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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82D/2021-00042 | [ 发文字号 ] | 綦普法办〔2021〕10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0 |
重庆市綦江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綦江区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2021年綦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綦江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 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綦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我们党将迎来建党100周年。今年也是“八五”普法启
动实施的第一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十百千万”工程为抓手,以市民法治素养提升、法治乡村、法治文化建设行动为重点,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綦江“十四五”发展开好局、“一点三区一地”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全民普法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宣传教育和反宗教极端思想教育,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依托“报、网、端、微、屏”等各类载体媒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3.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科学谋划我区“八五”普法工作,指导各街镇、各部门行业制定本街镇、本部门行业的“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八五”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筹备召开全区“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总结宣传“七五”普法成效,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
4.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规治党,正确把握国家法律宣传与党内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结合建党100周年大力开展党内法规专项宣传,深化党史学习,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组织参与全市“红岩魂智慧党建”平台党内法规学习测试,在各类培训中纳入党内法规内容,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围绕全区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5.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紧围绕“深化企业普法 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加强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法治专家、执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开展100场企业法治宣讲活动,持续加强律师、会计、税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建筑、金融等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加强法律风险提示和防范引导,帮助民营企业树立法治意识,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6. 深入开展季度主题法治宣传。围绕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个季度一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重点突出全民反诈、长江保护、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等领域主题普法宣传,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同时,各普法责任单位要依据《綦江区普法责任清单》,把握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广泛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7.持续加强民法典宣传。按照全国普法办部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面向全区发放普及《民法典》“七进”系列宣传手册,发挥好专家、律师、志愿者等民法典宣讲资源库的作用,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加大民法典法治产品在商圈、广场、车站等人流集中场所的投放力度,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8.提升服务保障民生能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两快”“两全”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结合普法宣传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健全各法律服务行业工作规范、业务指引、执业标准,完善法律服务执业评价体系,加强执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执业。加强国家安全、疫情防控、食药品安全、禁毒、消防等民生领域普法宣传,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契税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针对贫困弱势群体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精准施策,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9. 深化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健全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大宣讲”,深化群众普法“大教育”。适时推动公民法治素养社情民意调查,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评估研判体系,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和精准普法提供支撑和依据。
10.健全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为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分层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目录。推动各街镇、各部门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法活动。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逐步实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旁听庭审全覆盖。
11.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足额保障基层法治教育经费,推动法治教育优质课资源库建设运用,针对不同学段明确重点普法内容,逐步增加法治知识在相关考试中的内容占比。完善“青春护航”工作团建设,落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分层级举办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培训,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法治副校长年度普法述职评议工作。统筹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模拟法庭大赛”等青少年普法活动,创建100个“零犯罪示范学校”及“未成年人零犯罪示范社区”,整合各方资源建好用好教育法治资源库、沙溪河青少年法治公园,切实增强普法实效。
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规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自查提升行动,对内容陈旧、内容有误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质量。完善新建一批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科学规划建设綦江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健全“村村通”广播常态化普法机制。依托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公共场所普法公益广告投放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3. 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大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力度,创作一批具有綦江特色的法治版画、微视频、微电影等,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进村居”、法治书画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50场次以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
14. 建设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利用融媒体平台,贯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坚持办好綦江日报“以案释法”、綦江电视台“綦法时空”“法治天下”、綦江广播“綦法访谈”等品牌栏目,定期刊登普法公益广告,加大黄金时段普法公益广告播放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载体加大普法宣传。注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区属新闻媒体刊发相关理论研究文章、推送相关法治文化产品。
持续巩固基础,深化依法治理。
15.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乡里茶谈”运行机制,整合全区资源,推动“三治讲堂”“八道茶点”扎实开展,推动21个街镇“乡里茶谈”示范点全覆盖。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推动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见实效行动,推动普法宣传融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形成多调联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合力。发挥普法宣传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中的积极作用,选配优秀法律专家充实人民调解“尖刀班”,促进信访积案、陈年老案、人多大案、重大工程建设急案等“疑难杂症”有效化解。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完善风险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闭环管理和困难帮扶,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
16.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努力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100%达标,新建3个区级法治文化阵地、21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平安法治院坝(小区)”,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开展全国、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作为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的前置要求和必要条件。实现全区村(社区)自有专用法治宣传栏全覆盖,更新一批村(社区)法律图书。
17.推进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入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结合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网络传销、跨境赌博等领域犯罪开展反诈普法宣传。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矿山安全、危化品安全和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等领域的普法宣传和专项整治。加强教育、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网络治理、道路交通、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普法依法治理,提高专项治理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普法质效。
