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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058 | [ 发文字号 ] | 綦乡振〔2024〕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7 |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8日
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是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对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做到“应补尽补”。
二、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且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有效人口,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文件精神,2023年3月22日之后“消除风险”的易返贫致贫户,“雨露计划”持续享受至完成当前学段。
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的学生,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且在校(含顶岗实习)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直到上级支持政策结束为止。学生休学期间暂停补助,退学的停止补助,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继续补助。
三、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当季学期已享受区教委“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的(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以及享受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民政等相关部门资助(补助)的,不得再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四、补助方式
生源地申报直补到户。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无论学生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村(居)申请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的户主(监护人)或学生。
五、补助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补助的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的学生,填写“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随同户主和学生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在校(当期)证明原件等向家庭所在村(居)申请。
(二)村(居)初审。村居依据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提供的材料及走访开展审核。主要审核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申请审批表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属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是否在校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户主(监护人)和学生的关系是否属实等。
(三)街镇复核。村居将审核符合补助的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的“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补助申请审批表”、户主(监护人)和学生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在校(当期)证明原件等报街镇复审。
(四)镇村公示。街镇将复核无误、且符合补助的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分村(居)填写“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公示表”(附件2),在街镇和村(居)同期进行10日的公示。
(五)区级审定。街镇将复核无误、公示无异议的“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附件3)和镇、村公示照片(近照和远照,可上报照片电子档压缩包),以及“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审批表”、户主(监护人)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在校(当期)证明原件等资料报区乡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汇总后会同区民政、区教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比对和核实,最终审定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的学生补助资格,并返街镇。
(六)补助兑现。区乡村振兴局将按审定后的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所提供的一卡通收款人,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
(七)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各街镇乡村振兴办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扶贫项目管理”模块和“雨露计划+”模块中,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学生关联当年项目受益户,并完善相关系统指标。各街镇同时将资助名单导入“綦江区民生监察平台”民生资金公开版块。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切实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区乡村振兴局排查摸底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情况,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区教委负责宣传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扶持政策,为贫困家庭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保证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质量,及时提供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户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情况,协助复核中高职接受教育情况。区人社局加强对所属技工院校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户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情况,协助复核中高职接受教育情况,保障参加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质量。
(二)提高认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关系到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的切身利益,务必高度重视,把好事办好。要专题研究,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确保工作不超期不断档。要广泛利用广播、宣传栏、坝坝会等进行宣传,做到户户知晓,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三)严肃纪律。对在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脱贫户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学生未能及时得到补助,以及弄虚作假造成补助资金流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按期完成。春季学期:3月底前村(居)完成审核后报街镇,4月10日前街镇复核公示后报区乡村振兴局,5月1日前补助支付到位。秋季学期:9月底前村(居)审核后报街镇,10月10日前街镇复核公示后报区乡村振兴局,11月1日前补助支付到位。
(五)资金保障。“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在中央、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
附件:1.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审批表
2.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公示表
3.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