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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82D/2021-00002 | [ 发文字号 ] | 綦司〔2020〕37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8 |
关于废止《綦江区社区矫正执法审查规则》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关于废止《綦江区社区矫正执法审查规则》的通知
所、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綦江区社区矫正执法审查规则》(綦司〔2013〕68号)予以废止。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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