18.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区级单位开展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申报,及时修改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以季度通报、专题通报形式加强日常督导,强化效果评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结合行政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联系点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督促,组织首批执法普法联系点通过綦江广播开展经验访谈,在版画院法治广场建设执法普法示范区。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分行业、分领域组建专业普法队伍开展普法宣传,让“专业人”普“专业法”。深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的实时普法,加强典型案例的编辑、收录和发布,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19.加强普法考核及经费保障水平。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街镇和区级党政机关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全市普法考评指标要求,结合綦江实际量身定制普法考核验收标准,促进普法措施落地见效。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用好财政拨付的普法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0.提升壮大普法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全区普法骨干培训,提升普法队伍工作能力。加强全民普法的社会力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普法的渠道途径,推动惠民金融服务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实现“全民普法、全民参与”。
21.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各类群体的实际普法需求。实施分层分类网络普法,一类群体一种策略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积极探索点单式、故事式、访谈式等群众认同和喜爱的普法方式,发挥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普法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提高普法实效性。
附件
1.綦江区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2.綦江区2021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附件1 2021年綦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点 |
具体内容 |
责任牵头单位 |
责任配合单位 |
1 |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全民普法 |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
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2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 |
区委组织部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3 |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4 |
2.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
常态化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
区人大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5 |
依托“报、网、端、微、屏”等各类载体媒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
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6 |
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人大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7 |
3.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
科学制定綦江区“八五”普法规划,筹备召开全区“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8 |
4.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
结合建党100周年大力开展党内法规专项宣传,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 |
区纪委监委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9 |
在各类培训中纳入党内法规内容,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10 |
二、围绕全区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
5.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围绕“深化企业普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开展100场企业法治宣讲活动 |
区普法办、区法学会 |
各街镇,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工业园区管委会、东部新城管委会、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税务局 |
11 |
持续加强律师、会计、税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建筑、金融等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 |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国资委、区税务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12 |
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 |
区司法局、区法学会 |
区级有关部门 | ||
13 |
6.深入开展季度主题法治宣传 |
组织开展全民反诈法治宣传、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治理法治宣传季度性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
区普法办、区法学会 |
各街镇,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区普法办、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 | |
14 |
7.持续加强民法典宣传 |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15 |
8.提升服务保障民生能力 |
结合普法宣传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加强执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执业。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16 |
加强国家安全、疫情防控、食药品安全、禁毒、消防等民生领域普法宣传,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契税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
区普法办、区法学会 |
各街镇,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关工委、区税务局 | ||
17 |
针对贫困弱势群体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18 |
三、注重精准施策,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
9.深化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
推动落实《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健全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公民法治素养社情民意调查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19 |
10.健全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为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分层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目录 |
区委组织部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20 |
推动各街镇、各部门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法活动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21 |
组织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22 |
11.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 |
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足额保障基层法治教育经费,推动法治教育优质课资源库建设运用,针对不同学段明确重点普法内容,逐步增加法治知识在相关考试中的内容占比。举办中小学法治教师培训,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 |
区教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
23 |
完善“青春护航”工作团建设,落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分层级组织法治副校长培训,开展法治副校长年度普法述职评议工作 |
区普法办、区法学会 |
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 ||
24 |
统筹开展“学宪法讲宪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模拟法庭大赛”等青少年普法活动 |
区教委 |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法学会、区普法办等有关部门 | ||
25 |
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创建100个“零犯罪示范学校”及“未成年人零犯罪示范社区” |
区关工委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26 |
建设沙溪河青少年法治公园 |
团区委、区城市管理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
27 |
四、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12.规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开展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自查提升行动,对内容陈旧、内容有误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质量。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28 |
完善版画院法治广场功能区,依托綦江农民版画院建设“綦江法治.德治版画展示厅”。新建一批法治公园、长廊、广场,科学规划建设綦江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29 |
建立健全“村村通”广播常态化普法机制 |
区文化旅游委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30 |
加大公共场所普法公益广告投放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
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31 |
13.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
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32 |
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50场次以上 |
