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饲养场办理《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事项的通知
綦农委〔2023〕89号
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更快、更优地服务各养殖对象,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綦规资发〔2022〕7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委将动物饲养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需申请资料及办理流程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料
(一)各动物饲养场新办证时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2份(见附件1);
2.动物饲养场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各1份;
3.动物饲养场饲养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份;
4.动物饲养场设施设备清单1份;
5.动物饲养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动物饲养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区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1份(其中:年出栏5000头或存栏2500头猪当量(含)以上的养殖场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规模养殖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各动物饲养场年审时需提交以下年审资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审核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原件(如果为旧证,没有副本的需提供正本原件)。
二、办理流程
(一)各动物饲养场新办证的办理流程具体有以下四步
1. 由所属街镇规资所对动物饲养场占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进行审查,并由规资所负责人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 由所属街镇农服中心对动物饲养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组织不少于两人的现场评审组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动物饲养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查勘验收,并由街镇农服中心负责人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 由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动物饲养场占地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进行核查,并由分管领导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 所有资料交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委窗口,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各动物饲养场年审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两步
1. 由所属街镇农服中心对动物饲养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查勘验收,并由街镇农服中心负责人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审核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 所有资料交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委窗口,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
三、工作要求
(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实行“谁审批,谁负责”
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动物饲养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资料准备、办理流程和现场验收等工作,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切实为畜禽养殖户服好务,推动我区养殖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制
由区农业农村委不定期对办证情况进行抽查,对动物饲养场业主进行民意测评。
附件: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审核申请表
附件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 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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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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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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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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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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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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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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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所 类 别 |
1.动物养殖场 □ 2.动物养殖小区 □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4.动物屠宰场(厂) □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 6.动物隔离场 □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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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附 材 料 清 单 |
动物饲养场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 动物饲养场饲养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动物饲养场设施设备清单 □ 区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 动物饲养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动物饲养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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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镇规资所 意见 |
(对是否为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进行审查)
意见:该场所用地是否为永久基本农田:是 不是□。 是否为耕地:是 (是否完成“进出平衡”备案:是、否□) 不是 其他(说明:)
审核人(签字):
街(镇)规资所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属街镇农服中心意见 |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查勘验收,是否同意申报办证)
意见: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符合□ 不符合□。 环保设施是否完善:雨污分离是□ 不是□ ; 有干粪棚是□ 不是□; 有沼气池是□ 不是□ ; 有沼液储存池是□ 不是□; 有沼液管网还田是□ 不是□;
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意□ 不同意□。 理由:
审核人(签字): 街(镇)农服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意见 |
(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是否同意街镇农服中心意见)
意见: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规划区□; 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 该场所饮水源保护区是□、否□; 该场所是生态自然保护区是□、否□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经营): 同意□ 不同意□。
审核人(签字):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县级环保部门意见 |
年出栏5000头或年存栏2500头猪当量(含)以上的养殖场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规模养殖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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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审核意见 |
□同意发证。
□不同意发证。
签发人(签字):
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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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 )动防合字第( )号 |
发证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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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领证人(签字): 年 年 月 日 |
附件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年度审核申请表
申请人(签章)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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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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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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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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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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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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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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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所 类 别 |
1.动物养殖场 □ 2.动物养殖小区 □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4.动物屠宰场(厂) □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 6.动物隔离场 □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 | |||||||
原证件 |
原证件号码: 发证日期: | |||||||
当地街镇农服中心年审审查组意见 |
□合格。 不合格。原因:
年审审查组成员签字:
街镇农服中心(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发证机关审核意见 |
□同意年审发证。
□不同意发证。
签发人(签字):
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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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 )动防合字第( )号 |
发证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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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