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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145 | [ 发文字号 ] | 綦农委〔2024〕19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4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5 |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4〕66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12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抓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按时完成任务,推动我区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
重庆市补贴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旋耕机、微型耕耘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谷物(粮食)干燥机。
三、报废要求和条件
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我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补贴的报废农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二是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三是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见附件1);四是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五是国家明令淘汰的。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见附件1)。其中,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要以购置同种类新设备为前提。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补贴范围和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五、回收拆解企业
綦江区选取市农业农村委认定的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为我区的回收拆解企业,相关回收拆解企业已将回收点延伸到各街镇(见附件2),如有变化以区农业农村委公告为准。鼓励各街镇与市农业农村会认定的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对接,授权辖区内的农机销售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其回收点,开展回收业务。
六、操作程序
(一)回收确认
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拆解企业授权的回收网点,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记录包括铭牌或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有关资料,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上盖章确认。报废机具残值由农机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协商确定。
(二)注销登记
纳入牌证管理(已办理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凭《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补贴申请
机主凭《确认表》、机主身份证照、机具身份信息图片(铭牌或其他能证明机具身份信息的资料)、人机合影(机具需主要部件完整)到报废机具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所在街镇进行报废补贴申请,签署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附件4),录入补贴申请信息。需以购置同种类新设备为前提的,还需提供购机发票并录入新设备生产厂家及出厂编号等信息。街镇应在录入补贴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补贴兑现
街镇完成公示并经回收拆解企业确认后,应及时整理补贴申请信息并核对“一卡通”兑付信息,经区农业农村委和财政局审核后,每周向市农业农村委提交1批次补贴申请信息和核对后的“一卡通”兑付信息。市农业农村委收到区县提交的信息后,对补贴申请信息和“一卡通”兑付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并兑付补贴资金。年度内,个人申请报废补贴机具总和不得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报废补贴机具总和不得超过30台。
(五)报废拆解
核验通过后,街镇报废农机回收点应及时将报废农机及《确认表》送往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回收拆解企业应定期对回收的报废农机具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和上传信息,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有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区农业农村委对报废农机拆解情况进行线上监督或对所在地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每台报废农机完成报废拆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是更新老旧农机、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补贴政策,降低农民购买新农机的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上已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各街镇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在12月25日前完成任务(各街镇任务见附件5)。
(二)强化宣传培训,深化政策解读
各街镇要强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在短时间内将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主要内容传达到户,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一是采取网络媒体,悬挂横幅、村村通广播、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通过村社会议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人员到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向农民讲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接受群众咨询,特别要让农民知晓报废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报废条件、补贴标准、补贴办理流程、报废拆解回收站点”等信息,引导广大农机用户积极参与,鼓励农户以旧换新。
(三)摸清需求底数,做好便民服务
各街镇要组织开展农机调查摸底,采取“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方式,开展农机具的调查摸排,全面掌握本区域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情况。摸排主要针对达到报废年限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等,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进行摸排登记和报废更新。
相关部门要做好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体系的便民服务工作。一是做好工作协同。对于企业上门回收或机主直接将报废农机交付到回收拆解企业等情况,可在机主所在街镇、企业所在街镇等就近办理,对符合要求的补贴申请做到“应办尽办”。二是鼓励开展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街镇可在报废机具回收点一站式完成报废机具回收、牌证机具注销、报废补贴申领办理、报废机具核验等工作。三是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主动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及时解答政策实施有关疑问,对机具零部件不完整、机具身份不明确等无法办理补贴的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四)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监督管理
各街镇把好核验机具第一关,确保报废机具符合补贴申请要求。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操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操作流程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严格按照“报废旧机、注销登记、申请补贴、审核公示、兑付补贴”的操作流程,确保该项工作高效、有序、公正开展;搞好与农机报废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
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要求,严格加强监管,重点要加强回收企业回收点的监督管理,通过定期不定期调取回收企业视频监控等方式实行全链条监管,防止机具假报废、流入二手机市场,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附件:1.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重庆市綦江区报废农机回收网点汇总表
3.重庆市綦江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4.重庆市綦江区报废农机来历承诺书
5.重庆市綦江区2024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綦农委〔2024〕191号关于切实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