330.37万元问题,已清退缴财政289.88万元;区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应缴未缴超额绩效调节基金577.47万元问题,已解缴财政。六是扶欢镇等2个单位应缴未缴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8.73万元、超规定报销女职工生育住院费0.43万元问题,已缴财政8.55万元。七是区交通局等2个单位未足额代扣职工医保个人承担部分22.91万元问题,已缴财政21.32万元。八是区人民医院临聘非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前超过区规定标准对“后勤人员”“行政事业辅助性人员”计发薪酬问题,包干薪酬和基本薪酬均已实行总额管控;4名正式职工在编不在岗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已对区人民医院3名干部进行了廉政约谈和通报批评,并在系统内进行了全面清查。
2.关于公务支出管控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通过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车辆燃油费用、实行单车核算等措施纠正。二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管控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的规定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要件。三是差旅费管控不规范问题,已清理缴财政0.97万元。
3.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不够高问题。一是资金统筹分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资金分配“小而散”、基本未发挥效益问题,已督促涉及的主管部门及时纠正。二是项目建成后期运行机制不健全,存在闲置现象问题,区民政局已查漏补缺、督促涉及站点整改。三是主管部门重资金拨付,轻后续监管,专项资金到镇后使用不及时,涉及5个镇422.68万元问题,相关镇街进行了清理,并将资金及时安排使用。四是项目库建设重视和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安排精准度不够、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项目变更设计选址和推进缓慢、未及时组织验收和办理结算、“资金等项目”问题,安稳镇扶贫建设项目110万元已拨付到建设施工单位、石角镇“四好农村路”资金328.65万元已全部支付、生态环境“以奖促治”项目已支付894.7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0万元已支付。
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卫生院部分房产闲置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原区公路局拆迁补偿房5套闲置问题,区财政局已批准拍卖,区公路中心正在办理拍卖手续。二是部分卫生院接受捐赠医疗设备63.10万元闲置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设备和科室管理的通知》。三是国有资产管控不到位问题,永新镇、篆塘镇采取了相关措施,正在整改中;三江街道已收敬老院承包租赁费12.33万元缴财政。
5.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和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问题。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有三角镇卫生院日记账未打印装订问题,已整改;南州中学学生公寓热水收费33.51万元私存私放问题,已整改并将利息缴区财政;中山路小学财务人员调离后财务账多年不交接、凭证保管不善问题,已移送区财政局调查处理;区疫控中心物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补齐相关要素、完善了物资出入台账,禽流感三价苗已核实补发给永新镇农服中心。二是永新镇工程项目涉及的鉴定费8万元应扣未扣问题,已将8万元记入应收账款,并多次追收。三是区民政局等3个单位2751.19万元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问题,已进行了清理和账务调整。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审计。一是横山凤凰谷农旅融合项目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长效问题,已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三角镇2户农村危房改造后旧房未拆除问题,已拆除;个别农户重复享受D级危房改造补助问题,永新镇已收回并缴财政3.50万元。三是三角镇中坝村李子项目管护不到位、效果欠佳问题,三角镇已采取了补救措施;隆盛镇振兴村农家乐改造项目基本未经营问题,区扶贫办严格按照《綦江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实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四是个别村对集体公司管理不够规范、效益欠佳、中长期存在不能按期兑付群众流转土地费等隐患问题,区农业农村委等3部门联合出台了《綦江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綦江区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审计。一是永新镇对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次数未达到要求,巡查记录不完善问题,出台了《永新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制度》;扶欢镇跳蹬河水库“一库一策”实施方案存在漏项,吴家湾水库、风凉水库饮用水源地制度不健全问题,已完善了实施方案、集中供水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水库管理制度;篆塘镇盖石社区污水处理站工程进展慢、綦江河篆塘段散排污水治理不彻底问题,已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篆塘镇6个水库居民生活污水接管等任务未开展问题,已将6个水库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居住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化粪池处置。二是2015年8月,扶欢镇违规征收集体土地250亩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已受到区纪委处理。三是永新镇富家社区玉屏庄社地块闲置8亩等问题,已完成8亩地红线范围内拆迁工作、正在督促开发商接地并尽快启动开发;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巡查制度并加强巡察;以前年度检查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已整改。篆塘镇2家养殖场污染治理配套整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等问题,赵凯养猪场已停养,杨安忠山羊养殖场已进行了沼气池和还田管网建设;更新了监管企业清单、建立了日常巡察监管制度;重庆建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正在停产停业整改。扶欢镇龙凤新区地块闲置36亩暂未动工等问题,开发企业已将未开发的土地16.60亩退回;4家养殖场已整改到位;区河长办已对接万盛经开区环保局协调共建共治。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放管服”改革执行措施存在问题。城投公司招标公告条款限制投标人资格条件问题,已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区政务服务办未按规定及时取消两项行政许可事项问题,已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网上办理提交材料中存在兜底性质的模糊性条款问题,已删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情况备案等“四办清单”未开通网上办理事项服务端口问题,已开通。
