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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2023-0007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3-10-07 |
綦江区:“四举措”加强“中秋国庆”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秋、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保障“两节”期间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节假日。近期,区农业农村委召集农产品质量和环境监测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水产站等相关单位开展保障“中秋国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从四个方面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集中节前检查。分管领导带队,分5个小组对全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门店和生猪屠宰场开展集中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5家次,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2起。
二是全面隐患排查。各街镇农服中心依托各村级协管员做好全面巡查,重点检查农药兽药等采购是否合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记录是否规范,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对正在上市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场(户)等,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指导生产主体将禁限用农药名录、停用兽药名录张贴上墙,对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和常规药物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进行同步宣讲。
四是落实合格证制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好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常态化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和环境监测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