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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3-0016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2 |
重庆市綦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补助申请指南(2023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綦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补助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补助的公民,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一、补贴对象
全区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对象。重点支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户及监测户。
二、补贴范围
2023年以来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发展的种养殖业。
三、补贴标准
綦江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
补助项目及标准
(脱贫户、监测对象2023年新发展产业适用)
序号 |
项目 |
规模 |
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优质稻 |
2亩及以上 |
200元/亩 |
|
2 |
油菜 |
10亩及以上 |
100元/亩 |
|
3 |
高粱 |
10亩及以上 |
200元/亩 |
|
4 |
生猪 |
3头及以上 |
500元/头 |
|
5 |
蔬菜 |
10亩及以上 |
300元/亩 |
|
6 |
山羊 |
20只及以上 |
400元/只 |
|
7 |
肉兔 |
200只及以上 |
30元/只 |
|
8 |
鸡、鸭、鹅家禽 |
三类总数40只及以上 |
10元/只 |
|
9 |
水产养殖 |
养殖水面5亩及以上 |
400元/亩 |
备注:1.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萝卜、辣椒等产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产业发展政策或者到户产业之一,两者不能重复享受。
2.享受产业发展政策补助每年每户不得超过30000元。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程序:脱贫户、监测对象如实申报产业情况,符合验收条件的,各街镇和村每月集中开展一次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发展验收,街镇每月将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分村填写《XX年XX村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验收及补助支付汇总表》,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扶组办〔2018〕30号)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各村公示无异议后,街镇汇总填报资金支付汇总表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支付。
(二)时限:2023年1-12月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谦 电话:023-8588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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