2.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存在问题。区经济信息委2019年有1004.55万元没有制定偿还计划问题,已偿还;东溪镇和永新镇应清偿未清偿1086.13万元问题,已全部清偿。
3.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执行存在问题。种子基金核算管理和委托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不规范问题,綦江区金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设置了专账,种子基金已投企业到期还款率为100%,不再新增委贷规模;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金1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问题,区财政局已收回并专款专用。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一是2018年入户道路建设100公里进度慢问题,已完成87.39公里,剩余文龙街道松榜村12.61公里由于占地问题无法实施,区财政已收回资金,拟安排用于三档村。二是石壕镇3个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未按时实施问题,已整治并报市生态环境局销号。
5.涉企保证金存在问题。一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前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300.20万元问题,已重新梳理了工作流程及风险防控点。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应退未退15家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48.86万元问题,已全部退还;石角镇未及时退还公路保证金26.48万元问题,已退还。三是石角镇18条公路少收或未收保证金105.15万元问题,涉及公路已全部竣工验收;南新固废公司、城投公司实施的2个项目应收未收工程保证金305万元问题,已收取。
6.就业创业政策执行存在问题。一是多发放市级农民工返乡重点企业贷款贴息0.22万元问题,已清退缴财政。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资金15万元使用不规范问题,贷款人已终止创业,企业已注销,财政不予以贴息。三是71人创业培训对象不符合补贴6.39万元问题,已清退缴财政。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民政专项资金审计。一是民政救助对象死亡后继续享受救助资金150.47万元问题,已清退缴财政22.62万元。二是救助对象重复享受不应享受的再救助25.77万元问题,已清退缴财政20.19万元;福彩公益助学金救助对象不符0.8万元问题,已清退缴财政;重复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0.96万元问题,已清退缴财政;退役士兵学历教育不符合规定补助5.25万元问题,已加强资料审核。三是医疗救助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医保资金“跑冒漏滴”问题,已根据审计建议整改。
2.医疗收费专项审计。一是区妇幼保健院等4家医院44个收费项目与实际检查项目不符338.66万元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已加强对收费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规范收费系统的权限设置和监督管理。二是区人民医院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大型设备检查、“过度诊疗”、“过度医疗”等现象,已重新修订了《医保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并对全院医生进行了培训、加强考核通报。三是2017年度健康扶贫对象有52人次住院未能及时享受到“两免三减”等扶贫政策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加大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并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在贫困患者就医时做好政策告之。
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审计。一是药占比、医疗纠纷(事故)赔付比超主管部门控制指标问题,通过对重点药品限量管控、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医患沟通等措施控制。二是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上升问题,通过提高微创手术等来优化收入结构。三是参保住院患者和特殊疾病门诊参保患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通过加强科室检查与考核、规范收费行为等措施控制。四是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相关公司提供设备在院内或院外开展对外合作问题,已提前终止合作。
4.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一是财政资金9316.71万元闲置超过1年问题,已全部安排使用;23个保障房项目欠收租金171.55万元问题,已追缴68.44万元。二是东溪公租房275套未分配问题,已配租并入住238户、37套正在配租;15户公租房和廉租房保障对象死亡后未及时退出,欠收租金1.34万元问题,已收回房屋8套、重新配租5套、诉讼2套、收回租金0.43万元;361套保障住房未办理产权问题,已置换23套并交房、338套划转南州旅投公司并完成土地权属登记;区地产公司管理的北渡公租房63套闲置问题,区地产公司已移交区住保中心;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滞后问题,已调整项目实施;赶水镇棚改项目扩大范围实施棚改涉及4户问题,已撤销4户棚改项目资格、取消其中央补助资金10万元。三是桥河片区棚改借款8.08亿元,工行綦江支行以资金管控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4469.40万元问题,重庆南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工行綦江支行已达成协议,用3年融资项目让利的方式化解违规收取的融资服务费,让利金额不低于4469.40万元。
5.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审计。一是农机补贴对象与实际不一致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进行规范,禁止经销商先垫付。二是套取农机购置补贴问题,已追回并缴财政。
6.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审计。一是发放102名死亡奖励扶助对象补助资金11.88万元问题,已退缴财政。二是435条业务数据不精准问题,已核实修改。
7.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主要集中在项目业主实施的经果林中问题,已在项目规划中充分考虑水稻区农田建设和旱作建设。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编制不够完善,未实施提高土壤质量、改善土壤结构等方面的建设内容问题,在2019年方案编制中,按照农田建设“七化”标准,在东溪福林、赶水双龙、三角大湾改善土壤3100亩并通过市级专家的评审。
