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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69925517XQ/2023-00049 | [ 发文字号 ] | 綦江人社〔2023〕18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2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3 |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检查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确保国家惠企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和2023年实际发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自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1日止。
三、检查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采用实地核查和电话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放补贴单位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重点核查用人单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是否办理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招用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工资发放流水、享受补贴金额及期限是否符合政策、申请主体是否存在通过虚假就业、是否存在人力资源机构申请后未支付实际用人单位等方式等虚报、套取补贴现象。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用人单位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检查。
(二)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等。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