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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02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动物疫控中心主要职能职责共六项:一是负责指导动物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负责区级动物免疫、诊疗、监测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和指导街镇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技术培训及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科学知识的宣传。二是负责监督指导隔离、封锁、扑灭等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预警、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三是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与指导。四是负责畜禽屠宰规划与设置。五是负责兽药经营、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审核。六是负责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1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0.1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89.20 万元,主要是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以上资金146.0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区本年预算增加51.2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减少8.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1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10.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4.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2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04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8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89.2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8.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25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2.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减少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07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0.8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增加160.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0.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0.10万元,比2023年增加18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37万元,比2023年增加28.35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项目支出519.73万元,比2023年增加16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以上资金146.00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上年结转资金增加17.28万元,区本年预算减少2.42万元等,主要用于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兽医实验室运转、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病净化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5.6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9.83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郑欢 联系方式:023-486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