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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04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6 |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工作岗位内容主要为农业服务、农业经济统计等。工作地点主要在区农业农村委机关及各街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綦江区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在綦江区人力社保部门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綦江区户口或常住人口;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健康状况。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在职(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
2.已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名下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或是股东的人员;
3.在校期间违规违纪,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败坏人员;
4.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开除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18:00。
2.所需材料:《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非綦江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材料到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14号705办公室(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党群科)进行现场报名。
(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责任意识、基本办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三)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体检。应聘人员需自费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导致缺额的,按上列程序递补人员。
(四)考察
区农业农村委将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犯罪记录、核对失业人员登记台账等方式进行考察和综合研判。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员,造成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四、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不低于我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85880795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