区文化旅游委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33 |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区法学会 |
区级有关部门 | ||
34 |
14.建设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 |
贯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打造媒体普法品牌。定期刊登普法公益广告,加大黄金时段普法公益广告播放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载体加大普法宣传。注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区属新闻媒体刊发相关理论研究文章、推送相关法治文化产品 |
区普法办、区融媒体中心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35 |
五、持续巩固基础,深化依法治理 |
15.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
建立完善“乡里茶谈”运行机制,推动21个街镇“乡里茶谈”示范点全覆盖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36 |
推动普法宣传融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发挥普法宣传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37 |
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完善风险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闭环管理和困难帮扶,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 |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38 |
16.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
努力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100%达标,新建3个区级法治文化阵地,新建21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39 |
创建100个“平安法治院坝(小区)” |
区委政法委、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0 |
开展全国、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1 |
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作为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的前置要求和必要条件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2 |
实现全区村(社区)自有专用法治宣传栏全覆盖,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3 |
更新一批村(社区)法律图书 |
区文化旅游委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4 |
17.推进重点领域依法治理 |
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
区委政法委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5 |
深入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结合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网络传销、跨境赌博等领域犯罪开展反诈普法宣传 |
区公安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6 |
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矿山安全、危化品安全和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等领域的普法宣传和专项整治 |
区应急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7 |
加强教育、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网络治理、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普法依法治理,提高专项治理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48 |
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普法质效 |
18.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
组织区级单位开展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申报,及时修改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以季度通报、专题通报形式加强日常督导,强化效果评估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49 |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组织首批执法普法联系点通过綦江广播开展经验访谈,建设版画院法治广场执法普法示范区 |
区普法办 |
区文化旅游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 ||
50 |
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分行业、分领域组建专业普法队伍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51 |
深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的实时普法,加强典型案例的编辑、收录和发布,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
52 |
19.加强普法考核及经费保障水平 |
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街镇和区级党政机关考核指标体系,优化普法考评指标 |
区司法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53 |
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用好财政拨付的普法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
区财政局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54 |
20.提升壮大普法工作队伍 |
组织开展全区普法骨干培训,提升普法队伍工作能力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55 |
加强全民普法的社会力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加强青年普法志愿者等普法志愿队伍建设 |
区普法办、区法学会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56 |
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普法的渠道途径,推动惠民金融服务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 |
区国资委 |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 | ||
57 |
21.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
开展普法工作调查研究,实施分层分类网络普法,积极探索创新,提高普法实效性 |
区普法办 |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 |
附件2
綦江区2021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
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4月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区税务局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实施国家安全法规定、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 |
区委国安办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 |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区总工会 |
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 |
信访条例 |
区信访办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区应急局 | |
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区残联 | |
6月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2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国节能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区发展改革委 | |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区文化旅游委 |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区生态环境局 | |
“6·15”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日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区禁毒办 | |
7月 |
“7·1”党的生日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区纪委监委 |
“7·1”香港回归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区人大办 区政府外办 | |
8月 |
“8·1”建军节 |
兵役法、国防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区文化旅游委 | |
新颁布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
区保密局 | |
9月 |
9月开学季 |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
区教委 |
“9·5”中华慈善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区民政局 | |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区委网信办 | |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区委宣传部 | |
中国农民丰收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区农业农村委 | |
“9·30”烈士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全国质量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
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国籍法 |
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普法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2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区司法局 | |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办) | |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12月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
区公安局 区交通局 |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区委宣传部 区人大办 区普法办 | |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区应急局 | |
“12·20”澳门回归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区人大办 区政府外办 |
说明: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宣传产品推送、线上宣传、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策划宣传活动,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
3.各单位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区普法办。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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