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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69925517XQ/2023-000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0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解读
一、我市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时间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比例?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缴费比例均为0.5%。
三、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范围?
此次降费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都将受益,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皆可享受。
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如何申请?
企业无需申请办理,由税务部门在失业保险费征缴时按比例执行。
五、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带来哪些福利?
自2015年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降费超200亿元。此次降费将延续20个月,为企业减负50亿元左右,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缓解企业发展资金压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