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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82D/2021-00073 | [ 发文字号 ] | 綦普法办〔2021〕5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
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21〕6号)精神,现就我区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三)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大力宣传全国和我市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的网上国家安全专题法律知识竞赛。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配合区委国安办等有关部门组织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大力推送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文化产品。各街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普法教育。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区普法办要通过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向领导干部推送国家安全教育信息,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区教委要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升旗仪式、主题班会、专题版报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大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三)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加深社会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增强对非传统安全的认识,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确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有序开展。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
(三)确保宣传效果。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要充分运用区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宣传声势,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车、“村村通”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各街镇各部门请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情况(包括图片信息、简报等)报区普法办。报送邮箱:qijiangpufa@126.com。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