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綦江区通惠街道惠登路60号阳光商务写字楼,2/3/4楼,7/8/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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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定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
指导乡村特色茶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管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指导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区乡村振兴局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保留区乡村振兴局牌子,继续承担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职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 期内,其主要职责及机构、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突出乡村振兴工作 职责,优化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确保乡村产业、 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有效推进。
(十八)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农办)设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与区农业农村委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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