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就业信息 > 就业创业政策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1150022269925517XQ/2023-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解读

一、我市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时间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235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比例?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缴费比例均为0.5%

    三、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范围?

    此次降费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都将受益,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皆可享受。

    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如何申请?

    企业无需申请办理,由税务部门在失业保险费征缴时按比例执行。

    五、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带来哪些福利?

    2015年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降费超200亿元。此次降费将延续20个月,为企业减负50亿元左右,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缓解企业发展资金压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