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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6-00043
- [ 发文字号 ]
- 綦农委〔2026〕3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2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6年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和羊小院项目的通知
各街镇产业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产业发展带动效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区畜牧产业发展实际,拟实施2026年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和羊小院项目。请各街镇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养殖业主积极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方式
(一)申报条件
1.綦江区(除万盛经开区外)适养区内有意愿发展生猪、山羊产业的业主。
2.养殖场符合当前生态环保、土地利用等相关政策。
3.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条件。
4.无社会不良记录。
5.同一实施内容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二)申报方式
养殖业主自行申报,各街镇初审合格后将汇总表(见附件)电子件及纸质件报区畜牧站。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
建设不低于30㎡/栋的生猪小单元标准化养殖圈舍(配套漏缝地板、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与之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生猪饲养量不少于20头/栋)。
(二)羊小院
建设20㎡以上的标准化山羊养殖圈舍(配套雨污分离、干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山羊饲养量不少于30只/栋)。
三、项目补助资金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调整綦江区2026年部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6〕1号)文件,2026年计划实施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和羊小院共100栋,补助2万元/栋,共计补助200万元。
四、其它工作要求
1.各街镇于2026年4月28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承诺书纸质件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畜牧站(联系人:余中奎,电话:023-85893289,电子邮箱:451960315@qq.com )。
2.因资金有限,本次项目为竞争性申报,街镇审核上报后,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下达任务,开展项目实施。
附件:1.綦江区2026年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项目申报汇总表;
2.綦江区2026年羊小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建设承诺书。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綦江区2026年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项目申报汇总表
街镇(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内容 |
申请财政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备注:建设内容需细化到各项建设指标。
填报人: 审核人:
附件2
綦江区2026年羊小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街镇(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内容 |
申请财政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备注:建设内容需细化到各项建设指标。
填报人: 审核人:
附件3
项目建设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为抓好本人申报的2026生猪小单元标准圈舍和羊小院项目建设,本人承诺以下事项: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管理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2.项目符合生态环境管理政策;3.同一实施内容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4.项目在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
若不能兑现以上承诺,自愿放弃项目补助。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街镇意见(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