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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三强化”有效规范和监督行政罚款

日期:2024-07-24

一是强化专项整治。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区政府牵头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行政执法部门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下开展的行政罚款以及擅自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纠正。对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情况进行了严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的有关规定,所有罚没收入须缴入区财政银行账户,再由区财政统一上缴国库。

二是强化罚款监督。创新行政执法考评模式,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纳入行政执法考核指标,明确过罚相当原则,对适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明显不当的案件单位,实行考核扣分。开展年度全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季度案卷评查,2024年抽取21个街镇、18个执法部门的199个行政处罚案卷,对行政执法规范、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6份。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民呼我为”、綦江区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面向企业、群众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区面上暂未发现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柔性执法。印发《綦江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构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深入推行柔性执法,通过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建议约谈、告诫回访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区农业农村委全面推行《重庆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对22项违法行为适用免于处罚条款。区市场监管局支队严格执行免于强制和不予处罚两个清单,今年免予强制措施案件16件,不予处罚22件。区城市管理局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联合社区推行志愿服务,签写承诺书等,提高违法主体知法和守法意识,办理首违免罚案件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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