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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69925517XQ/2023-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5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5 |
重庆市綦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管理指导工作,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加强信息化,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监测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区县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指导意见》(渝人社发〔2015〕153号)精神,组建重庆市綦江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挂区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办公室、区农民工综合服务服务中心牌子),为区人力社保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4,113.90万元,支出总计14,113.9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03.53万元,增长900.7%,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4,11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4.76万元,增长1402.9%,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3.9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13.9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703.53万元,增长900.7%,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其中:基本支出761.61万元,占5.4%;项目支出13,352.29万元,占94.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13.9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03.53万元,增长900.7%。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1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4.76万元,增长1402.9%。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53.88万元,增长937.8%。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03.53万元,增长900.7%。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53.88万元,增长937.8%。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93.24万元,占9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14.40万元,增长978.6%,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纳入2022年决算。
(2)卫生健康支出26.3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3)农林水支出256.68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68万元,增长850.7%,主要原因是新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56.6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7.6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7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超额绩效政策衔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清算补缴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3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超额绩效政策衔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清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1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经费项目调整和压缩一般性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房租水电和因公出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突发情况支援镇街、社区、高速公路卡点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工作用车机关公车运维费用增加,故将该指标调剂至机关使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部分活动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新购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新购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突发情况支援镇街、社区、高速公路卡点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工作用车机关公车运维费用增加,故将该指标调剂至机关使用。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督导工作、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3,352.2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2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