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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綦江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日期:2024-10-28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2024〕-10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开展和加快推进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在我区现有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基础上,拟新增认定一批企业或相关组织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机械相关业务的企业或社会服务组织。

(二)具有与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3人以上)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贮存和拆解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贮存和拆解场地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拆解车间应当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通风、光线良好。拆解场所具有监控设备,能对报废农机的拆解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四)具有必要的拆解设备(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称重设备、气割设备、收集废油设备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消防栓、防火沙、消防锹等)。具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五)具备相应环保资质,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对所产生的固废、危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匹配的处理能力,或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签订了废物处理协议;在环保方面响应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废水、废气采取集中收集自处理能力,具有废水、废气采取集中收集自处理设施设备。

(六)没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不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材料

(一)《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申请》和《重庆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申请备案表》(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事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相关产品的回收拆解企业还需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三)管理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拆解设备清单和消防设施清单。

(五)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

(六)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七)从“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并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与申报日期一致。

(八)《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及具备固废、危废、废水、废气等处理能力有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将以上八类申报材料纸质件(均需盖企业公章)一式3份提交至区农业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惠登路60号4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7568554@qq.com。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

(二)审核公示。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条件进行现场勘验。审核通过后,对拟认定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向社会公示。

(三)公告启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向社会公布,并在“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登记启用。

联系人:王轲,联系电话:023-85880645

附件:1.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申请

2.重庆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申请备案表

重庆市綦江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8


关于申报綦江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含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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