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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82D/2024-001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被抽查

对象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书编号

抽查事项和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抽查结果

抽查时间

抽查机关

抽查人员

重庆渝綦律师事务所

315000003316924191

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1.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情况、未开具发票等情况;

3.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立卷归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四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六十条

未发现违法行为

2024-5-27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李港(执法证编号:190160005)、文科(执法证编号:22001011034

重庆智牧律师事务所

31500000MD01802643

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1.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情况、未开具发票等情况;

3.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立卷归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四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六十条

未发现违法行为

2024-5-29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李港(执法证编号:190160005)、文科(执法证编号:22001011034

重庆永登律师事务所

315000004505205136

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1.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情况、未开具发票等情况;

3.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立卷归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四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六十条

未发现违法行为

2024-9-3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李港(执法证编号:190160005)、文科(执法证编号:22001011034

重庆高助律师事务所

31500000MD0188549B

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1.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情况、未开具发票等情况;

3.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立卷归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四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六十条

未发现违法行为

2024-9-3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李港(执法证编号:190160005)、文科(执法证编号:22001011034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法律服务所

33500000790740117L

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检查1.基层法律服务所实际住所地与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的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十条,《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一条,《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六条,《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七条

未发现违法行为

2024-6-19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李港(执法证编号:190160005)、文科(执法证编号:22001011034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法律服务所

335000006664026635

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检查1.基层法律服务所实际住所地与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的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十条,《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一条,《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六条,《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七条

未发现违法行为

2024-10-12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李港(执法证编号:190160005)、文科(执法证编号:220010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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