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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四个一”工作法助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5-11-19

近年来,綦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实际,大胆创新,以“四个一”工作法,即高质量打造1支专业队伍,全链条制定1套工作标准,多维度构建1组管理机制,立体式实施1批清理行动,着力跑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开展集体会审


高质量打造1支专业队伍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业化

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人才梯队培养,充分挖掘整合全区法律专业人才,建好用好“法律人才库”。区司法局8位从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人员,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具备3年以上法律实践工作经历,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挖掘培养具备扎实法律素养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或者公职律师作为本单位的法治审查人员,司法所所长均协助所在镇街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成立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库,吸纳整合部门法务骨干、公职律师、院校专家学者等专业力量252名。同时,綦江区积极探索组建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统筹协调全区法治审查力量,调度政府法律顾问,分析重大法律事务,培训指导依法行政工作。


全链条制定1套工作标准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治化

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系统构建起“一套基础框架、三大支柱制度、五项配套细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先后制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规定》等三项基础制度,并配套出台《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等五项实施细则,全面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起草、审查、审议、公开、备案、评估、清理等8大关键环节,形成全链条闭环式标准化机制。截至目前,已连续4年实施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管理,通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查、审批、备案等6道程序把关,并对立项文件实施全生命周期动态跟踪,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随意发文现象。


多维度构建1组管理机制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

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审核属性、审核依据、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和“明确起草机构初审、法治机构(专门机构)或司法所复审、政府法律顾问助审、办公室再审、党政工作会议会审”的“5核5审”机制,确保审查意见提得准、立得住。实行政治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5联审”机制,全面提升审查效能。2023年以来,共审查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73件,提出意见建议128条,其中涉企文件24件,提出意见建议41条,送审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编印《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手册》,推出8张流程图、25份格式文本和30个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供各制定机关学习使用。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督导体系,将目录核查的统筹性、单项提醒的实效性、专项通报的警示性、考评督促的约束性、督察整改的闭环性有机结合,同时,实行备案工作模式,打通起草单位源头管控、司法局前置审查、区政府办公室公开监督和备案机构备案评估的链条,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质量的双提升。


立体式实施1批清理行动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效化

坚持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领域需求,建立“即时清理+专项清理+全面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模式,健全权界清晰、范围明确、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即时清理3次,组织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等专项清理5次,进行全面清理3次,全区累计清理规范性文件687件次,推动修改和废止失效、冲突、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让行政规范性文件“含金量”更好转化为企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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