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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2023-00048 | [ 发文字号 ] | 綦乡振〔2023〕1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8 |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要求(渝委农办〔2021〕31号),现将《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綦乡振〔2023〕10号)公示如下: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0679,023-48655444,12345
綦乡振〔2023〕10号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古南街道、文龙街道、三江街镇、石角镇、东溪镇、打通镇、石壕镇、三角镇、中峰镇、横山镇,区供销社: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区乡村振兴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了提前批项目建设任务计划,经过对项目实地查看、建设内容专家评审,部分项目因各种原因需变更建设内容。经街镇申请,研究同意对2023年綦江区古南街道连城村灌溉管网安装建设项目等项目进行调整。现将项目调整计划下达你们,请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的意见》(渝委农办〔2021〕28号)、《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2〕31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1.綦江区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明细表
2.綦江区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明细表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