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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82D/2021-00074 | [ 发文字号 ] | 綦普法办〔2021〕13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8 |
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决定组织开展“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广泛深入开展“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分专题、分阶段开展集中宣传,积极服务保障綦江“一点三区一地”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活动安排
(一)坚持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方位深化重点法治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宣传,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遇事找法的习惯、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为主题,分周期开展季度法治宣传
1.第一季度:以全民反诈法治宣传为主题。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宣传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两高”相关解释,让人民群众知晓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律救济途径,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2.第二季度:以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为主题。重点针对长江保护法的法律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基本制度和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使全社会都知道、了解长江保护法,使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3.第三季度: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为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重点宣传外商投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商标法、专利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企业生产、发展、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企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相关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加强法律风险提示和防范教育,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4.第四季度:以基层治理法治宣传为主题。以全区村(社区)换届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在调解中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法润社区·司法同行”行动;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村社区干部履职培训的学习内容。
(三)坚持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责,节点化推进行业法治宣传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普法责任单位要依据《綦江区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关键节点,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劳动节、“6·5”世界环境日、“7·1”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8·1”建军节、9月开学季、“10·1”国庆节、“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1.抓严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突出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年度必修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
2.抓牢青少年群体的学习教育。根据不同学习阶段的教学特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到学校开展一次专题讲座。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法治辩论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3.抓实法律工作者队伍的学习教育。组织法律服务队伍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交流座谈等,推动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从业人员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
(二)积极拓展法治宣传平台
1.拓展理论宣传平台。组织“民法典宣讲团”“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法治宣讲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宣讲活动。做好典型案例的征集报送和宣传发布,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深入开展“以案释法”。
2.拓展新闻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信息屏等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刊发宣传贯彻文章、开设专题宣传,持续推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长江保护法,以及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和基层治理法律法规相关图文、短视频、微动漫、海报等各类新媒体产品。
3.拓展网络宣传平台。征集一批H5、微动漫、长图、短视频等优质普法新媒体作品,参加全国及全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组织优秀法治作品动漫网上展播。利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课程。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
(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
1.进公共场所。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交站点、广场投放法治宣传普法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群众琅琅上口、喜闻乐见的宣传标语、宣传挂图和公益宣传片,在交通枢纽、商圈、车站码头、广场、公园、长廊和“乡里茶谈”等公共场所以及法治教育基地,张贴、播放法治宣传产品,让法律法规抬头看得见、用时能找到。
2.进基层村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城乡社区梦想课堂、小马工作室、乡贤评理堂、市民学校等场所,做好城乡社区居民法治学习教育。通过院坝会、茶话会、法治课等形式送法到基层,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利用“村村通”广播、社区“小喇叭”播放法治广播剧、法治歌曲。充分发挥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作用,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
3.进企业组织。结合“企业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助企抗疫·司法同行”等专项活动,加强对市场主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等群体的普法教育。
各部门各街镇在法治宣传工作中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强、形式灵活便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要注重总结提炼,分别6月25日、8月25日、12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创新做法、活动成效等形成简报报送普法办邮箱:qijiangpufa@126.com。
附件:“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附件
“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重点法治宣传 | ||||||||
活动主题 |
活动安排 |
活动 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加强全区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 |
全年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
各街镇、各部门 | ||||
通过“綦江微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平台,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文章、授课视频、知识问答等内容推送力度 |
区委组织部 |
各街镇、各部门 | ||||||
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宣传活动20场 |
区委网信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国资委、区工商联 |
各街镇、相关部门 | ||||||
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通过推送理论文章、典型案例、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
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宪法学习宣传 |
抓住“关键少数”,加大宪法学习力度,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让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 |
全年 |
各街镇、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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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 |
12月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人大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在公交站点、广场等投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
12月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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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宪法宣传海报、标语,依托普法阵地刊载、张贴;征集公益广告、微动漫、短视频优秀作品在报刊电视台、网络、移动电视等媒体,人群密集区域、主要路段、各类场所以及车站、码头、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 |
12月 |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文化旅游委、区交通局、区国资委,各街镇 |
相关部门 | |||||
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 |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 |
全年 |
区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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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纳入法治理论考试内容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区委党校 |
各街镇、各部门 | ||||||
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法治宣讲活动扩大党内法规宣传声势 |
区委政法委、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团区委、区法学会 |
各街镇、相关部门 | ||||||
组织新闻媒体以专题报道、发表评论员文章、组织访谈、开设专栏等方式,宣传党内法规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镇、各部门 | ||||||
在“7·1”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前后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民法典学习宣传 |
印发普及民法典的通俗读物 |
全年 |
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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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民法典系列漫画海报、广播剧、标语等宣传产品,投放到各基层普法阵地 |
全年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在公交站点、广场等投放民法典普法公益广告 |
1-2月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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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民法典宣讲团作用,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 |
全年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利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相关课程,把民法典纳入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 |
全年 |
区委组织部、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民法典宣传 |
全年 |
相关部门 |
各街镇 | |||||
季度法治宣传 | ||||||||
活动主题 |
活动安排 |
活动 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第一季度 全民反诈法治宣传 |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反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单位工作任务 |
1-3月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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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全民反诈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时间节点,明确工作目标 |
各部门、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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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站点、广场等投放反诈普法公益广告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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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等阵地张贴反诈宣传海报、标语,持续播放宣传视频 |
区普法办、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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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反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0场 |
各部门、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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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普法讲师团、律师服务团、普法志愿者针对“五类”重点群体开展反诈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反诈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100场 |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工商联、团区委 |
各街镇、相关部门 | ||||||
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活动20场;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 |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 |
各街镇、相关部门 | ||||||
把全民反诈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三下乡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 |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街镇、相关部门 | ||||||
第二季度 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 |
将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纳入全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相关部门和各街镇普法计划的重点内容 |
4-6月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将学习长江保护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设专题培训,纳入法治理论知识年度考试学习内容 |
区委组织部、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信息屏等媒体,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刊发宣传贯彻文章、开设专题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对长江保护法的宣传 |
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 |
各街镇、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金融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 ||||||
在公交站点、广场等投放长江保护法普法公益广告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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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全区机关干部、在校学生、基层群众积极参与长江保护法网上知识竞赛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街镇、各部门 | ||||||
组织法治专家、执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长江保护法宣讲20场 |
区人大办、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改委、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国资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各街镇 | ||||||
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等宣传节点,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相关部门 | ||||||
第三季度 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宣传 |
以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普法宣传 |
7-9月 |
区人大办、区发展改革委 |
相关部门 | ||||
组织法治专家、执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开展100场企业法治宣讲活动 |
区普法办、区法学会 |
各街镇,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东部新城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税务局 | ||||||
开展律师、会计、税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建筑、金融等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学习培训 |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税务局 |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 ||||||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
区司法局、区法学会 |
区经信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区税务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各街镇 | ||||||
继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加强与各商会、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主动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排患除雷 |
区工商联 |
各街镇、相关部门 | ||||||
利用税法宣传进企业、全国质量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 |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
各街镇、相关部门 | ||||||
第四季度 基层治理法治宣传 |
深入全区381个村社,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 |
10-12月 |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各街镇 |
相关部门 | ||||
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在调解中开展普法宣传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 | ||||||
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在村社的普法宣传阵地以海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宣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
各街镇 | ||||||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 | ||||||
抓好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
区司法局 |
相关部门 | ||||||
在社区持续开展法治素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控帮扶、法律服务惠民、社区戒毒康复共建五项行动,实现社区居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社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明显增强的目标 |
区司法局 |
相关部门 | ||||||
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村社区干部履职培训的学习内容 |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
各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