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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1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重庆市綦江区农田建设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支持农业可持续性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2. 贯彻执行国家农田建设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3. 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性工作,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绩效评价工作。

4. 负责农田建设技术、业务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农田建设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3.45万元,支出总计253.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90.72万元,下降96.93%,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导致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86.32万元,下降96.92%,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导致收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4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90.72万元,下降96.93%,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34.67万元,占92.59%;项目支出18.78万元,占7.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4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90.72万元,下降96.93%。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导致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86.32万元,下降96.92%。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01.19万元,下降96.19%。主要原因是提前安排项目资金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90.72万元,下降96.93%。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01.19万元,下降96.19%。主要原因是提前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81万元,占12.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有一名在编人员退休,导致社保缴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占4.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10.88%,主要原因是有一名在编人员退休,导致医保缴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198.94万元,占78.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3.50万元,下降96.98%,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未完工,未达到支付条件,资金未支付年底财政收回未使用资金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10.97万元,占4.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5万元,下降13.7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用品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预算比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万元,增长50.63%,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辆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洗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0万元,增长94.44%,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和项目验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92.6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9万元,下降83.05%,主要原因是往年项目今年验收,相比于去年增加了接待次数和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0.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60.14%,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减少了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次数,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86.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35768.33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解交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8352


重庆市綦江区农田建设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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