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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82D/2024-00102 | [ 发文字号 ] | 綦普法办〔2024〕7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4 |
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共青团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法学会关于印发《綦江区2024年“典绘南州·惠民有法”法治文艺巡演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綦江区2024年“典绘南州·惠民有法”法治文艺巡演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共青团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法学会
2024年7月4日
綦江区2024年“典绘南州·惠民有法”
法治文艺巡演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
基层行活动方案
为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有力推动落实“1+N”即“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加大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传播力度,有效提升城乡居民法治素养,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綦江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在全区开展“典绘南州·惠民有法”法治文艺巡演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12月,具体时间见《活动安排表》。
二、活动场次
每月1场,共计6场。
三、活动地点
选取部分村居开展,具体地点由每期活动承办单位确定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普法办
承办单位:活动地点所在街镇办事处、活动地点所在镇人民政府
五、活动内容
(一)法治文艺作品展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人民群众生活实际,以歌曲、快板、舞蹈、评书、情景剧等接地气的法治文艺作品,深入乡村、社区,丰富群众日常文化生活,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乡里茶谈·法治茶话会。由村(居)法律顾问带领法律明白人在展演现场开展一次“讲法律”活动,深入阐释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宪法、民法典、家庭教育、预防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宣讲;针对现场群众的疑难问题,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推广“重庆村居法务”小程序,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用好重庆市“法律明白人”数字化服务管理应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典绘南州·惠民有法”法治文艺巡演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各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每场活动,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形式创新。各相关单位在文艺展演、法治宣讲的基础上,要充分结合承办当地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创作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渠道,为活动开展营造声势和氛围,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支持、主动参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优秀做法,积极创新、主动宣传,营造良好学法氛围,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法治素养。各承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提炼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图片、视频、简报信息、活动经验等资料。
七、责任分工
1. 区普法办、区法学会负责统筹协调,提前制定活动总方案,保障每期活动顺利开展。
2. 区司法局、团区委负责提供法治文艺节目及相关宣传物资。
3. 各有关街镇按照活动安排,提前做好具体活动方案,并负责确定具体活动地点、布置场地、组织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联系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开展宣讲、咨询解答等。
4.区法学会负责信息收集、联系媒体宣传报道。
附件:1. 綦江区2024年“典绘南州·惠民有法”法治文艺巡演暨
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安排表
2. 活动背景板内容
附件1
綦江区2024年“典绘南州·惠民有法”
法治文艺巡演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
基层行活动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期数 |
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7月 |
第1期 |
郭扶镇人民政府 |
|
2 |
8月 |
第2期 |
横山镇人民政府 |
|
3 |
9月 |
第3期 |
三角镇人民政府 |
|
4 |
10月 |
第4期 |
文龙街道办事处 |
|
5 |
11月 |
第5期 |
东溪镇人民政府 |
|
6 |
12月 |
第6期 |
新盛街道办事处 |
|
附件2
活动背景板内容
綦江区2024年“典绘南州·惠民有法”
法治文艺巡演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
基层行活动
主办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普法办
承办单位:xxx街道办事处(xxx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