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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69925517XQ/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社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及人才流动调配工作;参与人才工作规划、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做好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智力引进;做好产业人才引育相关优惠政策审核兑现,以及“一站式”人才服务统筹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区非在编人员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三)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实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监督管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四)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负责人任免及培训组织实施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实施,实施国家、市、区吸引留学人员来綦工作或定居政策,做好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五)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牵头城乡就业人才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六)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承担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务输出等相关工作,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协同实施全面参保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实施企业、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承担行政监督责任。

(九)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的落实;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伤、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工资统发审核及工龄确认工作。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协助做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招考录用、公开遴选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的科级及以下干部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的审核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三)负责全局系统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负责人力社保领域涉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级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市、区有关规定,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唐智强(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系统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涉及人力社保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王忠卫(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主持区社保中心工作,统筹成渝双城经济圈、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綦万“三化”发展相关工作,协助分管全局安全、后勤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称评定、人事考试、表彰奖励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及区培训考试中心。

陈景刚(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执行与监督、人才引育、技能培训及技工院校监督管理、乡村振兴、人社系统所管档案及档案数字化、社保管理及基金监督、企业职工退休认定等工作,具体分管人才与人力资源开发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监督科、稽核管理科、培训科、人才交流科、区工资统发中心、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

夏露(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人社改革、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信访稳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及全局系统的劳动维权、劳动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具体分管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劳动关系与监察仲裁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区人力社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朱大军(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分管全局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群团工作,意识形态领域、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工作和养老待遇发放经办管控等工作。具体分管党群政工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科、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居民养老保险科。

徐之杰(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主持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工作,负责全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待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创业指导科、城乡就业统筹科、市场科、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科、失业保险科。

杨昌水(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分管全局系统人社事业规划发展、财务基金及专项资金、工伤待遇及人力社保系统网络运营等工作。具体分管规划财务科、工伤保险科、基金管理科、就业资金管理科、网络信息统计科及区人力社保信息中心。

张强(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分管就业促进与农民工服务、脱贫攻坚后评估及全区社保参保等工作。具体分管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 (扶贫科)、返乡创业服务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参保科。

三、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街镇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拟定本统筹区内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等;负责社会保险的业务咨询、参保扩面、参保登记、筹资和费用征缴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查询、审核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负责核算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基金,负责按规定审核报销工伤保险费用;负责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各类保险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受上级机关委托,协助做好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医疗费的审核拨付;负责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处置工作;完成区人力社保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庆市綦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统筹、协调、集中开展全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咨询、培训、手续代办、法律、质控、信息、社保、资金扶持等服务功能,协助完善国家和市对创业人员政策扶持研究和落实等工作;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管理指导工作,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承担全区产业人才“一站式”服务具体经办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检查有关对象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指导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含社保稽核和涉及人社资金监督检查等);依法受理和查处有关对象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挂信息科牌子)。负责全局系统日常运转,承担综合目标考核、政务信息及公开、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力社保领域的信息调研和对外宣传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审核、发布和上传工作;牵头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室牌子)。负责牵头人力社保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人力社保政策研究、改革推进工作,承担涉及人力社保的综合性或重大专项政策调研工作;监督指导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开展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法律事务;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条例》,牵头办理来信、来访接待和网上信访等信访基础性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负责拟定和牵头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局系统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数据统计、规划建设、援助项目等工作;统筹开展全局系统业务经费、社保基金、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的计划、收支、预算、决算和绩效评价工作;参与拟定全局系统财务管理、内审、内控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才与人力资源开发科(挂綦江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能力建设科牌子)。负责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牵头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机构和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的指导和监管;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产业人才引育有关政策,做好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会同区委人才办对区“一站式”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和监督;综合协调人力社保领域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并拟订相关规划和制度;贯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组织完善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全区技工学校进行指导监管;承担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挂扶贫科牌子)。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律法规政策;牵头拟订就业创业的规划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制度和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政策;监督就业资金使用情况,实施风险内控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对各级审计部门审计问题进行跟踪整改;负责全区劳服企业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来綦工作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城乡就业人才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牵头做好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农民工和农村劳务开发的工作规划及措施,推动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监督科。负责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牵头拟定相关社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拟定社会保险公共业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政策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审批,并对其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工龄确认;负责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完善基金预测预警管理机制,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负责监督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机构及人员的执法行为;负责金保工程的组织实施,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的培训、资格认定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事业单位管理科(挂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岗位设置等综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考核、任免、惩戒、辞聘解聘等日常工作;牵头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专家及职称综合管理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以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承办国家、市、区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遴选考调及转聘调配工作;负责体制内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和智力引进工作;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的审核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协调处理涉及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承担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开考录、遴选、选调等考试的具体考务组织工作,承担科级及以下干部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参与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统计及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机关事业人员休息休假、退休、死亡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工时间及工龄确认;负责事业及工勤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涉及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综合管理和机关事业人员特岗津贴审批工作;牵头对各单位执行津补贴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劳动关系与监察仲裁科(挂工伤管理科牌子)。负责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贯彻劳动合同系列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管国企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收入分配,完善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指导企业落实职工福利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牵头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实施;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伤病残等级鉴定;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以下简称监察仲裁)法律法规政策,承担监察仲裁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监察仲裁队伍能力建设,监督指导监察仲裁机构的业务工作,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劳动保障方面的维权工作;牵头实施工伤预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政务服务科。负责指导全区人力社保领域政务服务工作;牵头负责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负责人力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设立、变更、延续、注销)工作;负责非学历民办职业学校行政许可(设立、变更、延续、注销)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工作;负责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党群政工科。承担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负责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考核、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人力社保系统行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具体管理本部门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二)邮政编码:401420

(三)办公电话:023—87267700,节假日值班电话:023—87261100,政务公开:023—87267700,监督投诉:023—87260743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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