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16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8 |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内部审计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2.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4.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6.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7.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8.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9.对主管部门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10.协助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1.对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1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8.34万元,支出总计48.34万元。收支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3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3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8.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3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8.34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结余指标财政全部收回。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3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3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3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2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3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20万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结余指标财政全部收回。
4.比较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4万元,占10.0%,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保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42万元,占5.0%,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医保、公积金等增加。
(3)农林水支出38.67万元,占80.0%,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65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41万元,占5.0%,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8万元,增长147.3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与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我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决算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解交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627。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内部审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