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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05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7 |
重庆市綦江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綦江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 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补贴范围:区内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民、法人机构、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三、补贴标准:按照上级下达的资金额度,待各街镇上报种粮面积后确定补贴标准。四、申请程序及时限(一)申请程序:各街镇要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粮食播种面积的统计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撂荒地清理排查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二)时限:2023年5月28日起五、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受理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王世模 电话:023-858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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