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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綦江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及标准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产业规模化发展,达到持续稳定增收效果,经研究同意,现就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全区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对象。
    二、扶持产业
    鼓励有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因地因户施策,发展优质稻、油菜、高粱、生猪、蔬菜、山羊、肉兔、水产、家禽(鸡、鸭、鹅)等特色种养殖业,详见补助项目及标准。
    三、扶持范围
    2023年以来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发展的种养殖业。




綦江区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

补助项目及标准

(脱贫户、监测对象2023年新发展产业适用)

序号

项目

规模

补助标准

备注

1

优质稻

2亩及以上

200/


2

油菜

10及以上

100/


3

高粱

10亩及以上

200/


4

生猪

3头及以上

500/


5

蔬菜

10亩及以上

300/


6

山羊

20只及以上

400/


7

肉兔

200只及以上

30/


8

鸡、鸭、鹅家禽

三类总数40只及以上

10/


9

水产养殖

养殖水面5亩及以上

400/


备注:1.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萝卜、辣椒等产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产业发展政策或者到户产业之一,两者不能重复享受。

      2.享受产业发展政策补助每年每户不得超过3万元。


(补助标准可下载附件见下方)


綦江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项目补助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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