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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1-00325 | [ 发文字号 ] | 渝农办发〔2021〕1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6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农广校,重庆富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相关要求做好培训工作。
高素质农民培育中的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以及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的培训资金已下达到各区县,请各区县农业农村委加强同财政部门衔接,尽早落实培训资金,完善培训措施,全面完成全年的培训目标任务。
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和农民讲师的培训资金已下达到市农广校,由各区县按计划选送学员,市农广校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的培训,由各区县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委选送培训学员,重庆富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经费由各区县与重庆富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结算。
附件:重庆市2021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