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2024年乡村非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工作情况
綦江区2024年乡村非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精神,现将綦江区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内容:在21个街镇开发乡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和乡村振兴信息员,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人口(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提供就业岗位,切实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就业难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安置人数以最后实际申报人数为准。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3〕38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4〕8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4〕15号)中列支。
2024年合计资助632人次378.2091万元。
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1月1日。
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12月20日。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充分调动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可能致贫人口等群体就业主动性,实现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就近就地稳岗就业和持续增收。安置人数以最后实际申报人数为准。
减贫机制实现情况:为脱贫人口或监测人口提供就业岗位,保障其家庭有稳定收入来源,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公示时间:长期保持公开。
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区纪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组:023-85888945,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023-85888095,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2月20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綦江区部门网站
綦江区镇街网站
綦江区其他机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