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82D/2021-00031 | [ 发文字号 ] | 綦司〔2021〕17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6 |
关于印发《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所、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司法部、市司法局及区委二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的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勇于奋进,为在新的起点奋力推进綦江高质量发展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持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统筹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加强与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沟通对接,组织专家学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大力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贯彻落实。
2.做好全面依法治区规划设计。研究制定綦江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3.全面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抓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部署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加强与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衔接,加强与三个专项协调小组的沟通协调,确定重点内容、重点事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以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考评为龙头,建立依法治区“指挥棒”体系,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健全工作制度和督办、督察、考核机制。
4.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以第一责任人履职建设为重点,举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培训班,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通过领导干部述法、法治考核、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等手段,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5.做好法治督察工作。加强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的督促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要改进督察方式,综合运用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等办法,抓好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街镇和部门认真整改。切实抓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督察迎检筹备工作。
6.加强对各街镇、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指导。部署开展对各街镇、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督促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各街镇、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新提升。
7.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标即将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我市、我区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市级示范创建,积极参与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创建;狠抓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落实情况,大力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探索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8.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市里部署推广应用重庆市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綦江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不断整合镇(街道)执法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镇(街道)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创新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完善失信惩戒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9.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序推动改革前后平稳衔接;积极推进复调对接,提高调解结案比例,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案例收集、数据分析;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应诉指导力度,创新指导方式,开展错案讲评,开展个别指导,健全专题研判工作机制,降低错案发生的风险。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做好街镇(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专家协助审查程序。
11.加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加强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保障,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宣传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等惠民政策,协助申请政策支持,有效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三、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新拓展。
1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统一规范化管理,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档升级”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全部入驻实体平台;加快资源整合和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拓展“12348”热线、法网、微信公众号、移动终端和“大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的推广应用;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普及行动”两大宣传推广行动。
13.优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善考评机制,强化服务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和履职考核工作。
14.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平台服务;进一步规范监督办案流程,积极开展集体讨论、回访、旁听评分等案件审查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15.优化公证业务办理。深入落实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现企业化管理模式;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服务金融领域发展、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探索拓展房地产中介业务,探索一手房、二手房交易代办按揭贷款、房地产过户等关联业务;继续完善公证网上申办平台,切实落实好“最多跑一次”、“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改革。
16.引领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全面领导,发挥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两个党总支作用,巩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全引领、全覆盖、全规范、全服务的成果,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和业务双提升;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围绕违规接案、乱收费、律师代理不尽职、司法鉴定超时限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新突破。
17.推动按需普法精准普法。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不断完善以案释法、季度通报、督查考核、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抓好宪法、民法典、公共卫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全民反诈”等主题法治宣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村(社区)设立自有专用法治宣传专栏全覆盖,拓展完善綦江区版画院法治文化广场功能区建设,创作一批具有綦江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实现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言、户外宣传全覆盖。
18.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治结合”达标行动。着力“乡里茶谈”普法品牌建设,新建一批“乡里茶谈”示范点,全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建设,把执法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健全普法工作队伍培训机制,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9.加强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定工作规则和实施方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大调解体系;探索“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实体运作,加强网络金融、信息化等新兴领域的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创建一批金牌调委会和金牌调解员(室);有效对接公安、信访、法院,巩固和发展“三调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对专家库人员进行清理完善,完善专家参与人民调解机制;扎实开展调解员示范培训、岗前培训、年度培训,着力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调解员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跟踪回访等工作措施,预防“民转刑”“民转群”“民转极”案(事)件发生;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全区重大性、跨区域性矛盾纠纷的化解。
20.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和教育。全面宣传施行《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社区矫正队伍的配置管理和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措施,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做好风险排查、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司法所与街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的信息通报、联合排查、分类衔接、风险联控工作机制;积极做好“3+6”社区矫正常规教育和主题教育工作(“3”即矫正中心开展的集中初始教育、警示教育和司法所组织的日常集中教育,“6”即爱国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包括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治教育和12.4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教育);成立5个专案小组,实施特殊人群和重点人群的个性化心理矫治;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在生活、求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救助。
21.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明确有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考核通报;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落实好刑释人员的风险排查预警处置工作,做好刑释人员走访排查和安置帮教工作。
22.加强人民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区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动态选任和初任培训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工作,会同区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规范运行远程会见,为会见当事人提供远程会见在线申请预约服务。
五、强化队伍建设根基,锻造过硬司法行政新铁军。
23.抓实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4.抓实党史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相结合,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积极开展专题党史学习和培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提升党员干部参与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注重总结提升,提高学习教育实效。
25.抓实思想建设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区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干部培训计划,不断丰富武装党员干部头脑。
26.抓实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状况大调查”活动,开展优秀党课、优秀主题党日评选活动;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紧紧抓住“示范党支部”创建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及政治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察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
27.抓实队伍培训工作。通过理论授课、现场教学、一线指导、实地送教等形式,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培训;充分发挥好调研宣传、案件讨论、心理咨询三个学习小组的带头作用,采取讲座、授课、评论、探讨、辩论、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思想政治、业务工作、道德情操等方面的学习;优化资源调配,推进干部定期交流轮岗;注重培养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战时考核。
28.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严格政治审查和廉洁把关,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全覆盖,强化选人用人过程的动态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全面开展家访慰问、谈心谈话等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外出请示报告、离任责任交接等制度;优化政治生态,在日常工作及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扎实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加强廉洁教育提醒,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完善风险排查管控机制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等环节,定期滚动排查、督促检查、约谈整改,推动排查整改工作落实。
29.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管好网络平台宣传舆论阵地,严格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三同步”的要求,强化巡察监督管理,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各类讲堂及专题宣讲等活动,推动全局思想教育和政治学习不断深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0.抓实暖心惠职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好领导和干部职工的薪酬待遇,充分激发工作积极性;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统筹做好工青妇群团建设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创建“巾帼文明岗”;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职能,创建“职工之家”,统筹福利费、工会费,落实好抚恤、医疗救助、保险、工伤评定、慰问等优抚保障政策;着力帮扶困难干部职工,针对职工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六、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推动司法行政水平新提高。
31.创新和加强宣传工作。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司法行政重大活动、重大会议、司法行政改革成效及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彰显司法行政担当,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32.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强化司法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风险排查管控等方面的信息统计、资料报送、档案填写、分类归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司法所业务培训,强化人员素质建设;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提升司法所服务效能。
33.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及时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任务。加快建设“智慧人民调解信息系统”,推进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应用和一站式人民调解服务。
34.加强疫情防控保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加大防护物资储备力度。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群众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