(六)中央和我市重大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路建设方面,11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826万元、34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278.90万元、150个项目推进缓慢35,943.18万元问题,已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已完工验收。水利建设方面,石龙水库、马龙水库和黄山水库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石龙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审批中,马龙水库于2020年7月取得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正在进行用地审批工作,黄山水库已更名为小湾水库、已取得初设批复。
2.区档案馆等3个项目未完成年度开工的绩效目标问题,区档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外部装修,南州中学综合楼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渝南市场上跨渝黔高速公路桥梁及引道工程的主体工程已完工。
3.“四好农村路”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石角镇已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执行,并加强了监管;采取措施对警示桩、路面等进行整改维护;111个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手续不全、86个公路建设项目报监手续不全问题,区交通局已督促办理了审批报建、报监手续;“四好农村路”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问题,石角镇已加强路面管理、警示桩修复整治。
4.南州中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开展考核问题,已进行每日考核登记。
5.未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问题,区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其他重点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资金滞拨等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及时整改。
2.区属国有企业审计。一是2015年宏光公司将资质证书出借给5家单位(个人)收取管理费问题,该公司已停止出借资质;2018年前,交通实业公司将8个自建项目的部分工程或劳务3612.55万元,以目标责任书形式承包给7名员工问题,公司已停止并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是交通实业公司向企业领导人员发放值班费、安全奖等5.86万元问题,已清退;超基数计发2016年度未休年休假报酬7.08万元问题,已清退;违规购买运动服装6.34万元问题,交通系统内职工的3.29万元已清退缴财政。三是2016年宏光公司垫付清溪河大桥工伤事故赔偿款12.22万元未及时追偿问题,已全额追偿。四是区财政统发交通实业公司工作的36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783.99万元未缴区财政问题,已缴财政;交通实业公司预付工程款298.83万元未取得发票问题,已全部取得发票;渝南文化公司使用油票报销租车费,部分油票抬头为“个人”问题,已清理规范。五是渝南文化公司拆分装修工程55万元问题,已出台工程招标及采购管理制度;交通实业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2018年前竣工的4个项目共计2.5亿元未及时办理结算问题,已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4个项目已送中介机构审计。
3.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审计。一是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72.48万元问题,建设单位已按照审定金额调整账务和支付款项。二是公安消防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直接发包给四家不同的设计单位问题,建设单位已按审计要求整改。
二、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18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13件、主管部门5件。区纪委监委机关回复12件,主管部门回复4件,其余2个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已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务处理22人(正处级4人、副处级3人、科级10人、村居干部4人、非体制内人员1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其中同时开除公职2人、非体制内人员1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5人、书面检查4人、约谈3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2人,收缴财政资金403.10万元。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从整改情况看,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尚有10个问题仍在整改中。
(一)应收未收问题4个、18633.54万元未整改完毕。其中:区住房城乡建委应收未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8,389.12万元、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236.42万元,永新镇应收未收鉴定费8万元。
(二)应退未退问题1个、39.09万元未整改完毕。为通惠卫生院超总量控制发放绩效工资应退未退39.09万元。
(三)应付未付问题1个、210.30万元未整改完毕。为生态环境“以奖促治”项目中郭扶镇高青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完工未付款90万元、东溪镇污水处理站排污改建工程正在实施未付款95.30万元、石壕镇南二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完工未付款25万元。
(四)建设类3个问题未整改完毕。其中:永新镇农贸市场回购项目中未签订书面协议、未进行结算、未对已投入使用房屋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篆塘镇与协旺公司的合作项目中债权债务结算不清、镇公共服务中心和26户安置户未办理产权、未及时取得发票;綦江区石龙水库按要求应于2019年12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但至2020年末仍未完成。
(五)自然资源资产类1个问题未整改完毕。为重庆龙跃置业有限公司2014年在永新受让的8亩土地未接地、未开工建设。
上述未整改到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涉及房地产项目时间跨度大、项目多,受疫情影响,房屋销售困难,企业资金紧张导致追收困难。二是部分项目停工,甚至烂尾。三是遗留问题矛盾多、处理难。四是部分工程因前期工作较多、复杂而耗时长,工程进展缓慢。五是个人退款涉及面大,难以一次性清退完毕。
对未整改到位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活跃房地产市场,助推房企销售。二是强化政银企对接,积极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三是采用约谈企业负责人、发催收通知书、暂停办理该项目的后期所有建设相关手续、诉讼等方式强化追收。四是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合作,加快工程进度。五是督促相关人员拟定退款计划,积极退款。
我们将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